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的外海,一支龐大的船隊在航行。

天高雲淡,一隊大鳥集結著緩緩飛過,偶爾有鳥鳴傳來。

岸邊的植被枯黃,秋風吹過,落葉緩緩落下。

這便是交趾的深秋。

“這是水軍的春天!”

戰船上,秦臻看著岸邊一個飛快奔跑的交趾人,笑道:“大宋水軍一戰擊敗遼人,接著又耀武升龍城,這不是春天是什麽?此次咱們來此……沈縣公說過,朝中大部分官員還是傾向於步卒,認為遼軍才是大敵,水軍不過是湊數的。所以咱們最好是能養活自己,若是有餘,那就是大功。”

常建仁在磨刀。

磨刀是個技術活,按照秦臻的說法,自己的刀必須要自己親自打磨,在一步步的打磨中,你會感受到長刀的每一個細微處的變化,漸漸的,這刀仿佛是有了生命,和你同呼吸……

他抬頭看著岸邊的交趾人,說道:“軍主,交趾貧困,唯一值錢的就是人,此次咱們還是要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第一次閃亮登場,卻是這個含義,後世人得知,絕對會噴血。

可秦臻卻很是讚同這個說法,“咱們出來不能虧本,可交趾窮困,隻有人值錢,這可不是以人為本嗎?隻是怎麽動手?”

常建仁拿起長刀,用毛巾緩緩擦拭著。他眯眼看了一眼天空,被陽光刺的想流淚,於是就流淚了。

“軍主,升龍城是沒法打了,不過周圍卻有不少地方能去弄弄,咱們……”

“發現敵軍!”

他們在交趾外海已經飄**兩天了,昨天尋了個偏僻的地方靠岸,讓將士們上岸適應陸地活動。

秦臻還在觀察敵情,常建仁霍然起身,說道:“軍主,某去了。”

三千餘敵軍衝到了岸邊,正在衝著船隊嘶吼。

交趾將領騎著一匹矮小的馬,指著船隊笑道:“咱們在岸上,他們在船上,待他們靠岸時,咱們就去衝殺一陣,斬殺數百人就回去。”

麾下有些怯,將領就笑道:“你們沒坐過船嗎?宋人在船上幾個月,腳早就軟了!哪裏是咱們的對手?”

這裏水道密集,交趾人坐船的次數不少,但凡乘船時間長一些,上岸後會站不穩,需要慢慢的適應。

那宋軍豈不是待宰的羔羊?

不,是行走的人型戰功!

戰功啊!

交趾人興奮了,嘶吼了起來。

勇氣很足啊!

秦臻點頭,常建仁喊道:“進內河!”

船隊開始轉向,大半船隻緩緩駛進內河。

那些交趾人呼喊著,跟著船隊在跑。

不能讓宋人上岸,這是李日尊的命令,死命令。

但凡讓宋軍上岸,當地官員免職,將領殺了。

在這等嚴苛的命令之下,交趾人對大海多了不少熱情,每日都有人在岸邊守候,期待早些發現宋人,然後回去報信能有十貫錢的獎勵。

船隊緩緩沿著內河行駛了一段,岸邊的交趾人已經氣喘籲籲了,常建仁吩咐道:“弩箭準備……”

弩手在甲板上集結起來。

“靠岸!”

船隊開始靠岸,那些交趾人大呼小叫的,剛衝到岸邊,就被一陣弩箭射的損失慘重。

“敵軍後退,這是在等我軍上岸,前後不濟時。”

船隊不可能同時靠岸,所以這裏麵有個時間差,若是抓住了,就能給宋軍重創。

交趾將領看來不錯。

可常建仁卻很喜歡,他舔舔嘴唇,眼睛漸漸紅了,“某先登岸!”

在軍中,率先衝陣的就是猛將,而在水軍裏,率先登岸的更是猛將中的猛將。

交趾人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在看到幹瘦的常建仁時,不禁就大笑了起來。

“宋人沒有勇士了嗎?竟然讓這樣的人……咦,他在做什麽?”

戰船在緩緩靠岸,船上的將士們用崇敬的目光看著自己的軍侯在解衣。

常建仁緩緩解下衣裳,露出了瘦骨嶙峋的上半身。

來了,來了!

宋軍將士都在看著這邊,連操縱船隻的船工都在忙裏偷閑的看著這邊。

傳奇來了。

常建仁拍打著自己的肋骨,仰天嘶吼道:“為了大宋……”

噗!

戰船靠岸,宋軍將士狂呼道:“為了大宋!”

以前他們喊著這樣的口號衝殺,從未覺得熱血沸騰。可現在卻不同了,有前麵那個幹瘦的身影在,他們就覺得這一切是那麽的順暢,不殺人就不舒暢。

“殺!”

常建仁從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揮刀。

噗!

快刀一閃而逝,無需不要命的砍殺,常建仁就憑借著自己的快刀斬殺了對手。

他一手拎著人頭,呼喊道:“殺敵!殺敵!”

“那人竟然脫衣?”

交趾將領愕然,在他看來,沙場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腦子有問題。

既然這個宋將的腦子有問題,那斬殺了他豈不是大功?

“那是個蠢貨,去殺了他!”

他剛下了命令,卻見宋軍後續的將士都在幹一件事。

他們紛紛解衣,拍打著自己的肋骨在嘶吼著。

“為了大宋!”

宋軍就像是瘋子般的脫去了甲衣,赤果著上半身衝殺過來。

交趾將領見狀欣喜,喊道:“殺過去!”

三千餘交趾人衝殺了過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這是宋人的將領!”

被包圍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標,交趾人都興奮了。

斬殺敵將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會親自封賞,那個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著最為瘦弱,想來最好斬殺,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撿便宜。

可他們找錯了對象。

苦練不輟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長刀閃電般的斬殺當麵之敵,靈活的在人群之中衝殺。

長刀飛快的揮動,鮮血飆射中,常建仁已經衝殺了出來。

他的身後躺了一地的屍骸。

“殺敵!”

他舉起長刀,衝著對麵的交趾人嘶吼著。

他身後的宋軍赤果著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個……那個排骨……那個宋將!”

交趾將領突然想起了一個傳說。

在上次宋軍襲擾升龍城之戰中,其中一個排骨最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卻異常悍勇,手下沒有一合之敵。

天呐!

那人竟然又來了嗎?

李日尊懸賞一萬貫要此人的頭顱,要不要?

軍情如火,宋軍已經蜂擁而上,交趾將領想了一瞬,喊道:“跟著來!”

一萬貫啊!

有一萬貫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賄上官,升官會和喝水般的輕鬆,剩下的一半留著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帶著一隊精銳衝了過來。

“殺!”

常建仁依舊是不格擋,不防禦的招數,對麵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這麽愕然的瞬間,常建仁一刀梟首。

某就是天下無敵的勇士!

這等不要命的砍殺方式很危險,常建仁從菜鳥變成老鳥之後,深知對手一個變化就能導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變嗎?

他在變,苦練刀法。

可不夠啊!

他想到了當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並非是不能受氣的人,隻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讓他這個老實人忍無可忍。

特別是那個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這些人,特別是任守忠,他必須要立下大功。

可軍中怎麽立功?

殺敵!

唯有殺敵才是大功。

他煎熬許久,最終依舊是選擇了這種不要命的殺伐方式。

他也懼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懼怕自己變成行屍走肉。

所以他把決定權交給了老天爺,自己隻知道砍殺。

可立功的速度還是不夠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後留下了一份遺書。

在臨出發之前他就留下了遺書,遺書裏有對妻兒的愧疚,也有對官家的忠誠。而在最後,是他對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員的怒吼……

若是某戰死,官家定然會感動,然後遺書麵世,官家會毫不猶豫的拿下任守忠……還有那些官員,他們將會成為過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來越紅了。

第二個交趾人非常狡猾的衝了上來,在常建仁剛收刀時揮刀。

你隻能防禦吧?

常建仁一旦防禦,第三個就是交趾將領,他將會趁機下手,一刀幹掉常建仁。

這是一個殺局,最後的受益者就是交趾將領。

作為麾下,討好上官是本能,隻要斬殺常建仁成功,交趾將領絕壁會把此人當做是心腹,從此就跟著他青雲直上。

這是底層人的升官方式,很妥當。

可他們卻沒看懂常建仁。

這個人壓根就不想活了。

“讓某去死吧!”

常建仁身體前衝,長刀閃過,他的腰部也閃過了血光。

於此同時,他的長刀掠過當麵交趾人的脖頸。

他竟然不怕死?

剛才長刀若是再快一分,常建仁就要完蛋了。

可就是晚了這麽一分,對手身死,常建仁拎著人頭,奮力砸了過去。

這是個魔鬼!

不要命的魔鬼!

交趾將領從未見過這等悍不畏死的猛人,一下就被鎮住了,接著被人頭砸在臉上。

這人是傻了嗎?

常建仁不知道自己現在的模樣有多嚇人,他大步過去,喊道:“讓某去死吧!”

交趾將領突然發一聲喊,然後轉身就跑。

“鬼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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