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時期,鄉村集市在各地廣泛興起,持續發展,不僅直接推動了農村市場體係的發育成長,而且對小農家庭的生產和生活也產生多方麵的影響。有關宋代鄉村集市發展的一般情況,學術界大多是在探討市鎮和區域經濟時附帶涉及。⑴本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就南宋時期鄉村集市的市場形態、活動特點及其與農村經濟的關係等問題作一番專門考察和分析。

一、集市類型與形態的變化

宋代鄉村集市的發展,總體上經曆了由量的增長到質的提升的過程。北宋時期,各種集市的大量湧現,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以往農村集市貿易零散、孤立的狀況。宋室南渡後。在集市數量進一步增加的同時,其市場形態也發生明顯變化。盡管不少集市仍停留於傳統的小規模、臨時性村落交易點狀態,但更多的集市逐漸發展成為較成熟的期日市和常設市。

應該說,期日集市並不是宋代才出現,但它作為農村集市貿易的一種基本形態,是在南宋時期才全麵確立起來的。從活動類型來看,具體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日常性的定期集聚交易,屬於最常見的期曰集市。由於各地在自然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上存在著很大差異,市集的周期也有長有短。其中,周期短的一般為間隔兩日或一日。南宋中期,有人在談到江浙一帶的集市情況時說:“荊吳俗,有取寅、申、巳、亥日集於市,故謂亥市。”⑵生活於兩宋之交的葉廷珪也提到,江南東路池州一帶的鄉村,“聚落至有期日墟集處,謂之子午會。”⑶披照幹支記曰法推算,所謂亥市和子午會,都是每隔兩日一集,隻是在市日的具體安排上有所不同:前者是逢寅、巳、申、亥日市集,後者是逢子、卯、午、酉日市集。另據吳處厚《青箱雜記》卷三載,蜀中有“痃市”,“間日一集”。顯然,痃市是周期更短的隔日市,已接近常設市形式。雖然吳氏所說是北宋時期的情況,但考慮到南宋時期川蜀地區農村商品經濟又有進一步發展,痃市之類的隔日市亦當更為活躍。周期稍長的期日集市,則是三數日一集。如淳熙二年(1175)九月,兩廣臣僚上言:“有號為墟市者,止是三數日一次市合。”⑷在部分偏僻和落後地區,市集周期往往在五六日以上。如地處海南島的昌化軍和吉陽軍,前者“地狹民稀”,當地黎漢等族“約定寅、酉二日為墟市”⑸;後者更顯荒涼,“境內止三百八戶,無市井,每遇五七日,一區黎洞貿易,頃刻即散”⑹。另一種是與燈會、廟會等地方風俗和節日活動相結合的商品交易集會,屬於特殊形式的期日集市。這類集市一般每年定期、定點舉行,雖然間隔時間比較長,但相對於日常性期日市,具有規模大、範圍廣的特點。如正月十五元宵節,紹興府會稽縣每年都要在府城外的開元寺前舉辦燈會,由此吸引了大批周邊州縣的商人,甚至還有不少海外舶商,交易極為興盛。“傍十數郡及海外商估皆集,玉帛、珠犀、名香、珍藥、組繡、髹藤之器,山積雲委,眩耀人目;法書、名畫、鍾鼎、彝器、玩好、奇物,亦間出焉。”⑺二月初八是民間所傳彌勒佛降生日,慶元府奉化縣嶽林寺要舉辦“道場”,信徒雲集,商賈輻輳,“百工之巧,百物之產,會於寺以售於遊觀者萬計”⑻。四月十五日,平江府昆山縣舉辦馬鞍山山神神誕祈會,“它州負販而來者,肩袂陸續”⑼。在川蜀部分地區,大型定期商品集會尤為活躍,而且彼此之間逐漸形成了一定的市場分工。如成都府每個月都有主題集市:“正月燈市,二月花市,三月蠶市,四月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七寶市,八月桂市,九月藥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⑽

常設性集市是比期日市更高層次的市場形態。一般已形成相對獨立的活動空間和較為穩定的運作機製。在曆史上,這種市場曾長期局限於城市之中,是古代早期城市產生和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晚唐以降,常設市逐漸由城市向農村擴散。但北宋時期農村地區的常設市大多興起於鎮級中心地,隻有少數是由一般鄉村集市發展形成的。進入南宋時期,常設性集市的數量明顯增多。特別是在經濟發達地區,常設市開始成為鄉村集市的一種重要形式。據《嘉定赤城誌》、《寶慶四明誌》、《鹹淳毗陵誌》等地方誌記載,浙東台州、慶元和浙西常州等地,都形成了不少較具規模的草市。其中,台州臨海、黃岩、天台、仙居等縣到嘉定(1208—1224)年間有10多處,慶元府各縣到寶慶(1

225—1227)年間共有20餘處,常州無錫縣到鹹淳(1265—1274)前期有6處。另據《紹熙雲間誌》卷下《場務》載,紹熙(1190—1194)年間,浙西嘉興府華亭縣有14處草市設有稅場。在宋代,一般情況下隻有草市的交易活動和市場規模達到一定水平,當地官府才會派設專門性的稅務機構。顯然,上麵所說的草市大多已經擺脫定期集聚的形態,發展成為每日貿易的常設性集市。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市場形態的日趨成熟和交易規模的不斷擴大,部分鄉村集市匯聚了越來越多的工商業人口。逐漸形成了一定規模的商業街區。如鄂州城外的南草市,“廛閘甚盛,列肆如櫛”,其街市綿延數裏,有居民數萬家,為“川、廣、荊、襄、淮、浙貿遷之會”⑾;同州的青山磯市亦頗為興盛,“通衢萬家市,巴商雜越旅”⑿;饒州的石門市,“市井甚盛”⒀;汀州的何田市,“市井闤闠”⒁;平江府的半山橋市,“民居輻輳,朝夕為市”⒂;鎮江府的丁橋市“水可舟,陸可車,亦農工商賈一都會”⒃;紹興府的斜橋市,“多客邸,四明舟楫往來所集”⒄,市上有許多客邸,供往來客商休息;嘉興府的濮院市到南宋後期已成為太湖流域南部頗為著名的絲綢生產和交易中心,“輕紈素錦,日工月積,濮院之名,遂達天下”⒅;江陰軍的江下市一度是太湖流域北部海外舶貨的貿易中心,其市場規模超過了軍城,“商船倭舶歲嚐輻輳,故市大於城閏”。後來海外貿易衰落,但國內貿易仍十分活躍,“高麗、日本不至,非複曩時,而通、泰、靖江之貿易者猶翕集焉”⒆。在此基礎上,有的集市進而發展為成建製的城鎮。如紹興七年(1137),以德安府仵落市為雲夢縣城;紹興八年(1138),以建昌軍黎灘市為新城縣城,揭坊市為廣昌縣城;紹興十九年(1149),以袁州魯墟為崇仁縣城;隆興二年(1164),以韶州洲頭津市為乳源縣城;嘉定十年(1217),以平江府練祁市為嘉定縣城;端平三年(1236),以鄂州青山磯市為黃州黃陂縣城。

二、集市活動的新特點

由臨時性的村落墟市到相對穩定的期日市和常設市,不僅是鄉村集市外在形態的變化,也伴隨著內在市場結構和運作方式的轉變。主題市場的大量出現,夜市的活躍,貿易活動的開放性,都是這種轉變的重要表現。

主題市場是以某類商品交易為特色的市場活動形式,屬於專業市場的初級形態。一般說來,隻有商品流通量達到一定規模,出現內部分工時,才會形成不同特色的主題市場。就南宋鄉村集市而言,其主題市場的興起大多與所在地區的農副業生產狀況有著直接聯係。一個地區的某種或幾種農副業發達,又具有較高的商品化程度,集市貿易就會出現相應的市場分工。如福建南劍州農村多種芹菜,以芹交易為特色的蔬菜集市十分活躍,“兩旬之間,芹市再哄”⒇。荊湖南路潭州衡山縣山區果樹種植業發達,該縣嶽市的果品市場也頗具規模。時人項世安描述說:“曉市眾果集,枇杷盛滿箱;梅施一點赤,杏染十分黃;青李待下暑,木瓜寧論霜;年華緣底事,亦趁販夫忙。”[21]紹興府山陰縣梅市和項裏市周邊農村盛產芡實、楊梅等果品,由此形成相應的主題市場。陸遊有詩雲:“綠蔭翳翳連山市,丹實累累照路隅”;“明珠百舸載茨實,火齊千擔裝楊梅”[22],就是對這兩個集市芡實、楊梅交易活躍情景的生動描述。平江府常熟縣直塘市和吳縣橫金市地處太湖流域產糧區,都有頗具規模的糧食市場,匯聚了大批本地和外來米商。紹興三十一年(1161),橫金市米商張子顏一次就從倉庫中撥出儲米2500石,用以資助軍糧[23],其經營規模之大可以想見。淳熙(1174—1189)初,直塘市商人張五三專以收糶糧食為業,每次收糶動以數百石計,獲利豐厚,“倉稟帑庫所儲錢米萬計”[24]。在水鄉澤地,水產豐富,漁村水市星羅棋布,魚蝦之類的水產品市場十分活躍,有的集市,“魚賤如土,百錢可飽二十口”[25]。廣南西路橫州的古辣墟以釀酒聞名,為時人所珍愛。《方輿勝覽》卷三九引《桂海虞衡誌》雲:“古辣本賓、橫間墟名,以墟中泉釀酒,既熟不煮,但埋之地中。日足取出,色淺紅,味甘,可致遠。雖行烈日中不至壞,南州珍之。”由是吸引眾多商人前往販運,匯聚成市。廣州城西10裏的三角市,周邊農村香花種植業發

達,由是成為當地花油和香料的交易中心。

夜市的興起表麵上看隻是集市活動在時間上的延伸,實際意味著市場活動方式的變化和發展水平的提高。早期鄉村集市往往采取朝集午散的方式。不要說夜市,就是午後的交易活動也不多見。但到南宋時期,夜市越來越多地成為鄉村集市的活動形式。這方麵,著名詩人陸遊在遊曆家鄉紹興府鏡湖流域時所作的詩篇有不少具體描述。如《秋夕書事》中所說的“鵲飛山月出,犬吠市船歸”;《晚興》中所說的“村市船歸聞犬聲,寺樓鍾鳴送鴉棲”;《林間書意》中所說的“三二兩兩市船歸,水際柴門尚未開”等,都反映了當地水鄉農民坐船趕夜市歸來的情景。農民白天在田間耕作,夜間到集市出售農產品和采購所需物品,夜市正是為適應這種環境而興起的。在部分地區,還進而出現了鄰近集市在活動時間上彼此錯開。使日市和夜市結合起來的現象。如紹興府山陰縣的三山市由東市、西市、南市和蜻蜓浦市四個集市構成,其中東市的夜間貿易十分活躍,其他集市則以白天交易為主。

相對而言,由封閉走向開放是南宋鄉村集市發展更為引人注目的現象。其開放性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麵:一是集市活動以多種形式向各個村落擴散,滲透到農民日常的生產和生活之中。以集市為依托的貨擔貿易的活躍,便是這方麵的表現。各類小商小販擔挑肩扛,深入村頭田間,挨家挨戶地銷售和收購各種日常品,適應了廣大農民生產和生活的特點。誠如朱熹所說,古時“隻立得一市在那裏,要買物事,便人那市中去。不似而今,要買物事隻於門首,自有人擔來賣,更是一日三次會合,亦通人情”[26]。這些往來於鄉間村落的小商小販大多是兼業農民,他們在進行農業生產之餘,或將自家所產貨賣,或在集市上購人商品再轉售,或從農家手中收購某些農副產品再轉銷集市,從中獲取蠅頭小利。二是集市貿易越來越多地突破地域限製,直接與地區性和跨地區市場活動發生聯係。嘉定十三年(1220),有臣僚上言:“黃姚稅場,係二廣、福建、溫、台、明、越等郡大商海船輻輳之地,南擅澉浦、華亭、青龍、江灣牙之利,北兼顧逕、雙濱、王家橋、南大場、三槎浦、沙涇、沙頭、掘浦、肖逕、新塘、薛港、陶港沿海之稅,每月南貨商稅動以萬計。”[27]這裏提到的江灣等10餘處集市,分布於浙西平江、嘉興兩府東部的沿海地帶,它們不僅與福建、廣南、浙東等地形成密切的市場聯係,而且商品流通規模巨大。宋末學者方回在回憶其寓居嘉興府魏塘鎮時所看到的集市活動情況時說:“佃戶攜米,或一鬥,或五七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燭、紙馬、油鹽、醬醯、漿粉、麩麵、椒薑、藥餌之屬不一。皆以米準之,整日得米數十石。每一百石,舟運至杭、至秀、至南潯、至姑蘇糶錢,複買物歸售。”[28]可見,當地的集市活動與本地和鄰近地區城鎮的市場往來都相當活躍。類似現象在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有限的地區也能看到。如荊湖南路潭州的儲洲市,外來商販雲集,“楚女越商相雜遝。淮鹽浙楮自低昂”[29]。同州的暴家岐市,“據眾水之衝,商賈輻湊,舳艫相銜者無虛日”[30]。潼川府路瀘州的九支寨市,地處蕃漢雜居的山區。時人王質說:“市無翕於沙頭,九支次。”[31]“沙頭”是指江陵府沙市鎮,以“四方之商賈輻輳,舟車駢集”[32]聞名於世。王質將九寨市與沙市比較,足見其已非封閉的小集市。對外市場聯係的不斷加強,表明集市活動已不再停留於鄰近村落居民之間有限剩餘產品的互通有無,而是逐漸發展成為更大範圍市場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集市貿易與農村經濟

鄉村集市的興盛,不僅意味著農村商品流通的活躍。更重要的是以集市貿易為基礎的農村初級市場體係的發育成長和由此引發的小農經濟的一係列變化。

談到宋代的農村市場,不少學者往往將鄉村集市與鎮市等同起來,認為兩者是同一層次的市場活動。其實,早在北宋時期,鎮市和鄉村集市在市場形態上就已呈現出一定的差異。到南宋時期,兩者的等級關係更為明顯。鎮市作為農村工商業集聚地,有著更為廣闊的市場腹地,匯聚了更多的商品貿易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擺脫了簡單的集市形式,充當著農村中心市場的角色。相對而言,鄉村集市屬於較低層次的市場活動,更多地承擔基層商品流通的職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