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殺神殿的人,等同弑神

餘慶樓的點心極精美,極好味,方覺淺吃得極草率,極魯莽。

王輕候看著好笑,拿著帕子替她擦了擦嘴角:“你慢點兒吃,別噎著,我又不跟你搶。”

“吃完了好打架。”方覺淺拍開王輕候的手,灌了一口茶水。

“誰說要打架了?”王輕候樂道。

“你每次單獨帶我出門,要麽是殺人,要麽還是殺人,難道這次有例外?”方覺淺又咽下一塊芙蓉卷。

聽她這樣說,王輕候倒是仔細想了想,撿到這寶貝一個月有餘,好像的確每次帶她出門,都隻有這一件事。

不過,是她自己說的嘛,她嗜血如命,最喜殺戮,自己這不過是滿足她的愛好罷了,哪裏能算自己狠心不憐惜她呢?

王輕候支著額頭笑看她:“小心肝兒,你覺不覺得我對你很不公平?”

方覺淺想也沒想便說:“不覺得。”

“哦?”

她放下點心,認真地看著王輕候。

“那天在神息殿,你伸手對我說,跟你走,有人殺,是我自己把手放進你掌心的,也就是說明當時我就已經接受了這樣的條件,所以,自那以後不管你叫我替你殺多少人,哪怕我因為你的要求而身陷絕境,甚至死亡都是公平的,因為是我自己做出的選擇。”

方覺淺很少一口氣說這麽多話,她不僅說話氣死人,她還惜字如金。所以這番話倒是讓王輕候微感訝異——

不是訝異於她說話字數變多,而是,她竟然可以理性克製到這等地步,一切都按早先定下的條件來,完全不會有任何情感因素。

“但剛剛在昭月居裏,你說是因為我二哥的原因,你才跟著我的。”王輕候笑問,“這又怎麽說呢?”

“那是我自己個人的原因,與你無關,哪怕你這個人惡心又濫情,但這些都與當時我們定下的條件無關,我不會把我個人的原由強行附加在我們之間的約定上。”

王輕候聽了沉默了一小會兒,然後笑開來,撫掌擊歎:“太棒了,完美的殺手!”

“客氣。”方覺淺以茶代酒舉杯。

“應該的。”王輕候持盞與她相碰,內心卻激流翻湧——他的那位二哥,是一位平和,不,和平人士,輕易不動殺機,不殺無辜,那麽眼前這位完美的殺手,與他的二哥會是什麽關係?

他的二哥當年在鳳台城,到底做了多少事,需要與方覺淺這樣幾乎不存人性,隻餘意誌的人為伍!

方覺淺不適合王蓬絮,她隻適合,王輕候。

“你是在等他們嗎?”方覺淺看向窗外,來了幾頂華麗軟轎,轎子上繡著孔雀圖騰,尊貴威嚴。

那是神殿標識,而能在軟轎上繡此圖騰的,都是在神殿中有著很高地位的人。

王輕候斂了心思,瞧了一眼,懶洋洋地應著:“嗯。”

“你要殺他們?”方覺淺問道。

王輕候聽了幾欲忍不住笑出聲:“小阿淺,你可知那是神殿的人?”

“知道啊。”

“而殺神殿的人,等同弑神。”

“神也喜歡禁臠孌童嗎?”

“好問題,神,也喜歡殺人如麻嗎?”(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