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熊孩子

“想死就直說。”季沫眯眼,一股冷氣不用空調也能散發出來,林驚宇抱著他忽然有種抱了個冰塊的感覺。

於是他小手一抖,改抱為摟,幹巴巴地笑,“哈哈,開玩笑呢。這箱子裏裝的是我們的兒子。”

哦,我們的兒子。

我們的兒子?!

林驚宇一隻胳膊還摟著季沫的腰,所以季沫很輕易地給他了一肘子,瞪眼道:“正經點!我們什麽時候有了兒子!?”

林驚宇惋惜地瞄瞄季沫平坦的小腹,隔著一層浴袍看不清季沫的曲線,但是可以想象的出……該有多誘人!

林驚宇:“唉!可惜你不能給我生一個,所以我就買了一個,我不在的時候,就讓ta陪陪你吧。”

林驚宇拐賣兒童?!

不對,是拐買兒童,無論哪個都是違法的行為啊!況且這箱子又不透風,裏麵的小孩肯定會悶壞的!

想到這裏,季沫三作兩步走到箱子前麵,迅速撕開膠帶像打開櫃子門一樣把箱子打開,,

一個褐色毛絨絨的東西倒了出來,撲季沫一個個滿懷,頭還微微下垂著搭在了季沫頭頂。

一個比自己還要高的毛絨熊……

季沫囧,“林驚宇!這又是鬧的哪一出?!我可是男的!毛絨玩具是女生才喜歡的東西!”

林驚宇走過來伸手虎摸了下熊的腦殼,“它叫林鯨魚,我不在的時候,讓它陪你。本來想買個鯨魚的,我看鯨魚又沒胳膊又沒腿,還沒有你高,所以就換了一個。”

林驚宇……林鯨魚……

季沫一把把熊扔在地上,從容地路過去了書房,鳥都不鳥剩下那對父“子”。林驚宇心痛地抱起地上躺屍的毛絨熊,哀嚎道:“孩子他媽,你真狠心!”

隔著書房半掩著的門,季沫滿頭黑線。

過了一大還沒見季沫理會自己,想起廚房的鍋裏還熬著的米粥,林驚宇轉身去廚房盛出一碗,厚著臉皮蹭到了季沫跟前。

還順手拿了一個抱枕墊在了季沫的靠椅上,諂媚一笑,“沫沫,這是我熬的米粥,先喝一點吧?”

林驚宇熬米粥向來都是兩瓢水兩量杯米,把鍋架在大火上猛熬一陣子,再文火熬,隻要水不幹就不用管他。就這還能熬出能下口的飯而沒有糊,不得不說其實吧,林驚宇挺有做飯天賦的。

季沫眼神都不給他一個,修長的纖手富有節奏感地,劈裏啪啦敲擊著鍵盤,電腦上出現一串字英文字母。

林驚宇又湊了湊,把碗放在季沫眼皮子底下,“沫沫,你先喝一點,等會去吃飯。”

季沫被他幹擾,冷冷一瞥,“先放一邊,我等會就喝。”

林驚宇特別委屈,一隻手撫上季沫按住鍵盤的手,停住了他打字的動作,“沫沫,最近你特別冷淡。”

季沫一愣。

的確如此,最近忙著要交給風華公司的稿件,林驚宇來時是他自己開的門,走時也是他自己關的門……

而季沫,始終坐在電腦麵前糾結稿子的事。

林驚宇俯身眼巴巴地看著媳婦發愣,呆呆的樣子真是可愛極了,揉吧揉吧媳婦的頭,指尖柔軟的觸感讓人舍不得放手。

季沫抿抿嘴,“別揉了。”

抬頭輕輕在他臉上印下一吻,好巧不巧地碰到了嘴角,林驚宇登時眼前一亮,低沉富有磁性的呢喃,“沫沫……”

季沫別過頭,“等我趕完unit15的稿子,好好陪你。”

林驚宇呲牙咧嘴,“我恨unit15!!!”

最終林鯨魚還是留在了租的這處房子裏,一來林驚宇不可能把它帶到寢室讓沈威笑話,二來季沫自己一個人住在這邊,擱隻毛絨熊陪陪他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嘛!

所以林鯨魚獨自霸占了沙發一角,每個人進屋時都會先注意到這個醒目的熊孩子,然後噗嗤笑一陣子,說,都夏天了,季沫你抱這東西睡覺不嫌熱啊?

關鍵是季沫根本就沒抱過這熊孩子睡覺,每天晚上都是趕稿趕稿,淩晨頂著迷糊的腦袋直接拐進房間睡覺,再說了,夏天有空調,還怕什麽熱?

整個夏天季沫都是在熊孩子的陪伴中度過,林驚宇為了參加一個華夏組織的大學生小組賽,去外地鼓搗軟件去了,兩人已經大三,在校的時間不會太長。

等大四的時候,就完全可以選擇自己去社會實踐,或者在學校安排下去實踐,季沫毫不猶豫的選了自己去社會實踐。

2008年,季沫幕後操作騰達集團,險險避過美國次債引起的金融危機,坐穩了騰達集團董事長的位置。

2009年初,蘇安南帶領騰達集團榮登福布斯前十。

2009年春,方湛訂婚,季沫一點也不驚訝,前世方湛是在年前訂的婚,如今雖推遲了兩個月,照樣也沒影響訂下結果的日子。

2009年清明後,十二風突然大肆在網上放各種病毒,揚言要毀滅華夏的網站,lan高調地帶著木木解決大半,創造華夏黑客技術新的佳話。

2009年高考後,三套高考資料簽售會,一世寂寞震驚華夏各大高校院校,媒體記者蜂擁而來,被季家人擋在門外。

從此季沫在季家的身份更加微妙了些,不再是曾經不怎麽有用的人,而是可以影響到整個華夏的,與京大老教授齊名的,最年輕的資深教授。

2009年,某天。

早晨起來,發現白霧不知何時籠上了整座城,高大的樓房從**層開始漸漸看不清,站在二十多樓往下看,簡直像站在了雲海上一樣,臨窗而望,一片蒼茫。

剛推開門,映入眼簾的便是小巧的一個茶幾,茶幾旁邊橫了一條布藝沙發,色調溫馨。沙發角上窩著自己的熊孩子。牆上貼的淡藍色牆紙依舊如初,房間的擺設還是如此熟悉。

可惜今天就要搬走了,雖然隻住了兩年不到,這裏卻有著家一般的感覺,是不是因為這裏有自己喜歡的人?

不舍地四處轉轉,林驚宇殷勤地跑到季沫跟前掀開被子,揉一把睡的迷迷糊糊的季沫,柔聲道:“沫沫,起床咯!要不一會就趕不上飛機了!”

閉眼在**磨嘰了足足有十五分鍾季沫才爬起來,穿好衣服,外麵的餐桌上已經擺好了自己喜歡吃的菜,由於廚房裏的東西都放起來了,所以林驚宇特意起早去外麵買的。

吃完早飯,林驚宇和季沫如當初來a城上學一樣,一人拉著一個拉杆箱,一起去機場。和當初不同的是,他們還一起拉著對方的手。

“驚宇,你直接回b市,我先去京城處理一些事情,如果三天沒有主動聯係你,你打電話給大季末,或者顏如蘊,徵楓他們。”

雖然季沫的語調是一如既往的冷淡,林驚宇還是聽出了季沫語氣不對,不由得擔心,“沫沫?什麽事?反正機票都買好了,我去京城正好和方湛碰個麵,過兩天再走也行。”

季沫搖搖頭,展開手裏撕成碎片的機票,瞪著黑白分明的眸子看林驚宇,“驚宇,你先回b市等我。”

媳婦又開始任性了,林驚宇無奈的歎一口氣,大庭廣眾之下捏捏他的臉,“好,,都依你,我先回b市,過段時間去組織一下幾個兄弟去京城創業,以後我就在那裏落腳了。”

季沫:“嗯,混不下去了就找我,包養你的這點小錢我還是有的。”

小錢?林驚宇苦笑,現在季沫的身價,估計都上十億了,自己還是一個一窮二白的窮小子一個,靠給軟件公司打工的工資吃飯還不如拿個小破碗去京城討飯,說不定還能成為骨灰級丐幫幫主呢!

好在幾個計算機係的哥們兒躊躇滿誌地要大幹一場,由林驚宇帶頭,吃香的喝辣的日子絕對不會遠了!

沫沫,你一定要等我,等我站在與你比肩而立的位置上,咱們一起,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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