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0章

我點頭,“那行,我馬上著手辦好這件事情。”

從董書記的辦公室出去後,我心裏忽然有一種怪怪的感覺。從剛才我們的談話來看,他講的每一句話都很有道理和遠見。不過最後麵他談到的關於四大家職工住房的問題卻讓我在開始的時候有些猶豫,但是我即刻地就打消了心裏的那種猶豫了。

這其中的原因有兩個:第一,作為地方上的一把手,他為下麵的職工考慮福利的問題是完全應該的。第二,雖然這件事情在今後會造成別人認為他和我都忽然多了一套房產的印象,但是我們又不是在搞特殊化,畢竟這是四大家每個人的福利,隻不過作為領導來講,我們今後的住房麵積會大許多罷了。

像這樣的事情在其它地方也很常見,所以用不著我去多考慮什麽。

後來我想到董書記對我的那個建議,我特地去了一趟醫科大學校長的辦公室,我再次把市人民醫院的情況向他做了解釋,而且還特地說明董書記也是這個意思。

校長說道:“沒事,你們劃撥給我們的那塊地也非常不錯,不過現在我們還是擔心一件事情,那就是那條高速路究竟能不能很快修通的問題,還有就是,如果地鐵項目能夠延伸到你們東江就好了。”

我笑道:“高速公路的問題應該馬上就可以解決。”隨即,我就把李嘉誠公司即將到我們江南來考察的事情對他講了,然後說道:“地鐵項目的問題,如果李嘉誠的公司一旦決定在我們東江投資,那我們就可以馬上向省裏麵打報告,請他們盡快想辦法想國家有關部門申請立項。李嘉誠在我們國家高層也非常有影響力,這件事情應該問題不大。”

他笑道:“太好了。”

因為我們在主要的問題上達成了共識,所以,我們雙方的簽約也就成為了一件非常必然的事情。

可是讓我想不到的是,就在我們雙方簽約的那天,我聽到了一個非常不幸的消息:烏冬梅死了!

那天,董書記帶著東江工業園區的主要領導一行去往江南醫科大學,學校的黨委書記、副書記,校長、副校長們熱情迎接了我們一行。

我們被迎候進了醫科大學的會議室,雙方寒暄了一會兒後就正式進入今天的主題。

在這個會議室談合同,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我在上江市任市長的時候因為與醫大合作,也曾與榮書記一起到過這裏。事情是一樣的,隻不過現在已經物是人非罷了。

開始的時候是醫科大學的黨委書記致辭。這個人我不大認識,據說是從外校調來的。這個人的年齡在五十開外了,說話軟綿綿的。由此也就讓人能夠理解現在醫科大學再次出現校長強勢狀況的原因了。

這就讓我想到醫科大學以前的事情。其實現在和章校長時代完全一樣,也一樣在表麵上維護著高校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這樣的一種虛假的顏麵。這就讓我忽然想起古時候的那些傀儡皇帝。

這樣的情況在地方上是不可能存在的,沒有任何一個地方的行政一把手敢去淩駕於地方黨委之上。這說到底也就隻有像高校這種學術與官場參雜的體製下才會出現這樣的怪胎。

接下來是董書記講話,他主要是向醫大的領導們介紹了我們東江的情況,主要是談東江工業園區未來的前景,由此就引申到了江南醫科大學在東江建新醫院重要的社會意義,同時也表達了東江市委、市政府,全東江市人民對醫科大學這項舉措的感激之情。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一般是不會發言的,隻需要雙方的主要領導交談結束、沒有了異議之後由我簽署合同就可以了。

董書記講完後校長說道:“這份合同是我們雙方經過多次討論、修改後形成的正式文稿。目前大的方麵應該沒有什麽問題。不過,董書記,馮市長,剛才我再次在閱讀這份合同的時候發現漏掉了一個問題,現在我提出來,請兩位領導斟酌。”

董書記笑道:“你隨便講。我們是友好協商,沒有什麽問題解決不了的。”

校長說道:“董書記,我要談的不是特別大的問題。是這樣,既然我們要把東江市人民醫院接管過來,那就涉及到今後的用人問題。也就是說,今後醫院的院長、副院長的任免就應該完全屬於我們在管了。董書記,你說是吧?”

董書記笑道:“這是當然。這不是什麽問題。”

校長說道:“但是這樣的話,很可能在開始的時候就會形成一些矛盾,我們擔心到時候醫院的職工鬧事。”

董書記笑著說道:“既然醫院已經屬於你們的附屬醫院或者分院了,那麽所有人事方麵的問題都是屬於你們自己內部的事了,到時候誰要鬧事你們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就是。當然,如果需要我們出麵協調解決的話,我們也會盡力的。”說到這裏,他來問我道:“馮市長,你說是不是這樣?”

我點頭道:“董書記,您說得對。

既然合同上規定了把東江市人民醫院完全劃歸醫科大學,那麽這家醫院的責權利等所有的問題也就一並劃到了醫科大學下麵,人事的問題當然就是其中之一了。

我覺得這個問題不需要在合同裏麵再細化出來,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過這裏麵可能會存在另外的一個問題,那就需要我們配合了。

比如,醫科大學接手了這家醫院後發現某幾位醫院的負責人曾經有過貪汙受賄的情況,因為那樣的事情是在我們管轄期間內發生的,所以我們的紀檢部門應該全力配合你們的調查。”

校長說道:“既然你們兩位領導都這樣講了,那這份合同就應該沒有什麽問題了。

董書記,馮市長,我看這樣,正如那天董書記所講的那樣,我們簽署合同隻是為了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我們雙方本著誠信的原則按照合同執行就是了。

如果接下來在執行的過程中遇到了什麽問題的話,我們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