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發生於北宋慶曆六年的這件事仍然讓人有些夷匪所思:這天上午,仁宗皇帝破例在皇家宮苑裏宴請一些臣子,但做了一個規定:任何人都必須自己到禦池中去釣魚,然後,由皇家的禦廚用釣上來的魚,做每個人想吃的菜。

大臣們都興致勃勃地拿上魚鉤和魚餌去釣魚。但讓人驚訝的是,時任知製誥的王安石坐到一張台子前,竟旁若無人地一粒一粒地抓起金盤子裏的球狀魚餌吞吃起來,不一會兒,一盤魚餌就被一掃而光。更讓人稱奇的是,當在眾人的一片驚訝聲中,仁宗皇帝責問他,王安石竟表示不知道自己剛才吃的是什麽!

這個故事的真實性似乎毋庸置疑的,因為它確乎鑿鑿然載於史冊。讓人夷匪所思的乃是王安石的真實動機:是出於嘩眾取寵目的的“坐秀”行徑呢,還是因沉陷於天馬行空般的白日夢而導致的忘我行為?——

之所以發生這樣的究問,一方麵當然是王安石的行為確實太異乎常人了,但更深的意義還在於:考慮到中國固有的、長期的專製主義的社會傳統,以及由此形成的中國人特有的文化心理結構,作為此文化心理結構下一員的王安石,這樣行為如何可能?或者說,如何敢?至少,對於今日仍置身這種傳統語境下的我們而言,若在領導麵前如王安石那樣行為,必然要充分考慮風險成本、進行一番利益權衡考量的,倘若還想繼續生存的話。而相對於王安石的行為,也許下述行為倒更讓我們感到會心,更具有“中國特色”、更符合我們中國人的文化傳統:

魏文帝(曹丕)聞鍾會、鍾敏兄弟少而才,召鍾會、鍾敏覲見。敏麵有汗,帝問:卿麵何汗?敏對曰:戰戰惶惶,汗出如漿;帝複問鍾會,卿何以不汗?鍾會對曰:戰戰兢兢,汗不敢出!

————援引以上案例,無非是想表達這樣一種感受:讀者和文本是交互作用,現實和曆史是相互交融、互相映證的,在紛繁的現象背後,曆史與現實之間其實具有一種一脈相承的同一性。這種感受在閱讀北宋王安石變法的過程中得到了進一步印證和強化。

從不合人情、異乎常理的角度,可以說,王安石在北宋皇宮內吞吃魚餌的行為隻是個象征事件。而王安石做的另一件影響更大、更轟轟烈烈的事,即曆史書上通常以王安石冠名的北宋政治改革,深入考究起來,可能正是這個象征事件的母本。

關於這場始於1069年、由王安石策動的經濟政治改革,至今仍舊毀譽交織、莫衷一是。人們往往從不同的角度和立場、基於不同的目的和動機做出不同的解讀和判斷,而真相則似乎一直蔽而不顯。

例如,而自南宋以來,曆代封建統治者通常都對王安石改革大加毀謗,主流的觀點是北宋之亡,乃王安石變法所致。而二十世紀以來,所謂的革命者往往都對王安石改革備加推崇,如列寧稱王安石為“中國十一世紀的偉大的改革家”,梁啟超稱王安石變法“近代中國變法圖強之先聲”,文時期,江四幫更是將王安石鼓吹為與商鞅、秦始皇等列的法家人物;而資產階級學人也對王安石始終具有一種異乎尋常的熱情和關注,如美國曆史學家黃仁宇就認為,王安石推行的新法其核心思想與現代金融以數目字管理、調控經濟的理念不謀而合,其先進性為當時世界所罕見。

在這些紛紜的眾音裏,一直以讀史不輟、深諳帝王禦人之術著稱的一代巨人澤東,給出了一種值得我們認真體味的觀點。他在充分肯定王安石文學才華的同時,評判王安石“無通識,並不周知社會之故,而行不適之策”。也就是說,他認為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是王安石對社會認識不夠深刻,改革脫離了實際,沒有充分考慮人情世態等現實條件。值得注意的是,澤東的看法與當時反對王安石的一些輿論異曲同工,如當時支持王安石變法的神宗皇帝曾引用過當時流行的看法,“人皆以為卿(王安石)但知經術,不曉世務”;蘇軾的父親蘇詢曾對王安石“不好奢華、自奉至簡、衣垢不濯、麵垢不洗”的行為很看不慣,認為“是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大惡之人”。

王安石究竟是個怎樣的人?王安石倡導的變法的真相究竟是怎樣的?對這些至今仍撲朔迷離的問題,如果我們能拋棄那種曆史虛無主義的偏見,本著曆史與現實之間具有同一性的理念,深入、反複地進行曆史-現實的讀解操作,真相將會逐漸逼現於心,即使曆史仍在被他人不停地改寫、立碑。

從現存的封建王朝的正史資料看,對王安石變法的評價具有一種道德主義傾向。盡管如此,主要的曆史事件卻是一種客觀存在,載之鑿鑿,不容抹殺。

一、王安石變法的背景

公元1067年,二十歲的宋神宗即位,年號熙寧。此時的大宋王朝,表麵上一派繁榮,其實內部已經蘊涵著深刻的矛盾和問題,集中的體現就是財政收支不平衡,出現了立國以來少有的財政赤字。《宋史》是這麽說的:“承平既久,戶口歲增。兵籍益廣,吏員益眾。佛老外國,耗蠹中土。縣官之費,數倍於昔。百姓亦稍縱侈,而上下始困於財矣!”也就是說,和平安定的時間長了,人口就會大幅度增長,開支也會大幅度增長。一是軍隊越來越龐大,二是官場越來越臃腫,三是宗教越來越興盛,這些都要增加費用。何況富裕起來以後,要求也不同於前。不但官員的排場越來越大,就連民眾的生活也漸漸奢侈,財政豈能不成問題!對神宗皇帝來說,最切實的感覺就是錢不夠花了,以至皇宮內日常生活不得不節衣縮食、壓縮開支,甚至他作為皇帝第一次到南郊祭天活動都因為費用緊張而取消了一些傳統的項目。對這種情勢,作為一個二十歲的朝氣蓬勃的年輕人,神宗皇帝自然不會甘心學他的爺爺仁宗皇帝,過勒緊腰帶、節儉度日的生活,相反,他血氣方剛、壯誌滿懷,欲效法唐太宗,“富國強兵拓邊”,做一個大有作為的雄主。

正是這樣一種形勢,為蟄伏已久的王安石最終炸空而出引爆了機遇。

其實早在神宗皇帝的爺爺仁宗皇帝時期,王安石就以道德文章名滿天下。據《宋史》載,“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其屬文動筆如飛,起初若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妙”,“士大夫恨不識其麵”,“以安石不為執政(宰相)為屈”。而且早在仁宗皇帝時期,王安石的良好名聲就地傳入了神宗皇帝耳中。當神宗還是

個藩王時,身邊有一個姓韓的幕僚,每每與神宗談話時受到好評,該人總是謙虛地說這不是他本人的觀點,而是好友王安石的觀點,這給神宗皇帝留下了深刻印象。於是幾乎是剛一登基,神宗皇帝就召王安石覲見入對,進行考察麵試。“帝問為治所先,安石曰,‘擇術為先。上問,‘然則所施設以何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為方今之所急也。’上深納其言。”也就是說王安石順利通過麵試,神宗皇帝對他非常滿意。

於是,過了不到半年,迅速提拔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副宰相),成立變法領導機關“製置三司條例司”,陸續推出一係列的變法措施: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疫法、方田法、保甲法、農田水利法,史書上所稱的熙寧變法大張旗鼓的展開了。

二、王安石變法的內容

事實上,王安石變法之所以在當代還引起學界的關注,成為國外漢學界一個研究熱點,關鍵就在於其推出的這一係列變法內容,據說隱約地含有現代財政金融管理的味道。事實果真如此嗎?讓我們試看其具體內容:

均輸法:政府設立均輸司,集中對政府所需物資利用地區價格差低買高賣,目的是最大限度控製物資采購成本。

青苗法:每年春天青黃不接的時候,政府以較低利息貸款或借穀物給農民,秋後償還,目的是使農民由此免受地主豪紳的高利貸盤剝。

市易法:政府設立市易司,籌集一定資本金,通過貴賣、賤買、對商人放貸的方式調控商品價格,目的是防止商人壟斷,並實現資本增殖。

免役法:官府的各種差役,百姓可以不再自己服役,而是改由官府雇人服役。百姓按貧富等級,交納免役錢,原來不服役的地主、官僚也要交錢,目的是可以讓農民安心生產。

保甲法:政府把農民按戶組織起來,每十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由地主充當保長、大保長和都保正。每家兩個壯丁即出一人為保丁,農閑習武,維持治安,戰時入伍,充當兵丁。

通觀以上諸法,可以發現以上新法上具有一個共同的特征,用今天話來講,就是加強了政府的權力和控製,政府直接參與經濟,乃至成為經濟活動的主體。例如,青苗法,實際上就是將政府變為對農民進行貸款的銀行;市易法,實際上就是政府具有了現代中央銀行兼物價局的職能;均輸法,實際上就是政府集中采購,而保甲法,實際上就是類似現在的治安聯防製度。

然而,這正是問題的要害之處。相信對於曾對計劃經濟體製弊端有過切實感受的我們,不會不對這種改革思路可能產生的後果心生疑問。事實上,這也正是王安石的反對者們如司馬光、蘇軾、歐陽修、富弼等人反對新法,新法實施後導致“天下洶洶”的焦點所在。有證據表明,王安石的這一改革思路在當時引發了一定的社會動**,遭到多數士大夫們的反對。

三、王安石變法的效果

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天下大旱。一個曾被王安石獎掖提拔的看守城門的小官鄭俠畫了一張《流民圖》進呈宋神宗禦覽。鄭俠同時還附了一道奏疏,說微臣在城門上,天天看見為變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攜塞道,質妻鬻子,斬桑拆屋,橫死街頭,實在是忍無可忍。因此懇請皇上罷廢害民之法,“延萬姓垂死之命”。而且鄭俠還賭咒發誓,說如果廢除新法之後十日之內不下雨,請將臣斬首於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

這一事件讓神宗大受震動。據說他觀圖以後心如刀絞,“反複觀圖,長歎數四,袖以如內。是夕寢不能寐。”而在此之前,針對久旱缺雨、流民蜂擁的局麵,他減少膳食、不居正殿,並下罪己詔,以求天降甘霖、挽救困局,但卻遲遲不見效果。而當時的朝野普遍將將旱情歸之於王安石變法,認為是變法導致了天怨人禍,兩宮太後(太皇太後和皇太後)更是聲淚俱下地說“安石亂天下”,已使神宗皇帝的心態發生了變化,對變法的立場彷徨動搖起來:天下大旱已整整十個月,難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看了流民圖,終於促使他痛下決心停止變法,下詔暫停青苗、免稅、方田、保甲八項新法。史稱,詔下後,“民間歡叫相賀,是日,果雨”。

曆史是人寫的曆史,單單根據以上史料今天的我們不能準確地判斷導致流民遍野的真正原因是到底大旱還是變法,至於將變法作為大旱的原因的觀點在今天當然不值一駁。但是我們卻也不能因為反對派利用迷信的方式就據此認定其動機和目的的可疑。事實上,即以今人的人情常識來看,反對者的動機更多的並非為了私利,而是出於儒家士人特有的“為民請命”“憂國憂民”的使命與情懷。就拿畫《流民圖》的這個鄭俠來說吧,本受王安石提拔,“感其知己,思欲盡忠”,假如不是出於某種更高遠的動機,而是處於私心的話,按照中國人特有的人情常識,很難想象他會冒生命危險獻流民圖,劍指變法,與王安石作對。(最終鄭俠因為通過非正常渠道越級向皇帝獻圖獲罪入獄)。實際上,考察一下當時變法派和保守派的陣營會發現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當時幾乎所有德高望重的元老重臣,和除王安石一人之外的幾乎所有最重要的文化名人,如蘇軾、蘇轍、司馬光、歐陽修、黃庭堅等全部變成變法的堅定反對派,其中包括王安石最親密的朋友即向神宗皇帝推薦王安石的韓維,包括王安石的親弟弟王安國;而變法派裏麵,呂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呂嘉問、蔡京、李定、鄧綰等人,全部在當代與後世聲名狼藉,而且絕大部分被列進了官修正史《宋史》的奸臣傳中。其中,一句出自他們中鄧綰之口的名言,甚至成了後世指斥官場某種厚顏無恥的專用語:笑罵由人笑罵,好官我自為之。

看來,反對派所以反對新法,確實事出有因,並非僅出於觀念的陳舊。變法可能在當時的確引起了擾民、損民的後果。史稱,免役法出,百姓都叫苦不迭,連擔水、理發、茶販之類的小買賣,不交免疫錢都不許經營,稅務向商販索要市利錢,稅額比本錢還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爭。保甲法推行時,為了逃避供養軍隊的高額賦稅與被抽去當兵的雙重威脅,民間發生了不止三、兩起自殘事件,嚴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甚至發生了東明縣農民一千多人集體進京上訪,在王安石住宅前鬧事的事。

與此相對照的,則

是國家財政收入的大量增加。二十多年以後,宋徽宗趙佶登基不久,宰相蔡京報告說:如今國庫尚有五千萬緡積蓄,用度充裕,完全可以使朝廷威儀更加氣派一些。

由此可見,變法導致的一個顯然的結果是:國富民貧。而這於王安石變法的初衷“去重斂、寬農民、國用可足、民財不匱”是大相徑庭的。

以今人的思考觀之,造成這種動機與效果極大的反差的原因乃是理念與機製的脫節。換言之,是中國特定的社會運行機製將變法推向了其反麵。

四、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

從世界史的視野,中國社會是個專製政治特別早熟、又超常穩定的社會。基於專製主義統治的官僚體製在中國超前發展、空前發達。從本質上,中國曆代專製主義官僚體製乃是合法化的暴力掠奪集團,所謂“勝者王、敗者寇”。由此,對社會資源和人民的暴力掠奪就是此暴力集團的一種本能和本性。正是官僚體製的這種暴力掠奪本性促成中國社會的一個最基本、最恒遠的矛盾關係,即民眾與政府的對立。這種對立構成中國社會變化的根本動力,也成為可能毀滅中國民族的巨大力量。按照物極必反的規律,空前的專製暴力導致的空前的社會對立必然導致產生其反動因素―――於是道家的“無為而治”、儒家的“仁政”思想產生了。從社會政治意義上,它們體現的是一種緩和政府與人民敵我對立關係的理性的努力。由於道家對統治者提倡的無為而治的自我約束太過苛刻,於是核心要義是希望專製統治者良心發現的儒家仁政思想因其具有更大的靈活性而為統治者采用,成為緩和矛盾、裝飾暴力的戰略工具。這樣,從秦以後,從漢開始,中國專製統治集團的統治方略發生了戰略轉向。本質上,這種由秦朝的虎狼之治向儒家的“仁政”的戰略轉向,不過是將**裸地暴斂轉為相對有節製、更長效地斂取,體現的是統治者的理性選擇;然而,正如人更多的時候是為感性左右一樣,中國的專製官僚體製更多、更經常、更內在的存在的方式還是暴力斂奪,隻要稍有機會,隻要一旦放鬆了自我克製,這種源於本性的暴力斂奪衝動就會噴薄而出。

而王安石變法就是創造了這樣一個放鬆官僚集團自我克製的機會。從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立足點乃是強化官僚政府幹預市場的權力,讓權力控製市場來看,變法並沒有指向―――也不可能指向官僚集團的本性,相反,反倒釋放了其本性,造成了放虎出籠的後果,為一直蠢蠢欲動的各類貪官汙吏、凶兵惡卒假公濟私、盤剝人民創造了平台。

例如,“青苗法”,就其初衷而言,乃是國家取代富戶來發放各種農業貸款,每年青黃不接時,由官府向農民貸款,秋後再連本帶息一並歸還,同時所定的利息,自然較富戶為低。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摧兼並,濟貧乏”,既免除農民所受的高利貸盤剝,也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理論上講,當然是利國利民、兩全其美的好事。至少,農民向官府借貸,總比向地主借高利貸強,更靠得住,也少受剝削。

然而,實際執行情況卻並非這麽回事。首先利息並不低。王安石定的標準,是年息二分,即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二千。這其實已經很高了,而各地還要加碼。據載,當時地方上的普遍做法是,春季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後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後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結果,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四千,這樣,原本應該充分考慮農民利益的低息貸款,變成了一種官府壟斷的高利貸。而且,由於執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達到原先設定的35倍!利息高不說,手續還麻煩。過去,農民向地主貸款,雙方講好價錢即可成交。現在向官府貸款,先要申請,後要審批,最後要還貸。道道手續,都要求人,托請,給胥吏衙役交“好處費”。每過一道程序,就被貪官汙吏敲詐勒索從中盤剝一回。這還是手續簡便的。如果繁瑣一點,則不知要交費幾何!更可怕的是,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給全國各地都下達了貸款指標,規定各州各縣每年必須貸出多少。這樣一來,地方官就隻好硬性攤派了。當然,層層攤派的同時,還照例有層層加碼。於是,不但貧下中農,就連富裕中農和富農、地主,也得“奉旨貸款”。不貸是不行的,因為貸款已然“立法”。不貸款,就是犯法!結果,老百姓增加了負擔,政府和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這一切,乃是在推進變法的旗號下合法化進行的!

其實王安石未嚐沒考慮到這一點。針對當時變法導致的異議紛紛的局麵,1073年,王安石給神宗皇帝上“五事劄子”,指出相對於其他新法,免役、保甲、市易三法“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則為大害;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一方麵,從思想上王安石對此並沒有真正給予高度重視,另一方麵,從實踐上王安石對此卻采取了一意孤行、掩耳盜鈴、置若罔聞的態度。如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開封府報告說,境內民眾為了規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斷腕者”。宋神宗問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顧地回答說,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沒什麽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況老百姓!這話連神宗聽了都覺得過分,便委婉地說:民言合而聽之則勝,亦不可不畏也。

由此可見,變法之所以走向其動機的反麵,作為變法領導者的王安石主觀上的一意孤行、自以為是、自我中心,不懂得及時自我反省、持續調整、改進亦為重要原因。這裏便又不得不涉及到王安石的人格特點了。事實上,中國社會的根深蒂固的人治傳統決定了任何運動都不可避免地要呈現出鮮明的領導者個人風格的烙印。王安石變法,某種程度上正是王安石個人人格特征的一個具體展開。

神宗皇帝當初提拔王安石做宰相的時候,曾廣泛征求大臣們的意見,當時的宰相唐介、呂悔、翰林大學士司馬光的對王安石評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唐介認為王安石“好學而泥古,議論迂闊;文行甚高,狷狹少容,若處侍從文獻之之職可也”,呂悔認為王安石“雖有時名,然好執偏見、不通物情、喜人迎己,聽其言則美,施於用則疏。若在侍從,猶或可容,若為宰相,天下必受其害”。司馬光認為,“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