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達在黑夜之中漫無目的的瞎跑,汗水黏在大腿的傷口上,每跑一步都伴隨著鑽心的劇痛。

身後傳來了狗叫聲,是沙迪娜的獵狗,一股來自記憶中的惡寒讓筋疲力竭的曼達瞬間清醒了過來。

他的腦海裏浮現了原主被幾隻惡犬同時撕咬的場麵,他聽到了原主無助的哭聲,也聽到了沙迪娜興奮的笑聲。

曼達,魯格昂·克勞德賽男爵的私生子,一個不配擁有姓氏的賤種。

這個世界的規則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樣,在東方古國,貴族的私生子雖然不能擁有和嫡子一樣的地位,但至少能過上錦衣玉食的生活,而他卻活的跟個牲口一樣,在哥哥和姐姐的摧殘之下走過了十二年的生涯。

不能被他們抓住,否則連當牲口的機會都沒有了。

穿過了一片隸農的長屋,又穿過了一片麥田,經過了那座即將被拆毀的酒神廟,曼達一頭紮進了森林。

剛剛下過一場大雨,地上非常的泥濘,艱難跋涉了許久,曼達被一條橫生的樹根絆倒在了地上。

這一下摔得很慘,臉直接戳在了石頭上,頭暈腦脹的曼達差點昏死過去,好在他的門牙不慎咬中了舌頭,劇烈的疼痛和滿嘴的血腥味讓他清醒了過來。

狗叫聲越來越近,點點火把出現在了森林裏,他們追上來了。

一刻也耽誤不得,曼達掙紮著爬了起來,踉踉蹌蹌的跑向了森林的盡頭。

森林之外是一座峽穀,峽穀之中籠罩著迷霧,完全看不到裏麵的情形。

曼達想往前走,可又有些恐懼,原主的記憶中有一個聲音一直在提醒他:“不能去那裏,永遠不能進入怨霾之穀。”

這個聲音來自於原主的母親,他的母親兩年前就死了,這應該是某段記憶的重現。

怨霾之穀,克勞德賽家族的禁地,也是男爵處刑之地。

做為一地領主,魯格昂·克勞德賽男爵製定了不少私刑,按照王國的律法,領主有權責罰領地的子民,但不能輕易剝奪他們的生命。

可男爵私下處死過不少領民,因為他的家族一直保留著神秘的處刑方式,就是把人送進怨霾之穀。

包括男爵本人在內,沒人知道這座山穀裏麵存在著什麽,隻知道進入山穀的人沒有一個能活著出來。

他們把“死囚”趕進山穀,駐守片刻然後離開,根本不擔心囚犯會逃走。

幾天之後,囚犯的屍骨會被擺放在山穀口,就像被啃食過一樣,幹幹淨淨,不留一點皮肉。

曼達還在山穀口徘徊,男爵帶著家丁已經追到了眼前,一大片火把照得曼達睜不開眼,讓他又想起了烙鐵帶給他的恐懼。

“你這個畜生!”男爵夫人阿提亞站在男爵身後,指著曼達罵道,“是我寬恕了你,是我讓你活到了今天,你對我的孩子做了些什麽!”

“你個不知羞恥的瘋女人,怎麽不問問你的孩子對我做了些什麽?”曼達回罵了一句。

阿提亞咆哮道:“我要活剝了你的皮!”

“你倒是過來呀!”如果有個人質,曼達還能拖延一點時間。

男爵還算冷靜,他向前走了兩步,盯著曼達看了一會,輕聲道:“回來吧,我的孩子,一切都過去了,我不會責罰你,我知道這不是你的錯。”

多麽溫馨的話語,曼達都快被感動哭了。

在記憶中,他的父親雖然有些冷漠,但至少沒有對這個可憐的孩子使用暴力。

就這樣跟著父親回家,當做一切都沒發生過,對於一個十二歲的少年來說,是多麽完美的結局。

可惜,在男爵麵前的不是一個無知的少年,十二歲的軀體裏裝著一個來自侏羅紀的瘋子。

沒有暴力,可也同樣沒有過任何庇護,對於曼達所有遭遇,男爵始終視若不見,直到這個可憐的男孩被折磨致死。

再看看眼前這一大片火把,為了追捕一個孩子,男爵竟然出動了四十多個家丁,他和那群惡魔沒有太多分別,隻是他的手上沒有沾血而已。

對於惡魔不能抱有任何幻想,能對付惡魔的隻有瘋子。可現在惡魔的數量太多,瘋子隻能暫退一步。

曼達回頭看了看峽穀,悄悄地向後挪動腳步,魯格昂高聲道:“別做傻事,你已經無路可退了,進了峽穀就等於進了地獄!”

“你挺聰明的!後退就是地獄!”曼達突然笑了。

男爵驚訝的看著曼達,這個怯懦的蠢小子怎麽敢這麽跟自己說話?他甚至從來沒有正視自己的勇氣。

“趕緊回來,趁我還有最後一份耐心,你還有機會活下去!”男爵咬牙道,“不信的話,你可以後退一步試試!”

“我不會後退,一步也不會!”曼達同樣咬緊了牙齒,雙眼一直注視著男爵。

男爵一怔,把手按在了劍柄上,他打過仗,這是困獸之鬥的表現,曼達隨時有可能衝過來。

身邊的家丁舉起了棍棒、鋤頭和各式兵器。

曼達見狀一臉鄙夷的笑道:“後退是不可能的,我決定,挺胸抬頭走進去!”

曼達驀然轉身,一路飛奔進了峽穀,男爵當場愣住了,周圍人麵麵相覷,終究沒有追上去的勇氣。

“他瘋了,一定是瘋了。”男爵無奈的搖著頭。

“就跟他母親一樣,他是個不知羞恥的賤種!等看見他的屍體,我要把他每一根骨頭都敲碎!”夫人叫罵不止,卻不敢向前多走一步。

走進山穀之中,仿佛走進了另一個世界,男爵夫人的叫罵聲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呼嘯的風聲和詭異的鳥鳴。

曼達在泥沙和碎石中跋涉許久,確係沒人追過來,他坐在了地上,背靠著一塊青石,開始大口的喘息。

他從地上找到一塊石頭,用中文在地上寫下了四行字。

有利因素:還活著。

不利因素:不知道還能過多久。

長期目標:活下去。

當前目標:離開這座山穀。

把重要的事情記下來,是他的習慣,哪怕在侏羅紀也是如此,這樣他才知道自己到底該做什麽。

濃霧四下繚繞,周圍的能見度不超過三米,身在峽穀之中,曼達對峽穀仍然一無所知。

這裏到底有吃人的野獸?還是有喝血的厲鬼?又或者這裏住著克勞德賽家族的陰脈,專門替他們幹一些髒活?

或許這裏什麽都沒有,隻不過因為這地方太容易迷路,人困在裏麵出不來,最終因饑餓而死。

想到饑餓,曼達一整天都被關在倉庫裏遭受酷刑,一口東西都沒吃過。

比饑餓更要命的是幹渴,喉嚨已經起了火,嘴裏就像吞了苦鹽一樣,又鹹又黏,感覺口水比血水還要濃稠。

曼達伸出一根手指,指著一塊石頭,口中默念道;“變成一碗水,變成一碗水……”

整整念了一個甲子(六十次),石頭還是那塊石頭。

無所不能的金手指,之前還能切斷綁繩,為什麽現在不靈了?是不是用錯了方法?

“變成金子。”

“變成一隻烤雞。”

“變成一碗米飯。”

“變成什麽都好,隻要不是石頭就行……”

他對著石頭試了幾十次,中間還啃過兩口,吃了一嘴泥,不慎崩斷了一顆牙,除此之外再無收獲。

“斷就斷了吧,反正也被打鬆了。”

丟了石頭,曼達隨手折斷了一顆野草,同樣試了幾十次,曼達確定自己的金手指沒有變化的能力。

鬼差不是答應給自己所有的金手指嗎?為什麽連最基本的功能都不能實現?難道說,這裏有什麽誤會?

想想之前斷掉的綁繩,曼達決定做一次試驗,把野草放進了食指和中指之間,學著剪刀的樣子,集中精神,用力一夾,野草立刻斷成了兩截。

誤會,天大的誤會。

曼達試了幾次,能切塊,能切條,也能切片,野草被剪碎了一地,充分驗證了金手指的功能。

能變成鋒利金屬的手指,這就是鬼差對金手指的理解。

所有的金手指又是什麽意思?

曼達又找了一顆野草試了試,每個指縫都有同樣的功能,左右雙手都鋒利無比。

這算什麽?金剛狼還是剪刀手?

十個手指一根都沒放過,今後還能洗臉麽?還能撓癢癢麽?摳耳朵和挖鼻屎這些重要的事情該如何解決?五指姑娘也親近不得了麽?人生還有幸福可言麽?

不該那麽貪心,不該和鬼差瞎扯淡,就該把話說清楚,小說中有無數金手指,哪個不比這個強!

正在懊惱當中,一陣水聲突然傳到了耳畔。

有水!沒錯,的確是水!

曼達激動的爬了起來,瞬間把金手指忘在了腦後,循著水聲一路跑了過去。

曼達的耳朵很靈,沒跑多遠就找到了水源,那是從山上流淌下來的一條小溪,在山穀的低窪處匯集成了一個水潭。

曼達想都沒想,一頭紮進了水潭裏,在吸吮之間,甘甜的清流從腳趾一直灌注到了發絲。

複活了,這回徹底複活了,隻要能再找到點吃的……

曼達一怔,身後好像有聲音,是四肢劃過野草的聲音。

個頭不大,但很靈活,應該是豹子之類的野獸。

趁著獵物喝水的時候出來偷襲,這個賤招從侏羅紀就是食肉動物的最愛。

曼達不慌不忙,繼續喝著水。

借著喝水的機會引誘小型食肉恐龍上鉤,這一招,曼達也試過無數次。

對方看準時機,一躍而起,撲向了曼達。

曼達向左邊一閃身,看著對方撲進了水裏,隨後補上了一腳,對方結結實實摔進了水潭。

不是豹子,個頭比想象的要小,好像是隻沒毛的猴子。

曼達沒有多想,上去接連踢了幾腳,對方試圖反抗,可在濕滑的水潭裏始終站不穩身子,在接連遭受重擊後,仰麵躺在砂石當中,失去了抵抗能力。

曼達一腳踩中了對方的胸口,借著月光看清了對方的樣子。

除了頭上幾根稀疏的發絲,幾乎通體無毛,小腦袋,細脖子,一雙和雞蛋差不多大的眼睛,灰白色的皮膚,瘦削的身體,細長的四肢,這幅尊容好像在哪見過。

“史麥戈?咕嚕?”想起來了,在前前世一部經典電影裏,有一個角色和他非常相似,隻是他的身上穿了一件還算幹淨的短袍。

“我不叫史麥戈!我叫昆塔!”

這怪物居然還能說話!

曼達一笑,打了個招呼道:“你好啊,昆塔。”

“放開我,你這該死的臭蟲!”昆塔的脾氣不是太好,他用力的抬起頭,想咬曼達的腿,可因為角度的關係,他那兩排鋸齒狀的牙齒怎麽也夠不到。

“快點放開我!你這愚蠢的渣滓!我以提豐的名義起誓,我會吃光你的血肉,還會吃光你的靈魂!”

提豐是誰?好像在哪裏聽過。

這個問題並不重要,曼達俯下身子,微笑的看著昆塔道:“你有吃的麽?”

昆塔一愣,眨著雞蛋大小的眼睛詫道:“什,什麽吃的?”

“什麽吃的都好,食物,我需要食物。”

“我,我有,我當然有,隻是不在我身上,在我家裏有很多吃的,”昆塔繼續眨著眼睛,“放開我,我會給你吃的,我絕不騙你!我以提豐的名義起誓!”

他應該沒撒謊,至少前半句是真的,他的衣服非常貼身,根本沒有能藏食物的地方。

“你讓我很為難。”曼達歎了口氣。

“沒什麽可為難的,”昆塔咧嘴笑道,“放了我,我給你吃的,還能帶你離開峽穀。”

“這不是重點,”曼達搖搖頭,隨即從腳邊拿起了一塊大石頭,“重點是你身上沒有多少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