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殺人遊戲第一幕 17.猜測

高競感覺昨天的傷口還在隱隱作痛。

因為他向來就討厭醫院,所以前一天他中箭後並沒有去醫院處理傷口,而是從藥店買了一些止血藥和紗布自己回家簡單包紮了,由於傷口較小,血很快就止住了,雖然現在還在隱隱作痛,走路的時候,好像還有種撕裂感,但他覺得應該已無大礙。

所以,他沒有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

現在,他坐在自己的辦公室裏,正凝視著麵前那兩具屍體的照片。

如他所料,兩具屍體上密集的箭孔是有規律的,當那些箭被移走後,它們就組成了一個鮮明的漢字:“狗”。

高競不知道這個字究竟是什麽意思,難道是在侮辱警察嗎?“狗”這個漢字中帶有明顯的侮辱的意思。

“你說這是什麽意思?”他問餘男。

“大概是在罵警察是畜牲吧,哈哈,還真有創意呢。”餘男注視著手頭的照片格格笑起來,“我猜他下次殺人,會沿著這個字罵下去。比如,下次他會留下‘雜’,再下次他會留下‘種’,連在一起就是狗雜種。”

也許因為高競本身就是警察的緣故,所以餘男的笑聲讓他覺得很刺耳,難道凶手罵警察是狗雜種就是這麽可笑的事嗎?那不就等於在罵他本人嗎?他本來想反唇相譏,但後來想想又忍住了,他知道隻要一旦跟餘男纏上,到最後他準會輸,按照他的耿直個性,要是比口才,他根本就不是餘男的對手。

“為什麽不是狗娘養的?!”他隨口問道。

“這麽說你認為他後麵還要再殺三個人?”

“我不知道,我有種感覺,好像事情還隻有剛剛開始。”高競的確這樣覺得,可這時他心裏琢磨的是凶手那天半夜說的話,“高競,你對我犯的是愛的罪”,他實在不明白這句話究竟是什麽意思。真不知道莫蘭聽到這句話會怎麽想,他憂慮地想,搞不好她還會誤會他跟別的女人牽扯不清呢,那可真是太冤枉了。

“你覺得去年的案子跟今年的案子是同一個人做的嗎?”餘男問他。

“當然是一個人。”

“理由呢?”

“第一凶器相同,都是箭,第二作案手法相同,一開始都是利用報警電話把警察騙到現場,第三時間都是在晚上,另外最重要的一點是,經過檢測發現今年的箭和去年的箭是同一部機器製造的,所以我認為是同一個人做的。”高競沉著地說。

“不錯,很有說服力,那麽兩個案子有不同點嗎?”餘男似乎聽出他還有講下去的意願。

“我覺得今年的案子比去年更複雜。去年,凶手好像隻是一個冷麵殺手,他的目的好像隻是為了要殺一個警察解解氣,他給我的感覺就是個做事幹淨利落的殺手,雖然他給我聽的錄音裏有鄧麗君的歌,但我認為凶手在案發當時放那段音樂的目的隻是為了迷惑被害人。但今年就不同了,我好像突然看見一個成年人變成了一個小孩子,就好像爸爸突然成了兒子,有種很不一樣的感覺……”說到這裏,高競略微遲疑了一下。

“說下去,你的感覺也許非常重要。”餘男感興趣地看著他。

“今年的案子,我覺得他是特意做出來給警方看的,他好像既是在向我們示威,又是跟我們玩遊戲。我從來沒見過凶手在現場留下那麽多線索的,簡直是眼花繚亂,目不暇接。他好像把整個事件當成了一個大遊戲,大謎語。”高競又想起凶手在電話裏談起他看見警察在地上抽筋時的興奮語調,“我想他就是為了讓遊戲顯得更有趣,才會給警方留下那麽多線索的,對他來說那是謎語的謎麵,他希望警察陪他玩這個殺人遊戲。所以,我想這個‘狗’字並不是單純在罵人,而是在提供信息,也許是他本人的信息,也許是下一個被害人的信息,我不知道。”

不知什麽原因,這個凶手的個性突然讓高競想到了莫蘭,一樣的愛玩,一樣的愛搞新花樣,一樣的沒規律可循,一樣的愛跟警察作對,還一樣地對他有種說不清的感情。

“你認為如何?”他問餘男。

“這兩件案子的確有明顯的差別,但令我更感興趣的是,如果是同一個人幹的話,他為什麽要相隔一年才作第二個案子?對於一個連環殺人犯來說這個周期好像太長了。他在這一年中究竟發生了什麽?也或許……”餘男凝神思索。

“怎麽?”

“這兩個案子,隻是我們現在已知的而已。”

高競的臉色驟然變了。

“你是說還有別的警察被殺,隻是我們沒有發現?”

“這隻是我的猜想。也或許,他在這一年碰到了一些特別的事情,使他無法作案,他隻能靜靜等待一年,在這一年中,他的生活一定發生了重大的改變,這讓他的整個思維模式、心情、乃至作案手法都相應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高競凝視著餘男。

“你說的使他無法作案的理由,是指他在坐牢嗎?”他問道。

餘男發現高競在破案方麵的反應要比在生活中快多了。現在他隻要每次想到那個肺活量的小插曲,都禁不住想捧腹大笑。他慶幸高競悟出其中奧妙的時候並沒有在修房頂,否則他可能就見不到這位俊朗憨直的高探長了。

“這隻是一種可能。”餘男笑著說,“但也可能是他結婚了,他認識了一個心儀的女人或者男人,隨後他的生活整個發生了改變,在那段時間裏,他有了一個穩定的家庭,或者說有了一種穩定的人際關係,他壓抑的心情暫時得到了舒緩,他的鬱悶有了正常宣泄的地方,但一年後,不知什麽原因,那個女人或男人離開了他。於是,他就又開始變得躁動不安,無法控製自己了。”

“結婚?”高競對這論調很不認同,“結婚後犯罪的人大有人在,隻有當這個人在坐牢的時候,才完全沒辦法做案,因為他失去了自由。”

餘男瞅著他,格格笑起來。

“結婚是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很多變態殺手在婚姻穩定,家庭還算和睦的情況下,會暫時選擇放棄作案。當然,像你這種一心撲在工作上,既沒結婚,也沒談過戀愛的人是不會明白其中的奧妙的。”

隻要一有機會就揶揄他,高競有時候真受不了這個矮冬瓜。他究竟在笑什麽!

“相比坐牢我更傾向於後者,我認為他至少有了一個女人,這才改變了他的作案思路。你剛剛也說,一年前他作案的時候像一個冷麵殺手,一年後卻帶了遊戲的成分,”餘男笑著說道,“這就好比,一年前是你作的案,一年後,是你跟莫蘭合而為一的作品,所以第一個案子顯得一本正經而嚴肅,而第二起案子裏麵卻多了很多遊戲的成分。”

餘男的刻薄比喻讓高競愣住了,他不得不承認,雖然餘男的話不外乎又在揶揄他,但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如果他跟莫蘭一起作案的話,也許真的會搞得有聲有色,妙趣橫生呢。但是,這樣的話,就意味著第二個案子中有兩名凶手,其中一名還可能是女性。這可能嗎?可能的,如果當晚接待兩名警察的是一位女性,那麽兩名警員會完全沒有戒備,也就不足為奇了。

但是,這畢竟隻是一種猜想,高競覺得現在下結論還為時過早。他決定還是要先調查一下在這一年中的入獄和出獄紀錄,不管怎麽說,他都覺得如果要阻止犯罪的話,坐牢要比結婚有效得多。

他快速在腦子裏排了一張自己和下屬的日程表,1。去查一年內的入獄記錄,2。去a區圖書館查凶手給出的線索,3。派人調查夜視鏡的購買情況,4。再去一次現場齊魯街,5給莫蘭打電話了斷,(一定要務必讓她離他遠點,誰知道這神經病是否在旁邊窺視)。

列完日程表,他深深地歎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