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第2759章 舌戰群儒(2)

姚文峰被劉飛這反駁之語氣得臉色發白,一時之間卻又找不出什麽有效的反擊手段出來。

就在這個時候,坐在姚文峰旁邊的海明大學的教授陳長遠冷靜的站起身來,看向劉飛的目光中充滿了不屑。他是本次辯論會中杜洪波所聘請的專家中排名比較靠前的高手,作為一名專家教授,他最看不得劉飛這樣比自己還年輕的人如此囂張,尤其是在他看來,劉飛之所以能夠坐在如今這個位置,靠的是其背景,而不是真實才能,即便是媒體上報道了很多劉飛的才華,在陳長遠看來那些大部分都是炒作,因為他認為,現在很多官員的政績大部分都是靠媒體炒作炒出來的,或者是靠著虛構和造假或者是建設政績工程建設出力的,所以他從心底裏是看不起劉飛的。

所以,看到姚文峰一時之間無法應對,他立刻跳出來不屑的說道:“劉書記,你所說的俄羅斯也好,美國也好,其他的地區也好,他們的情況和我們華夏是不一樣的,我們華夏有我們特殊的國情和曆史,就目前我掌握的資料來分析,就我們海明市的官員財產申報製度試行而言,我們華海明市至少有4個關鍵問題需要解決,第一個是維護隱私權的問題。我認為,官員同樣是公民,享有個人隱私不受侵犯的權利,個人收入、家庭財產情況都屬於個人隱私範圍,強製公布官員財產,是對官員個人隱私權的侵犯,實不可取。第二,即便實施了官員財產申報,這種製度所起到的監督作用也可能沒有什麽效果。為什麽這樣說呢,實行財產申報製度,由官員個人提供財產信息,所依靠的還是官員個人的道德自律意識;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腐敗的官員照樣會隱瞞真實財產情況,人們照舊無法獲得真實信息,監督也就成了空中樓閣。而那些老老實實申報自己財產的官員很有可能會成為對手打擊和攻訐的對象,如此對比,肯定大部分官員都會選擇虛報的。第三,監督成本過高。現在我們海明市的公務員隊伍的人數在80萬左右,而其中官員至少也有20萬,如此數目眾多的官員,其配套製度怎麽不完善,官員財產申報製度如何建立?如何操作?這些都十分困難,立法成本與執法成本都太過高昂。第四,我們海明市立法條件不成熟。這四點原因就決定了我們海明市現在試行官員財產申報製度的條件根本不成熟,至少還需要十年以上的準備時間才能真正的開啟試行的腳步。劉書記,你認為呢?”

聽到陳長遠接連說出4個理由來反駁劉飛,一直冷眼旁觀的宣傳部部長王康東心中暗道:“看來這一次杜洪波還真找來了幾個能人啊,這四個原因如果劉飛不能駁倒的話,恐怕哪一個都能成為反對海明市試行官員財產申報製度的有利武器,讓劉飛有力氣沒有地方使。

劉飛聽完陳長遠的這四個理由之後,眉頭也緊緊皺了起來,他不得不承認,陳長遠所說的這四個理由看起來全都冠冕堂皇的,非常陽光,不管是論點論據都可以十分充分的提供出來,看起來很難反駁。不過宦海沉浮二十多年,劉飛什麽樣的場麵沒有見過,他隻是略微沉思了一下,便眯縫著眼睛看向陳長遠沉聲說道:“這位專家應該是海明大學的陳長遠教授吧,據我所知,你是研究國內和國際政治關係的學者,沒有想到,你對這個官員財產申報製度的研究這麽透徹啊,你的四個理由幾乎每一個都是在強烈反對試行這種製度,而且看你的表情似乎信心很足嘛,那麽我現在針對你這四條理由逐一進行批駁。首先,阻止官員財產申報製度出台的是公民權利嗎?不是。你口口聲聲說什麽保護官員的隱私權,但是你要製度,在法治國家中,權力與權利總是此消彼漲的;官員擁有權力,就必須以讓度部分公民權利為代價,這才符合公平法則。任何人一旦掌握公共權力、擁有了利用權力為己牟利的機會,他就必須將自己的隱私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否則,失去了監督,便會滋生出各種腐敗。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們海明市接連出現多起腐敗案件,這些腐敗案件囊括了公安局、國土資源局、教育局、交警大隊等諸多職能部門,這些都屬於權力比較大的部門,雖然我們也有紀委和監察廳等單位作為監督部門,但問題在於這些部門的人手畢竟是有限的,不可能監察到每一個官員和公務人員的情況,所以,我們必須要廣開監督通道,而試行官員財產申報製度便是一個非常好的擴充監督通道的辦法。

第二,陳長遠教授,你口口聲聲說什麽官員財產申報製度監督無效,表麵上看起來你的理由很充分,但是實際上呢,美國、俄羅斯等國不是運轉得挺好的嗎?而且在我國香港、台灣地區實施的這種製度效果不是挺好的嗎?你能夠說這種官員財產申報製度監督無效?難道真的像你所說的,阻止官員財產申報製度出台的是其自身的設計缺陷嗎?不是!實行官員財產申報製度,並不是為了獲得有關官員私產的真實數據,而是為了讓公眾與反腐機構更容易發現那些公開收入情況與奢華生活狀態明顯不符的“問題官員”。腐敗官員隱瞞財產情況,更容易暴露自己!你口口聲聲說什麽監督無效,官員自主申報就會產生虛報和瞞報的情況,實際上,由官員自己申報這不是製度的軟肋,而恰恰是製度設計中的神來之筆。因為你要是瞞報和虛報的話,這部明顯說明你心虛和有問題嗎?反腐的時候一抓一個準。

第三,陳長遠教授,你口口聲聲說試行官員財產申報製度成本過高,實際情況真的是如此嗎?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不是!你所說的官員數目太大不過是找理由誇大財產申報製度的實施成本而已,你的這種做法是屬於是典型的“數字恐懼心理”,我可以舉兩個例子來說明你這種說法的荒謬,我們國家的計劃生育製度、高考製度所實施的對象複雜不複雜,人數多不多,但是我們國家的這些製度哪一個都沒有因人多而空轉,恰恰相反的,這些製度實施的非常好,為我們國家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你口口聲聲說說明官員財產申報製度成本高,但是你可製度,如果不實施,我們損失的將會更大,根據一些未經證實的數據披露,僅外逃貪官每年帶走的國家資產就高達500億美元,雖然這個數據不一定準確,但是從一個側麵卻反映了外逃貪官給我們國家財產所造成的重大的損失,如果能夠有效遏製腐敗現象,我們國家的總收益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即使反腐敗成本稍微大一些,與收益相比卻又是微不足道了。

第四,阻止官員財產申報製度出台的是立法條件問題嗎?大錯特錯!我們國家早就頒布了相關規定,其中有兩份關鍵的文件可以作為我們海明市試行官員財產申報製度的依據,即1995年發布的《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和2001年發布的《關於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報告家庭財產的規定》,我們海明市試行官員財產申報製度完全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沒有任何立法方麵的障礙。我不知道陳長遠教授你所說的立法條件問題到底指的是什麽?官員財產申報並公示個人財產是國際慣例,是大勢所趨,早實行比晚實行有利,早實行早取信於民,越早越主動。陳長遠教授,對於我的論點,你認為如何?”

聽到劉飛居然一條條的反駁自己的觀點,一開始的時候陳長遠還真沒有在意,在他看來,劉飛這樣一個專注於人事工作和經濟發展的幹部,在官員財產申報這樣帶有一定學術性味道的辯題上,根本不可能和自己這樣一個專注研究了數十年的學者相提並論,然而,當劉飛一條條的反駁完之後,陳長遠的臉色卻越來越蒼白,他突然發現,劉飛不僅把他的論點批駁得體無完膚,而且自己很難找到再次反擊劉飛的手段,這讓他感覺到相當的憋屈,本來他準備了很多後手來應對劉飛的各種觀點,但是他卻發現,劉飛的每一個論點都直指自己那些論點的核心弊病,讓他有心有力卻使不出來。最終被劉飛氣得雙拳緊握吹胡子瞪眼卻也隻能暗氣暗憋。

劉飛說完,整個研討會現場頓時一片沉寂。

肖建輝和杜洪波等人全都眉頭緊皺。他們誰也沒有想到,事情竟然會發展到這種地步,劉飛竟然憑借一己之力,抗衡兩大專家學者。

此時此刻,肖建輝、杜洪波、羅天強全都把目光集中在了他們請來的最頂尖、最權威的專家,範曉輝的身上。範曉輝可是享受特殊津貼的頂尖專家,在華夏具有比較高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