她等他兩年,終於等到他娶她。

新婚之夜,試紅帶上潔白一片卻無落紅。

他斷定她不貞,拂袖摔門離去。

她委屈,卻無處可訴。

他娶新妾,逛花樓,卻未再進過她的房間。

他日夜流連煙花柳巷,

每每爛醉如泥之時叫的都是她的名字。

十月之後,她拚死產下一子,香消玉殞。

彌留之際,她說:“孩子是我唯一的證據,是我對他的解釋。”

待幼子眉眼長開,三分像她七分似他。

他抱著兒子,唯一一次清醒的喚著她的名字,滿麵淚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