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不慈

杜赫道,“這種閑話本不該我說。可大家既交好一場,說幾句也無妨。他那位夫人聽說自小身子就不大好,本說早要成婚的,可事到臨頭又拖了許久,誰知道是怎麽回事?橫豎他是父母雙亡沒人管,我卻不好違了孝道。這三年抱兩,兒女雙全了我娘猶不滿足,還直說要多生幾個孫子才好呢。”

這話說得大家都不太好接。

畢竟已經涉及到陰私,他們一群讀了聖賢書的秀才,怎麽能象女人似的,說這些家長裏短的八卦?

有圓滑的就隨意附合了幾句,卻也有些心思沉穩的,便對杜赫觀感差了許多。隻覺他心胸狹隘,揭人陰私,實在不是可以深交。

杜赫猶自不覺,反洋洋得意,尤其回家看著自家的一雙兒女,更加覺得勝過戴良許多。

隻他萬萬沒想到,自棲霞山賞秋回家之後,夏君眉許是累到了,人便有些懨懨的。茶飯不思,隻是渴睡。

戴良畢竟是男子,沒多留心,隻讓她在金陵多休養幾日,先自回了桐安縣衙,幫暫時還回不去的寧懷璧料理公務。

倒是戴大嫂冷眼瞧了兩天,覺著弟妹似是有喜,又怕她身子嬌弱,尋常大夫瞧不好,特意舍了臉麵去求了夏珍珍,給陳家遞了帖子,上門去找了陳老大夫把了一回脈。

結果,當真迎來好消息。

當陳老大夫捋著越發白的胡子,微笑點頭說,“沒有十分,也有七八準了。”

戴大嫂高興得差點當場就流下眼淚!

她辛苦把小叔子拉扯大,簡直跟半個兒子差不多。戴良考中功名,成家立業,她固然歡喜,可等他也生兒育女,開枝散葉,戴大嫂才真正覺得自己完成了丈夫臨終前的托付,對戴家有了交待。

夏珍珍聞訊也十分高興,當即就要拿些藥材給夏君眉進補。

可戴大嫂卻是不肯,“二奶奶別怪我們鄉下人沒見識,隻孩子還太小了,怕貿貿然收了厚禮折了他小人兒的福氣,便留不住了。您若有心,把你家二姐兒舊日用過的荷包手絹給我一個好麽?最好要紅色的。我拿著壓在弟妹的**,也沾點二姐兒的靈氣。”

這個沒有問題,夏珍珍也聽說過這樣的風俗,但一般人多要男孩的東西討個吉利,少有要姑娘的東西。

夏珍珍以為她是不好意思,便主動道,“要不我給你拿安哥兒的吧?我還收著他小時候的紅肚兜呢!”

戴大嫂卻道,“就二姐兒的,等下回我再管您討哥兒的。這頭一胎,我隻求她平平順順的生下來,隻要能象二姐兒一樣懂事喜氣,便什麽都好。”

自己的孩子被這樣重視,夏珍珍心裏也挺高興。馬上打發人去管寧芳要了塊舊年用的大紅手帕,給了戴大嫂。

戴大嫂細細折了塞在夏君眉的枕頭裏,隻樂嗬嗬的忙著去燉雞湯了。

弟媳婦如今有孕,她是絕對不會讓她去桐安縣了。那邊再好,到底是小縣城,怎比得上金陵物產豐饒,大夫也多,還有親戚照應?

至於戴良那裏,暫且先別告訴他,等他回來再說,省得把那小子樂傻了,耽誤公事。

夏珍珍坐在床邊,握著夏君眉的手感歎道,“你這大嫂真真是個好人,你往後可得記著她些。”

夏君眉也挺感動的,“我知道呢,大嫂子是怕我有壓力,才故意這麽說的。”

待夏珍珍走時,戴大嫂還想起一事,因頭三個月胎象不穩,她的想法竟跟米家太太一樣,請她絕對不要外傳。

夏珍珍自然答應,連婆婆都沒告訴。

寧芳莫名其妙被要走了一塊帕子,夏珍珍又不告訴她原因,弄得十分迷糊。但愛打聽的喜鵲告訴她一件事,又引開了她的注意力。

“……原來徐媽媽這幾日偷偷哭,不是為了別的,竟是為了她那不爭氣的兒子。咱們長房搬回來幾年,她兒子也漸漸得到風聲,從去年開始便時不時跑來咱們府門前晃**。上回徐媽媽出門,偏給他撞見,便抓著不放,隻是要錢,若是不給,他便說要在府門前鬧得讓主子沒臉。徐媽媽不願主子操心,隻好把每月的月錢都送了去。誰知那小子竟是胃口還越來越大,前兒甚至連她女兒也帶著孩子找來了,說這麽多年,徐媽媽這個當娘也沒管過她,如今竟是管她討要嫁妝呢!若徐媽媽不給,便要去官府告她不慈。姐兒,這樣不孝兒女還真的能告親娘嗎?”

寧芳直聽得氣不打一處來,徐媽媽的事情,早在當年在下溪村的時候便告訴過她們母女了。

嫁的男人不爭氣,夫家隻拿她當賺錢工具,送進寧府來當奶娘之後便隻知道要錢。甚至於還背著她娶了個婊子回家做二房,教唆得一雙親生兒女都不認她,還把她給賣了。

徐媽媽被騙了多少年,早被那一家人傷透了心,跟他們斷了來往。如今他們竟還好意思覥著臉找上門來,這世間真有這樣不要臉的兒女?

寧芳一生氣,就去找寧懷璧了。

寧懷璧一聽,倒是直搖頭,“這世上竟有這樣的子女?卻也有那樣的父母,簡直是蒼天無眼!”

原來他這次被召回金陵,也是為了一件子女告父母不慈的案子。

此事發生在金陵下轄的一個小縣。

一對夫妻成親三年,育有一子,但這對夫妻婚後不睦,吵鬧不休,兩家又都是縣中的大戶,各自有些背景,所以鬧到最後,夫家寫了放妻書,二人和離。後二人又各自嫁娶,生兒育女,但他們的頭生兒子,卻是無人過問。

幸得縣中一個寡居的老嫗憐憫,就靠種著幾塊巴掌大的菜地,勉強把這孩子拉扯長大。

可這孩子長到二十多歲,該要成家立室了,卻是沒有半文錢。而這位撫養他長大的好心老嫗卻是為了他的婚事操勞,終於病重不治,連吃藥的錢都沒有。

這青年逼入絕境,隻好到父母家中跪求,施舍些藥錢。

可母家說他既跟父姓,就該去找父家。可父家又說,當初並不是休妻,而是和離。女方既然帶走了原先的嫁妝,自然也要把她自己生的孽障帶走。就算是要出錢,也該是一人一半,女方不給,他們也不給。

女方便說,男方不給,她也不給。

於是事情就僵在這裏,誰都不肯退讓。青年逼得無法,隻得一紙訴狀,把父母告上衙門,說他們“不慈”。

寧芳愣了一下,“還真有這個罪名?”

寧懷璧點頭,“若父母年邁,子不供養者,徒一年至數年。情節惡劣者,可棄市殺之。但若是父母生子不養,是謂不慈,亦有刑罰,但可以財帛贖之。”

意思就是說,父母告兒子,一告一個準,最少得坐一年牢,嚴重就要砍頭了。但若是父母沒盡到養育責任,刑罰就輕得多,交錢就完事。而徐媽媽的一雙兒女,目的顯然就是錢。

可這也是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