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返回大唐

阻隔西涼與大唐的一道天然屏障,除卻‘赤紅流沙’之外,當屬東部一座巍峨高山,僅是一山之隔,便是隔斷了兩個國家。

東邊,乃是大唐疆域;西邊,乃是西涼國土。

此地處兩國交匯之處,加之高山天然屏障,雙方都鮮派兵來此駐防,多為距離山腳的百裏之地安營紮寨,以防他國來人之敵。

此山巍峨高山,多懸崖峭壁,又無山路蹤跡,山林中的猛獸也不在少數,蟲蟒更是頻繁出沒,兩國的山下居民為避禍亂,皆搬移城中居住。而今,這對爺孫倆是唯一一戶住在山中的獵戶。

別看老者已是年邁,打獵可是老手;小孫子尚還年幼,卻也是有著多年的捕獵經驗。如今,老人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而小孫子也逐漸長大,每次打獵,老人都會親自傳授經驗,就算自己死了,小孫子不至於無法糊口養活自己。

“兩國……交界處?!”

李牧塵心中有些恍惚,他記得涼州城距離此地至少有著二百裏路,自己是如何跌跌撞撞地走到這種地方來的。

這個時候,老人說道:“小老兒這輩子見過的人不多,可像你這種受了如此重傷還能夠活過來的,你是唯一一個。”

從他昏迷至醒來,已經過去了五天時間,在這五天時間裏麵,老人親眼目睹了他慢慢愈合的傷口。

常人就算有著他一般的傷,怕也是熬不過第二天,可他非但沒有死,反而是日漸康複,如此怪事,還真是頭一回看到。

“請問,我昏迷了幾天?”李牧塵虛弱地問。

這時候,小孩子站出來笑著說:“大哥哥,你足足睡了五天時間,比我捕獵抓回來的野豬還能睡。”

童言無忌,也知道小男孩沒有任何貶低之意,純粹是小孩子間的無心之言。

李牧塵撅起嘴角,想要擠出一個笑容來,可他實在沒有多餘的力氣,僅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狗雜種,爺爺說賤名好養活。”那小男孩回答道。

狗雜種?!

不知為何,李牧塵心中莫名地想笑,果然是一個很別致的名字,不知道的還以為小男孩在罵人呢,殊不知這是人家的名字。

“可還有其他名字?”李牧塵又問道。

狗雜種撇頭看著老人,說道:“爺爺,我還有其他名字嗎?”

不知由此說來,到底該笑還是該哭,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否還有沒有其他性命,說來還真是可笑的很。

老人輕輕在狗雜種的腦門上拍了一下,道:“你這傻小子,爺爺不是告訴過你,倘若有人詢問你的名字,你便告訴對方,我叫王忠嗣。”

爺孫倆常年居住山上,又以捕獵為生,常年打交道的都是一些不會說話的動物,別說人了,好幾年都不一定見著一個。

而且,狗雜種記得上一次爺爺告訴自己的名字還是三年前,他早已經習慣了狗雜種的稱謂,對於‘王忠嗣’三個字,顯得尤為陌生。

王忠嗣?!

李牧塵心中念叨了幾遍,對於這個名字,當世之人會覺得比較陌生。然而,對於李牧塵來說,這三個字絕對可算得上如雷貫耳。

他自未來穿越至此,‘王忠嗣’三個字意味著什麽?或許,他的名氣無法比之秦瓊、尉遲敬德、程咬金等人的名聲。

也無法與戰神薛仁貴的人氣相提並論。

然而,真正的曆史中,‘王忠嗣’的威名絕對不亞於上述之人。此人乃是隋唐第三代大將軍。

(PS:第一代,為隋唐開國英雄,諸如:李靖、秦瓊等人;第二代,以薛仁貴為主的平定遼東、西北的名將;第三代,以薛訥、王忠嗣為首的大唐名將。)

如今的王忠嗣,不過是孩童學語的小男孩,誰又能夠想到,二十多年以後,這位小男孩乃是威震邊疆的一代大唐名將。

當然,此為後話,且是不說。

“狗雜種,快去將熬點兒粥米來。”

大病初愈之人,不能進食過於大補的東西,而且他們也沒有那些所謂大補之物,吃的稻米都是拿獵物與山下的居民討還的。

隻見狗雜種露出一副異樣的表情,說道:“爺爺,咱家裏哪兒還有什麽粥米啊?”

生活在兩國交界處,常年戰亂不斷,百姓能夠麵前糊口已經不錯,一家一戶能夠每天喝上一碗小米粥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別說喝粥了,就算連米湯都沒有,狗雜種已經好久好久沒有吃過稻米了。而家中最常見的食材,基本都是他去山上采的野菜,勉強能夠果腹。

“沒有稻米,那便去山上采些野菇回來熬湯。”老人又吩咐道。

狗雜種迫於無奈,隻得聽爺爺的話,背著破舊的簍子,腰間別著一把自知的砍刀,很快便上山去了。

“急著將狗雜種支開,是有什麽話要說嗎?”

李牧塵雖然受傷,可他的眼睛還沒有瞎,方才便是看得出來,老人一直有話想說,又礙於孫子在旁,不想多說。

老人說道:“小老兒我一輩子沒有讀過書,鬥大字不識一個,狗雜種的爹娘死的早,留下我們爺孫倆住在山裏麵,從我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個文化人,與那些山野莽夫完全不是一類人,所以我想求求你,讓……”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李牧塵便打斷他,替他說完:“你想讓我帶著狗雜種離開大山?”

老人連連點頭,他正是此意。自己沒有本事,隻能一輩子待在山裏麵,可是小孫子逐漸長大,不能一輩子都活在山中,要讓他看一看外麵的世界,長長見識,至少去外麵的世界謀個生計也好。

總之,比待在山裏麵不知強了多少倍。

老人從不奢望狗雜種能夠飛黃騰達,隻要他走出大山,去往城市中幹苦力也比這兒強。

李牧塵笑著說:“就算你不說,我也一定會帶著狗雜種離開大山的。”

這下子可是未來的大唐名將,如此埋沒在山林之中,豈不可惜了。暫且不說王忠嗣未來的成就如何?

單憑老人救了自己性命的恩情來說,他的要求無論如何都要答應。

老人是老實巴交的獵戶,家中沒有金銀珠寶,不知該如何感謝,當聽到李牧塵非常痛快的答應了,他一時間竟慌亂了手腳,不知該如何是好?於是,老人跪在地上給李牧塵磕頭,以表達他的感激之情。

隻怪李牧塵躺在炕上動彈不得,實在無法上前將其攙扶起來。

“老人家,你難道不怕我是壞人嗎?”李牧塵笑著問,當初的自己,屠戮了四千人多人,渾身都沾滿了鮮血,而且又受了重傷,從始至終,他們爺孫倆不曾詢問過任何原因。

老人笑著說:“哈哈!!別看我不識字,見的人也不多,可看人的眼光還是有的,你要真是壞人,我也不會費老大的勁把你從亂葬崗上背回來。”

老人說話誠實,從不說謊,雖然不識字,卻還懂得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他一輩子與野獸為伍,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

一個人的脾性好壞與否,與野獸的暴力與否有著異曲同工之妙。那日,李牧塵渾身是血,可他感受不到任何危險,說明此人不是十惡不赦之人,看不到他身上任何的邪氣。

這是老人獨特的看人之道,且不說是否真的屢試不爽,至少這一次他沒有看走眼,而李牧塵絕對是可以信得過的人。

接下來,李牧塵又在炕上躺了一個月,身體才逐漸恢複正常,如此重傷,常人躺上一年都不一樣可以痊愈。

在這段時間,李牧塵、狗雜種、狗雜種的爺爺三個人相處的很是融洽,於山野密林之中,生活了大約有著兩個月的時間,也終於到了分別的時候。

於此期間,狗雜種答應追隨李牧塵一起離開大山,前往唐帝國去闖一闖。二人各自換了身破舊的行頭,就此遠行。

臨行前,從未出過遠門,也從沒有離開過爺爺的狗雜種,心中有著萬般的不舍,他含著淚,強忍著不哭,在老人孤單身影的注視下,翻過大山,來到東側,徑直入了大唐境內。

起初,狗雜種心情還是萬分的悲痛,離開了爺爺,心中頗為想念。可是,等他入了城,見到城中川流不息的路人,以及街邊各色好玩好看的東西。

狗雜種頓時一掃之前的陰霾,立馬變得興奮起來。他畢竟還是個小孩子,對於外界好奇事物感興趣是在所難免的。

這是他第一次入城,也是他第一次見過這麽多人,想不興奮都難。

然而,這種興奮還沒有來得及消退,剛剛入邊城的李牧塵和狗雜種便遇到了不好的事情。

聽到遠處傳來嘈雜的聲音,吵吵鬧鬧,不時有著鑼鼓敲響的聲音,和路邊路人的慘叫聲,好像是在打架。狗雜種不明,問道:“牧塵哥,前方發生了什麽時候?”

李牧塵凝視著遠方,神色沉重地說:“如今前方戰事吃緊,無非是官府正在街邊抓捕兵役充公。”

“狗雜種,別說話,低著頭趕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