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宇軒的臉皮就算再厚,聽到這個多誇讚的話,他也有些不好意思,連連擺手道:“哈哈,你們就別調侃我了,我算什麽帥哥啊!就是換了一身皮而已!”

沈卿笑了笑,說道:“可是現在的你真的很帥啊,我現在都開始羨慕我的品味了,唉……”

翟宇軒哭笑不得,道:“你這是誇我,還是在誇你自己的品味啊?”

沈卿眨了眨眼睛,調皮的說道:“都有嘛!”

其實,不得不說,沈卿有的時候也是非常可愛的,比如她做出調皮動作的時候。

“咳咳,行了,我們現在要去買什麽啊?”翟宇軒說道。

“嗯,嗬嗬,不然的話,我們現在去給我爸媽買點禮物唄?第一次上門,不帶點東西,似乎有些不太好啊?”沈卿說道。

翟宇軒點了點頭,攤手道:“反正都是你花錢,我什麽意見都沒有。”

“你說我們買什麽好呢?”賺了差不多二十分鍾,沈卿有些摸不準注意道。

翟宇軒看了她一眼,笑道:“難道你不知道你爸媽喜歡什麽嗎?比如,你爸爸喜歡煙酒嗎?還有,你媽媽喜歡衣服啊,化妝品什麽的?”

“嗯,我可以給我媽媽買一套護膚品,但是我爸爸不抽煙不喝酒,隻是喜歡喝茶和書法。”沈卿說道。

翟宇軒點了點頭,說:“那就先買護膚品吧!等會再看看別的。”

護膚品倒是很好買,因為沈卿也是一個女孩子,這一類的東西,她也非常的了解。

第一次上門,買東西肯定不能買太貴的,否則的話,以後要是買便宜的,肯定不太好,不過,他們好像也沒有以後了。

茶葉的話,便宜的,沈卿的老爸看不上,買貴的,又不太好,確實有些為難。最後,翟宇軒的眼神突然閃了一下,道:“我知道幫你爸買什麽好了!”

“哦?”

翟宇軒也不說話,他自己動手,買了幾張宣紙,還有一隻羊毫毛筆以及一瓶墨水。

“你該不會是想把這個送給我爸吧?”沈卿愕然道。

“是啊,你不是說你爸喜歡書法嗎?禮輕情意重嘛!”翟宇軒笑著說道。

沈卿有些難以理解了。這個家夥的腦袋裏到底想的是什麽啊?喜歡書法,從文房四寶?那要是喜歡抽煙的話,他不是隨便送一個塑料打火機?做人可以摳,但是也不能摳到這個地步吧?

“不然的話,我們還是賣一個紫砂壺吧?”沈卿從牙縫裏吐出來了這句話。

她真的不敢想象,如果自己老爹看到翟宇軒的禮物會不會一氣之下把他趕出來!

“算了吧,東西買了都買了,反正都是花你的錢,我也不好意思,既然是見你爸媽,我也該送一點禮物了,對我有點信心好嗎?”翟宇軒微笑著說道。

沈卿瞪大眼睛看著翟宇軒,最終還是點了點頭:“好吧……”隻是她的心裏在想,希望到時候不要太丟人……

吃飯的地方,讓翟宇軒感到有些驚訝,竟然是上次刀疤擺酒席的酒樓!

走進飯店裏,翟宇軒跟在沈卿的身後,兩人走進一間包廂。

“喲!小卿來了啊?”這時候,包間裏已經坐上了四個人,一對年紀看起來隻有三十多歲的夫妻,應該就是沈卿的爸媽了,兩人包養的都非常的好。如果不是因為沈卿先前告訴了他,他準以為

他們十幾歲的時候就生了沈卿呢。

坐在他們對麵的,是一個中年女人,她打扮的花枝招展,看起來也不顯老,隻是化妝化得比較重,穿著一身職業裝,倒是真有些女強人的味道。

而挨著她坐的,是一個年輕人,估計就是沈依依準備介紹給沈卿的那個少爺了,從沈卿一進門,他的眼睛就落在了她的身上,不願意挪開。

“姑姑,你們早都來了啊?”沈卿對著說話的女人笑了笑,拉著翟宇軒道,“這位就是我說的,我的男朋友,翟宇軒!”

“哦?”沈依依眉頭稍皺,但是這是她先前就知道的,隻是覺得自己侄女是騙子的而已,所以根本就沒有相信,卻沒有想到,沈卿竟然真的把他帶來了。

“嗬嗬,小夥子,坐下吧!”沈卿的父親招了招手,“我是沈卿的爸爸,我叫沈海,這位是我的妻子。”

“哦!叔叔好。”翟宇軒衝著沈海笑了笑,又把自己帶來的禮物放在了桌子上,“這是我給你們準備的禮物。”

“嗬,來就來了,還帶什麽禮物啊?”沈卿的媽媽笑了笑,看上去非常的和藹可親,結果護膚品,笑道,“這應該是沈卿讓買的吧?也就是她知道我喜歡這個牌子的護膚品。”

翟宇軒笑了笑沒有接話。

當他們看到放在下麵的文房四寶時,都稍微愣了一下:“這是?”

翟宇軒不急不忙,解釋道:“我知道,叔叔喜歡書法,但是又找不到什麽名人的字,所以就自己帶來了筆墨,想要和叔叔好好的較量一下!”

這時候,沈卿才明白翟宇軒真正的意思,隻是心裏有些好奇,他會寫毛筆字嗎?

果然,沈海大喜,哈哈笑道:“不錯,小子,你要和我比劃比劃是吧?嗬嗬,好啊!那我們就試試?”

兩個人趣味相同,自然算得上是一份禮物,但是,如果翟宇軒寫的字不咋樣,那就是出醜了。

坐在邊上的那個年輕男孩嗤笑一聲,道:“現在喜歡書法的年輕人,可很少見啊!倒是有不少隨便寫了幾個字,就覺得自己是書法家的人比比皆是。”

他話中鄙夷的意味非常的明顯,是個人都能聽出來,沈依依沒有說什麽,但是表情卻顯得非常讚同。而沈海和他的妻子,則皺起了眉頭,但是並沒有發作。

這個年輕男人叫文強,今年二十九歲,他先前看到沈卿照片的時候,就垂涎三尺了,趕緊讓自己的父親和沈依依好好說說。他老爹也不是什麽好鳥,知道了沈卿的身份之後,非常的高興,能夠和沈海拉上親家關係,對他們來說,絕對沒有壞處!

雖然他們家的公司在沈依依看來是大公司,但是在沈海看來,也要低上不少檔次。

翟宇軒看了眼文強,笑了笑,道:“是騾子是馬,可以拉出來溜溜。現在喜歡書法的年輕人依然很多,隻是你身邊沒有這樣的朋友而已,你沒有踏進這個圈子。”

翟宇軒的話,很少有人能夠聽出來這話中的意思。但是沈海聞言卻笑了,深深的看了翟宇軒一眼。

翟宇軒的意思很簡單,你不喜歡書法,接觸的人也很少有喜歡這個的,無非就是一些喜歡花天酒地的公子哥而已,我都懶得和你這樣的俗人說……

這小子,不急不躁,不卑不亢,還善於用言語回應對手,是個人才啊。這是沈海對他的第一感覺。

來吧,既然是這樣,我們是溜溜吧!”沈海鋪開紙,看了看手中的筆,點了點頭。

寫毛筆字的人,大部分都喜歡用兼毫筆,但是,其實羊毫要好上一些,這樣的筆寫起字不會卡墨,而且還聚墨,一般人確實不會過多的了解。

先用開水泡了一下筆,等泡開之後,沈海拉幹淨上麵的水,又沾上墨,看了眼翟宇軒,道:“我寫三個字,你寫三個字,怎麽樣?”

翟宇軒拱了拱手:“可以。”

“好!”沈海笑了笑。

他閉息凝神,驟緊眉頭,沉吟了片刻之後,便開始鋪開紙,拉著筆在上麵勾畫,每一撇,每一捺都非常的用力,入木三分。

“戰荒天?”簡簡單單的三個字,卻有著說不出的意境和霸氣。翟宇軒看了看麵露得意之色的沈海,微微點頭。

沈海確實很厲害,這三個字,字透紙背,蒼勁有力,頗有強者之風,顏筋柳骨之味。而且,戰荒天這三個字,氣勢洶洶,可見沈海心中的遠大誌向!

“叔叔,比較喜歡草書啊?”翟宇軒笑著說道。

“嗯,是啊,我一直都覺得,草書最適合男人,太過於清秀,那就是女人寫的了。”沈海歎息了一聲,道,“字也分人啊!我以前喜歡寫行書,但是,我卻覺得不適合我,因為我覺得行書有些規矩在裏麵。”

翟宇軒點頭讚許。

看著站荒天這三個字,翟宇軒陷入了沉默。

現在不單單是要寫字了,而且還要寫出來三個字,能夠壓下沈海戰荒天的氣勢,否則,先不說字,單單內容上,氣勢上,就被別人壓下來,這樣會顯得很被動。

但是,戰荒天這三個字實在是太霸道了!有什麽可以媲美的呢?

“嘿,小子,不敢動筆了吧?是不是覺得叔叔的字寫的簡直可以媲美於書法大家了?”文強在一旁幸災樂禍道。

他這樣既挖苦了翟宇軒,又誇讚了沈海,做生意家的孩子,沒有幾個是笨蛋啊!

翟宇軒微微點頭,笑道:“確實,沈叔的字頗有大家風範。”

沈海看了眼文強,略皺眉頭。寫字,最重要的就是在乎於一個心平氣和,在別人準備寫字的時候還說那麽多的廢話,是一種不尊重,也是一種侮辱!

而沈卿,則用一種擔憂的眼神看著他,唉,這個家夥,好好的,送什麽不好,非要送字,這下好了,把自己繞進去了吧?要知道,自己爸爸的字,可是被很多書法名家稱讚過的呢!

突然,他的目光一閃,臉上露出了笑容。

他抬起手腕,扭起眉頭,下筆,勾勒,上提,猶如行雲流水。

“攪星辰?”沈海眼神中閃過一道精光,臉色變了變,最終露出了一絲微笑,連說了三個“好”字,繼續道,“不錯,不錯,攪星辰,這氣勢可一點都不比戰荒天弱啊!魏碑?現在寫這樣字的雖然很多,但是深入其隧的,很少很少啊!”

“嗯,魏碑無非講求兩點,下筆如遊龍,勁與氣十足!”翟宇軒說道。

“嗬嗬,我輸了。”沈海認真的說道,“我是真的沒有比的過你!小子,這三個字,就送給我吧?哈哈,我是真的喜歡啊!”

翟宇軒點頭笑道:“這個自然沒有問題,不過我也算不上贏,隻能說其實相當吧!”

“好!哈哈,我隨時恭候!”沈海笑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