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眼熟

徐媽媽聽得暗自點頭,她方才雖嘴上說這位小汪姑娘練的工夫是旁門左道,可心裏卻清楚這種“旁門左道”對女孩來說,是極有好處的。隻不過,有些話不能這麽明著說。所以看到寧芳開口留人,她也沒有反對。

但這位小汪姑娘來曆不明,俗話說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卻不可無。如果隻隨便簽個三五年的簽約,這丫頭心不在府上,招進賊來怎麽辦?

如果簽了死契,那就不一樣了,生死婚嫁全捏在主人手裏,這丫頭行事就會顧忌許多。

所以她還主動出頭,當了回惡人道,“雖說我們姐兒答應你了,可要給你上戶籍是大事,還得等我們太太回來作主。所以就算你應承了,也不能即刻就算數,你最好先想清楚。”

小汪姑娘果然猶豫起來,半晌道,“那我可以回去跟我爹商量一下麽?”

寧芳笑了,“可以。若你爹不方便出麵的話,你自賣自身也可以。不過賣了之後,可不能隨意跑出去跟家人聯係了,得守著家裏的規矩才行。”

徐媽媽更作解釋道,“若身家清白的賣進來,若主子開恩,離得又近,家裏有老人過世,兄妹成婚,也可放個三五日假,回去看看。可若象姑娘這樣,沒名沒份的,隻怕就沒什麽機會出府探親了,頂多私底下托人帶信報個平安而已。日後給姑娘說親,也是主子做主。肯定會是個說得過去的清白人家,但也容不得姑娘挑肥揀瘦,心比天高。”

寧芳很是同意。

如果人一旦賣進府了,就算是放出去了,若惹出是非來,寧家也逃不脫幹係。不如象徐媽媽這樣,醜話說在前頭,反而省了日後好些紛爭。

小汪姑娘想了想,“以三天為限。三天之後,我若不來,此事全當作罷。”

痛快!

寧芳把她退回的那隻小金鐲子又扔還給她,“你若來了,這個便是進門的憑證,你若不來,便謝你幫我家大忙了。若日後遇到難處,也可拿上我家門來。隻要是能幫的,我一定幫你一回。”

仁義!

小汪姑娘衝她伸了個大拇指,二話不說收了鐲子走了。

等人走遠了,徐媽媽才問,“姐兒看她,還會回來麽?若真來了,放在哪兒好呢?”

寧芳笑了,“若媽媽覺得她不會來,還犯什麽愁?”

徐媽媽也笑了。

想那小汪姑娘家裏,既然為了給她謀求一個正經出身,這樣煞費苦心,又怎肯舍棄這樣好的機會?

雖說寧家看似苛刻,但實際上,反而是最負責任的一種態度。

不虛偽,不客套,不承諾一些不切實際的條件。如果反過來,今日是徐媽媽托付兒女,隻怕也會托付到這樣的人家,才能真正放心。

果然不出她們所料,第三天一大早,小汪姑娘上門了。

送她來的,是她親爹。

不過寧芳上學去了,家裏隻有徐媽媽接待。

可汪父卻表示,一定要見過家中主子,才肯簽女兒的賣身契。

徐媽媽原本想請夏珍珍來見,而夏珍珍聽寧芳說了小汪姑娘的事後,對她的誤解也少了許多。橫豎她是個偏心女兒偏心得沒邊兒的,隻要自己閨女高興,夏珍珍管她是要學功夫還是學詩詞,橫豎家裏不差這一口飯錢,就無所謂了。

可不湊巧的是,夏珍珍才想去見人,偏簡氏也差人來請了,要跟她商量去三清觀做法事之事。那邊觀主和陳大夫都已經同意了,但具體要怎麽做,還有許多細節。

夏珍珍肯定得顧著那頭大事,便去了簡氏這邊,橫豎汪家之事也不著急,便等著寧芳下學,才過來相見。

卻不知這一錯過,竟成她日後懊悔了許多年的之憾事。

當寧芳下學回來,見汪父摘下鬥笠時,就看到一個麵目黝黑,兩鬢斑白的中年漢子。

若此時英王府的老馬在,定能認出,這人就是當初他們在海上遇到的那位海盜,汪思歸。

寧芳原以為小汪姑娘既會功夫,定是出身江湖,父親肯定也是帶著一身江湖氣,卻沒想到,這位汪大叔竟是個看著再普通不過的人。而且那麵相,寧芳也說不出來是個什麽滋味,就隻覺得有幾分眼熟,竟似在那裏看過似的。

誰知汪思歸上下打量她半天,竟也喃喃道,“我怎麽瞧著這位小姐,卻有幾分麵善?”

徐媽媽以為他是想套近乎,好談條件,清咳了一聲,“這位大爺,我家姐兒還沒吃飯呢,咱們還是先談正事吧。”

汪思歸這才回過神來,“不好意思,是我失禮了。前兒念葭回去,已經把小姐的意思說清楚了。象我們這樣的人,能有府上的歸宿,已經是三生修來的福氣了,隻我這個當爹的,總是放心不下,要親自來看一眼才行。今日見到小姐,往後我家女兒就托付您了。”

看他用上了尊稱,還對著自己深施一禮,寧芳趕緊避開,“大叔不必這麽客氣,說來還要謝謝你,上回幫我家的忙。”

汪思歸擺手道,“我們以有心算無心,當不得府上謝字,不過是舉手之勞罷了。隻是我這女兒自幼生長鄉野之間,失於管教,還望小姐多多包涵,且耐心教她著些。”

寧芳看他滿心滿眼都透著對女兒的擔憂,讓她想起了自己的爹,不由得心生關切,多問了幾句,“我看大叔看著也不象是個江湖人,怎麽就流落到了海上?”

汪思歸黯然道,“此事,唉,也是一言難盡,就不讓小姐煩心了。隻你今日肯給我女兒一個名份,對她便是有再造之恩。念葭,你過來,給小姐磕個頭吧。”

汪念葭在旁人麵前桀驁不馴,在爹爹麵前卻是乖巧無比,立即就到寧芳跟前跪下了。

寧芳趕緊去扶,“不可如此!”

但汪思歸卻堅持讓女兒給寧芳磕了頭,才讓徐媽媽拿了寧府的賣身契給他看過。

因說好了成親就要放人,所以身價銀子便議定是二十兩,由汪念葭自賣自身。不過,在把賣身契交給寧芳之前,汪思歸不忙著拿錢,卻提出一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