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餘得江要去酒店應酬客戶,愛真借口說她身體不舒服,於是便獨自回到了廣德花園59號別墅。她懶洋洋地躺在客廳的長沙發上,仰望著天花板,內心感到非常失落!

本來她以為,既然已經拿到了那張珍貴的X光膠片,而且那膠片上的日期恰恰又是2006年11月29日,這就說明,餘得江正是前年入室行竊的賊人!隻要是稍有思考能力的人,誰都會明白,前年11月29日的入室盜竊犯與12月9號停車場命案的真凶理應是同一個人。這難道不就像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嗎?可是,魯信源卻偏偏說是證據不明確而不能貿然報警。

不過,人家畢竟是專業人士,人家說是不能報警,想必有人家的理由。那魯信源本是姚派派的老同學,一向關係都很不錯,最近又聽說他正在追求姚派派,按理說,他是決不會不盡力的。既然他認為必須搜集進一步的證據,隻好按照他的話做了。

可是,到哪兒去搜集證據呢?先生被害已經將近兩年,即使當初曾經遺留下什麽證據,在這漫長的時間過程裏也早已灰飛煙滅了。可是,如果找不到強有力的直接證據,就要眼睜睜地看著那惡徒久久逍遙法外!況且,自己之所以能夠忍辱負重而於餘得江,其目的正是要給先生報仇雪恨。倘若最終一事無成,豈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場空?想到這裏,愛真直恨得咬牙切齒!

決不能放棄,一定要找到有效證據,一定要將餘得江繩之以法!

但是,究竟怎麽辦才好呢?

俗話說,打蛇要打七寸。也就是說,要尋找對方的軟肋。可是,餘得江的軟肋又在哪兒呢?

愛真苦苦地思索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