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大結局

訊問筆錄

時間:2008年9月15日13時10分至15日14時0分

地點:新淮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

訊問人:李剛、樊軍 記錄員:李剛

被詢問嫌疑人:仁靜

問:姓名? 答:仁靜。

問:性別? 答:女

問:民族? 答:漢族。

問:出生年月?

答:1978年4月13日

問:文化程度?

答:大中專。

問:職業?

答:銀行出納。

問:家庭住址?

答:新淮市東風街14號。

問:你是怎樣殺人的?

答:投毒。

問:你把你的案情經過再講一下?

答:我在和仁化勇在一起親熱時,被他逮到,還逼我們簽下名字,留了字據。

問:仁化勇是誰?

答:我弟弟。

問:接著說

答:他一直糾纏我,非說我是他青梅竹馬的初戀情人雪瑩,後來他又逼我做他的情婦,我不情願,可又害怕他將我和弟弟的事兒傳出去,終於,那天我乘他醉酒之際,便毒死了他。

問:那他屍體為啥會出現在河裏?

答:我見他喝下了毒酒之後,便騙他說想到河邊走走,剛到了河邊,他便毒性發作了,我就勢將他推進了河裏。

問:現在向你宣讀筆錄,你聽一下是否與你講的相符?

答:筆錄向我宣讀過,和我講的相符。

仁靜(指印) 2008年9月15日

隨著十一前夕,刑場上的一聲槍響,葉楓的案子,也就算告以段落,肖市長也已無意於官場,不久後便辭職賦閑在家,與詩書做伴,一心隻侍弄花草,描繪丹青。

2009年3月,中紀委調查組進駐新淮,葉楓雖最終沒能定性為烈士,然他的那個小鐵箱裏牽涉150多人的隱私資料,仍必將在新淮市的官場掀起一場軒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