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警惕的看著屋子裏的每一個人,冷聲道,“你們是誰?有什麽目的?”

姑姑看著少年,突然開口,“小鬼,你說我們有什麽目的?抓你來,自然是有用啊。”

少年緊盯著姑姑,最後還是姑父看不下去說道,“菲兒,你別逗他了。”轉而對少年說,“放心吧,我們沒什麽惡意,隻是在草叢中發現你昏迷了而且中毒了,就帶你回來了。”

此時的少年看著姑父,似是在思考姑父說的話的真假,許久才緩緩說出一句“謝謝。”

第二天,姑姑和姑父就告訴少年,讓他安心就待在這,直到他要等的人來了之後再說。那少年猶豫了一會兒之後,便答應了。

我都懷疑他是不是另類了,他那體質也太好了吧!在他清醒的第二天下午,完全就恢複到正常的狀態了。第三天,他便和堂哥跟姑父一起學起武來。說真的我也好想學武,再怎麽說咱也是武林第一莊的小姐啊,不會武功不是太丟人了。可惜啊,我這個想法早在幾年前就破滅了,好在爹爹答應我學醫了,據說姑父有很不錯的醫術,這下我可以拜姑父為師啦。

在我閑暇之時,還被姑姑整天灌輸古琴的知識。我真想不明白,姑姑那麽豪放的一個女子,怎麽也會學習古琴呢。所以每天最為和諧的場麵就是,姑父教堂哥和那少年練武,我在一旁啃醫書或者姑姑教我古琴。

對了,都忘記說,那少年叫做封辰,貌似還不是天弈國的子民,來自西域。他對姑姑和姑父都稱為‘叔叔,嬸嬸’,對堂哥也會叫泫哲,唯獨對我即不叫我沫兒,也不叫我淩沫,隻叫我‘小丫頭’。想想我這個心理年齡都要奔三的人,居然被個臭小子叫小丫頭,我能服氣嗎?主要是他對別人都能正常的稱呼,唯獨對我,氣死我了。

“小丫頭”。

我要瘋了,這個臭封辰,我都說了多少遍了。老虎不發威,你當我是hellokitty啊!氣勢洶洶的衝到他麵前,因為我個子還不及他肩膀高呢,我就一把抓住他的衣袖,使勁把他往下扯,怒喊道“我再說一遍,我叫淩沫,不許叫我小丫頭。”

我的怒喊到他那根本毫無意義,某位老兄拍拍被我拉褶了的衣袖,瀟灑的轉身就走了。

氣的我在原地暴走,這種場景每隔幾天就會上演一次,剛開始姑姑他們都還擔心,到後麵習以為常了,甚至有時還加進來一起跟封辰‘欺負’我。唉,我怎麽看,都沒看出來姑姑也還有這種惡搞人的氣質啊。

看到堂哥要出去的樣子,立馬飛奔過去,拉著堂哥的袖子,“哲哥哥,你要出去玩嗎?帶沫兒一起去吧?”

“就你個小丫頭,還是別給我們添亂了。”堂哥還沒開口呢,就被那討厭的封辰給拒絕了。

我不甘心的看著堂哥,就見堂哥摸著我的頭說,“沫兒,乖,

你現在還小,不能跟我們一起進山的,山上太危險了。”

什麽嘛?就是不想帶我去嘛,還說危險,哼。不理你們這些壞人了,本小姐瀟灑的轉身走回屋裏。看著他們走出宅子,我也悄悄的溜出宅子,小心的跟在他們身後。

看著他們倆穿過竹林,向山上走去,我始終不遠不近的跟著他倆,突然發現他們兩個都看不到了,我有些害怕,我是路癡啊,我不知道怎麽回去啊。

身後被拍了一下,我尖叫一聲“啊!”這一聲,估計整個山穀都能聽得到了。

就聽兩道熟悉的聲音同時響起,“小點聲啊!我的耳朵啊。”

我回過頭,看著那兩個罪魁禍首,憤憤的盯著他倆,“活該,誰讓你倆先嚇我的。”

“誰又讓你跟著我倆的啊?”又是那個討厭的封辰。

“誰說本小姐跟著你了,本小姐是跟著哲哥哥呢。”說完就躥到堂哥身邊,然後又拽著堂哥的袖子,撒嬌的說著“哲哥哥,最好了,帶沫兒去吧,沫兒保證乖乖的,不給哲哥哥搗亂。”

用一副你不答應我就哭給你看的表情看著堂哥,我知道堂哥其實跟哥哥一樣都很寵我,每次哥哥不答應我的要求我都用這幅神情看著他,哥哥就會答應了,百試百靈,所以嘛,這招在堂哥這依然生效。果然,堂哥看著我,最終還是點了點頭。然後我抬頭,挑釁的看著封辰,哼,氣死你,怎麽樣。

跟著他們兩個來到山穀中的一瀑布前,看著就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水,想起那句“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

我就坐在河邊的石頭上,看著他們兩個練功,沒一會兒,我就跟小雞吃米一樣不斷的點頭了。

等我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靠在一塊大石頭上,身上蓋得好像是封辰的衣服。再看看那兩個離我不遠還在認真練功的孩子,看看漸漸西下的夕陽,我的肚子開始唱起歌來。

許是他們兩個發現我醒來了,走到我身邊,堂哥伸手拉我起來,“沫兒,我們回家了。”

再看看一旁的封辰臉色發黑的看著我,“都說不帶你了,來了之後,卻睡著了,要是著涼生病了怎麽辦?”

我完全忽略了他最後那句關心我的話,因為在我聽到他說我的前兩句時,我就火了。惡狠狠的給他吼回去,“要你管,我睡著就睡著了,堂哥都沒說什麽,你幹嗎說我。”氣得我獨自一人往家裏跑去,不去理會堂哥在身後的喊聲。

路在哪呢?我該怎麽回去啊?因為剛剛和封辰生氣,一氣之下,就跑掉的我,迷路了,現在不知道我跑到哪裏了,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想想我真傻,幹嗎因為個破封辰,就瞎跑嘛,就算生氣,也應該回去再生啊,現在害的我都回不去了。現在該怎麽辦嘛?

不行,我不能慌,再怎麽說我一個二十一世紀的人

,不就迷個路嘛,有什麽好怕的,想想曾經看過的那些書上有沒有寫迷路之後該怎麽辦的。

把看過的書想了一遍,才發現,我看的都是些什麽書啊,一本有用的都沒有,早知道就不看那麽多小說了,該多看幾本野外生存技巧啊,也不至於現在什麽都不知道啊,早知道那時候就該聽他的話,多看看有用的,不看那麽多小說了。

我怎麽想到他了?來這這麽多年,都沒想過他一次,為什麽偏偏是今天想起來了呢。是因為不管以前有什麽危險,他都在我身邊,我已經習慣依賴他了嗎?所以才會在此刻又想起他。

突然,腳下一空,掉了下去,在我失去意識之前,我隻記得我叫出來的名字不是任何一個人的,居然是他“亦翔”。

我發現自己又回到二十一世紀,回到那個我與他初識的年齡,他轉學進到我們班,成為我的同桌。同學還有老哥都讓我離他遠點,因為他一點也沒有豪門家孩子的‘優良’品格,到像是個街頭小混混一樣。

一個月裏,我並沒有跟他說過一句話,但我發現他每天一上課就會趴在桌子上睡覺,從不聽老師講的課,可是考出來的成績卻一點也不差。

一天上課,他竟奇跡般的沒有睡覺,他拿過我的筆記本,在本子上寫了一會之後,把本子還給我了。以眼神示意我看本子上的內容,我看著本子上他寫的話語,“放學,帶你去個地方,去嗎?”

我詫異的看著他,小聲的問他,“去哪裏?”

他對我一笑,也小聲的回答說,“一個你喜歡的地方。”

也許是因為他的笑容,太過吸引我,導致我忘了他是大家都讓我遠離的人,我沒有任何思考的答應了他。

放學後,我告訴來接我的司機叔叔,說我要去同學家,先不回家,讓他回去給媽媽說一聲。

看著司機叔叔開車走後,我跟著他走出校門,看著他翻身躍上自行車,以眼神示意我也上車。我有些猶豫,但看到他的神情時,我還是選擇坐在自行車後座上。一路上,我緊緊抓著他的衣服,因為害怕手心裏全是汗。

停下車後,他細心的用紙巾擦幹我手心裏的汗,拉著我的手向前走去。映入眼簾的是一條小溪,溪水清澈見底,甚至還可以看到溪水中的小魚,我很喜歡這裏,雖說隻有一片碧綠的草地和一條小溪,但卻讓我感受到了不一樣的東西。在這裏,我可以是那個我想做的自己,不用去當爸媽眼裏的乖乖女。

我和他並排躺在草地上,直到夕陽西下,夜空中全是星星的時候。我起身,對他說,“謝謝你帶我來這裏,我很開心。其實,你並沒有大家想象中的那樣不好,你雖然總是一副壞壞的樣子,但我看得出來真正的你其實很好,而且你也很聰明,並不比你的那些哥哥差,甚至比他們都優秀。”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