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小子,有魄力。既然你小子這麽夠義氣,趙哥絕對不會虧待於你,今天晚上便這裏睡吧。二十樓的姑娘,喜歡那個,就來那個,兩個三個都行,隨便玩。權當是趙哥為你踐行了。”趙元甲猛地一拍那楚美的後背,高興起來。

黃良搖了搖頭,保持著微笑道:多謝趙哥好意,隻是明天晚上出去的話,今天和明天白天需要準備一下。今天晚上我便回去我那小窩吧。

“那行,你隨意,需要什麽盡管和趙哥說,哪怕是弄一隻火箭炮都行,隻要你小子別給我捅出大簍子就好。”趙元甲也不在乎,摟著楚美,便走了出去。

然後屋子止之中便安靜了下來。馬斌躺在沙發之上,也不知是否睡著了。他一天總是這個樣子,黃良也習以為常了。也就站起身子,向外走去。

而就在他走出房間之後,那馬斌的卻是猛然睜開雙眼,看著那留著一個縫隙的門,喃喃自語:指甲大小的東西?能有什麽價值?一條人命?不值啊!

……

……

黃良離開克萊酒店,走在街道之上,左右覺得不對勁。心中暗自責怪自己剛才確實是莽撞了。

離開安宜城倒是沒有什麽問題,雖說城外野獸出沒,橫行霸道,危險萬分。但是憑借著他的經驗,在城外,照樣可以生存一段時間。

讓他想不通的是,那不明的物體究竟是什麽東西?竟然能讓趙元甲耗費這麽大的資源,去尋找?

“媽了個巴子的,趙王八讓老子去做這事情,下的籌碼還這麽大,恐怕有著詭異,我得小心點。要不然,小命可就要不保了!”

黃良暗歎。

這世上,沒有什麽事情是容易的。身為玄者,得刻苦修煉,方才能夠提升實力,才能夠去殺敵。身為科學家,則需要精心專研,方才能有成果。而對於他這個混混來說,隻有小心觀察上位者的一舉一動,才能混下去。

所以,他感到疲憊。但是,既然已經走上了混混這條路,他這一輩子方向,也就定了下來,除非撞上天上掉下來的幾億人民幣。要不然,這一生,恐怕就這樣過去了。

大約走了大半個時辰,黃良回到了自己的小窩。這是他租賃的破舊的筒子樓,並不大,隻有十多平米,能夠勉強居住,最起碼,同外麵那些風吹日曬,沒有棲息之地的乞丐相比,他這已經不錯了。

所以,他躺在**,望著窗外那淡淡的月光,昏昏沉沉,不知道過了多久,他終於進入了夢鄉。

在夢中,他看到自己成為一名“祖”一樣的絕世強者,睥睨四方,征戰天下,瀟灑威風。受到無數少女的崇拜與追捧。

然後……然後他醒了,習慣性的朝外麵看了看,天色依舊朦朧,殘月掛在低空,幾顆星星在其旁邊守候,孤獨、落寞、正如他自身的寫照。

他觀看了許久,方才歎了口氣。

這個比物欲橫流還要可怕百

倍的時代,還有什麽能夠阻止野獸瘋狂地行徑?

他穿好衣服,蹬上那雙特別的靴子,直了直身子,而後離開了小窩。

晨跑,對於多數賴床的人,特別是經曆了“風火劫”,存活下來依舊賴床的人來說,絕對是一件比死都要難受的事情。就像是眼睜睜看著一個跳著豔舞的女子,卻不能做半點事情一樣。身體和思想都會受到嚴重性的摧殘。

可是,黃良卻是從十二歲就開始晨跑斷糧。他覺得晨跑很有必要,鍛煉身體,增強體力。而這也是他能輕鬆對付四五個小混混的關鍵因素。

強壯的身體加上靈動的招式,便構成了武力。

而若想成為武者,必不可少的便是武力。尋常的平民百姓的武力值大約在10左右,像他這樣,在街頭廝混了六七年的小混混,比一般人要厲害不少,武力值大約能夠達到25左右。而像馬斌那樣的高手,武力值應該70以上,但絕對不會超過80,因為80是一個隔膜,將武者和平民的世界鮮明的隔絕起來。千萬人中也沒有一個可以捅破那隔膜。

如果武力值突破了80,身體力量和速度都會有一個顯著的提升,之後若是繼續努力修行,武力值突破了100,也就成為了真正的武者。

先前黃良在街上撞到的那中年人,便是一個真正的武者。武力值絕對在100以上。所以黃良才會不顧顏麵,表現出一副謙恭的樣子。

蒙蒙天色下,黃良邁動腳步,慢跑著。他的速度,大約在4.5m/s左右,這樣的速度,便是對於平民百姓來說,也是慢中之慢。但他卻是沉浸在這緩慢的速度之中,樂此不疲。好像很有趣一樣。

“5050、5051……”

一邊跑著,黃良一邊默數著。

他的額頭上,豆粒大的汗珠滾滾滴落而下,身上單薄的衣物,已經濕透。呼吸雖然略顯急促,但卻有規律,三步一呼吸。

有一些早起的小商販見到他,紛紛同他打招呼,他也不理。諸多小商販也習以為常,隻是有些奇怪:平時,那個從來不欺辱他們這些平明的混子,怎麽會有早起晨跑的習慣,而且,跑步的速度,慢的出奇,比平時走路稍微快上幾分而已。

眾多小商販不解,私下裏紛紛猜測,一時間,黃良晨跑的事情,便在平民圈傳開了,成為了人們私下裏津津樂道的話題。

一個小時候,黃良回到了小窩,一屁股坐在破舊的**,呼哧帶喘,雖然酸脹感較之以前,已經減少了許多,但依舊不好受。他拖著疲憊的身體,倒了一杯牛奶,而後又將那雙似乎與眾不同的靴子脫了下來。咣當一下仍在地上。

沒錯,他之所以跑的那麽慢原因,就在這雙黑色的靴子之中。

這靴子,裏外都是用牝牛的皮製成,但在中間,卻夾了一層他從城外的一片廢墟之中撿回來的類似鐵一樣的暗灰圓球。看起來雖然小,但重量卻是不輕,

如鉛球那般大小,就有三十多公斤。夾在他那兩隻靴子之中,總重量剛好是八十公斤。

一百六十斤的一雙靴子,平常的人穿上別說是跑了,就算是走,都有些困難。

而黃良卻是穿著這雙靴子,從開始的一個小時跑四千步,到現在的一個小時跑一萬五千步,足足鍛煉了兩年之久。

在這兩年之中,黃良的身體素質逐漸提升,不管是力量、耐力、和速度方麵,都遠遠超出常人。不過這兩年來,他在街道之間,也有一些名聲,平時用到武力解決的事情越來越少。即便是有,也是一些不長眼睛的小嘍囉,隨手之間就可以解決。所以在馬斌、趙元甲等眼中,黃良依舊是一個比普通人稍微強上一點的癟三中的頭頭而已,微不足道。

“兩年前,我在武館之中測試了一次,那時,我的武力就已經達到了25。現在,我鍛煉了兩年之久,不知道達到了什麽樣的程度。若是這次去城外,能活著回來的話,我便再去一次武館,測試一番,看看究竟達到了多少。若是有希望成為半武者的話……恐怕那趙元甲也要忌憚我三分,到時候就可以和他平起平坐了!嗬嗬,我黃良這輩子,不會就這樣平庸下去的。”

淒涼的笑著,黃良上身一傾,倒在**,合上雙眼,小憩了十分鍾過後,騰的一下站起身子,一口氣將牛奶喝光,草草的收拾了一下屋子,再次穿上那破舊的回力鞋,走出門去。

今天他要買一些裝備,方便晚上出城。

首先是一把戰刀。風火劫過後,幾乎在每座城市,都會有兩家裝備店。一般所賣的物品都是各種兵器、作戰服、還有其他用於戰鬥的東西。

兵器以四種居多:刀、槍、劍、斧。在同野獸的戰鬥中使用,且方便。如戟、叉等兵器,不利於攜帶,且不方便使用。使用之人,寥寥無幾。一般的裝備店都不賣那些兵器。但也不是沒有人使用。

作戰服的作用則是防護身體。絕大多數的野獸身體都極為強硬,攻擊犀利,而人類的身體雖然也在風火劫中進化了不少,但同野獸比起來,還是差了很多。若是被野獸傷到,便會有致命的危險,所以,不管是武者、半武者、還是非武者的“獵人”,都會購買作戰服。

其他的物品,如兵器的配飾,加強防護類型的手套、靴子等等。品種繁多,價格不一。

黃良來到裝備店,首先選用的是一把長刀。有一米半長,材質是一種廣泛流行的合金,叫做科薩合金。是中亞盟的一位科學家研究出來的一種合金。其硬度和韌性都比合金鋼好。在風火劫中,得到了大批量的生產和使用。

至於作戰服,黃良隨意看了兩眼,當其看到相當於他一年生活費的價格的時候,立馬轉過身去。

付了錢後,匆匆離開。

裝備店的中年老板不屑的撇看了一眼黃良的背影,嘴裏喃喃著:這樣的窮鬼,也想買作戰服。簡直是癡心妄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