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真在《易平醫藥品貿易有限公司》上班已經兩個禮拜了,各方麵的業務她已經大體熟悉,與周圍人的關係也比較融洽。

今天是周末。餘得江昨日上午出差去省城,說是洽談一筆業務,要下周三才能回來。愛真獨自去了一趟超市,她必須采購下一個禮拜所需的各種食品及日常用品。因為她現在已經成為一名白領,平時就沒有時間外出采購了。

愛真拎著大包小包從超市回到廣德花園,就在她快要到達59號別墅時,她看到迎麵走來一個少婦和一個男孩兒。那少婦就住在附近,而那男孩兒則是她的兒子,他叫齊揚揚。可是,今天的齊揚揚與平時不同,他脖子上吊著一根白色的繃帶,而他的右胳膊則吊在那繃帶裏。

愛真停下了腳步,她關切地問道:

“揚揚,你這是怎麽啦?”

揚揚苦著臉答道:

“愛真姐姐,我前幾天穿著溜冰鞋在學校的水泥路上滑旱冰,不小心跌了一跤,就變成這樣了!”

“骨頭沒有受傷吧?”愛真問道,她想,既然不曾打石膏,按理說不至於發生骨折吧?

齊揚揚的母親在旁抱怨道:

“這孩子就是不聽話,在學校不好好讀書,滑什麽旱冰呢?果然出事了!去醫院拍了X光片子,雖然不曾發生骨折,但那X光片子上卻顯示有輕微的骨裂!所以才吊著繃帶。今天要帶他去醫院複查。”

齊揚揚和他的母親遠去了。愛真望著那母子的背影,心中突然想道,原來,輕微的骨裂也能夠從X光片子上看出來!

自從姚派派告訴愛真殺害先生的凶手很可能就是餘得江之後,愛真這幾個月就一直在尋思,如何才能夠找到餘得江的犯罪證據。可是,先生遇害已經過去了將近兩年,即使當初還殘留著某些證據,在這樣長的時間過程裏也應該已經灰飛煙滅,到哪兒才能找到有力的直接證據呢?

愛真曾將先生遇害前後的各方麵細節反複考慮,希望從中有所發現。其中的一個細節是,前年11月29日那夜,她曾用一根粗木棍重重地打在那竊賊的右肩上。如果那一棍能夠將那竊賊打成骨折,那竊賊必定要去醫院裏打石膏,則會在病曆上留下紀錄,那不就成為了他犯罪的證明?可是,在前年11月29號以後的幾天時間裏,餘得江並不曾打石膏,那就說明,即使餘得江就是那竊賊,他也不曾被打成骨折。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或許他根本就不是那竊賊。

可是,剛才齊揚揚母親的話提醒了愛真:即使不曾發生骨折、不曾打石膏,但如果打成了骨裂,也能夠在X光片子上留下證據!

因此,倘若餘得江就是前年11月29號的竊賊,他會不會被打成骨裂呢?他雖然在事後的幾天時間裏不曾打石膏,但那也不能代表他不曾被打成骨裂呀!如果他真的被打成骨裂,如果他事後又去醫院裏拍了X光片子,則會在那X光片子上留下證據!如果現在能夠找到那張X光片子,豈不是就有了他當初犯罪的直接證據?!

想到這裏,愛真心中激動異常,她不由得加快了腳步,往59號別墅迅速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