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梧桐嶺

莫千柔想了想說道:“行,既然你們一定要知道,那我就說說。”

“我懷疑這些猴子是一種食肉動物。我們所見到的猴子大都是食草動物,但不排除有食肉科的。”

“你是說,那些猴子是要吃我們的肉。這也說不通,如果是這樣的話,直接在帳篷裏就好了,為什麽要大費周張的迷惑我們前來,並且還把我們綁起來。”楊大春問道。

“不,我隻說這些猴子是食肉動物,並不是說它們真的吃肉。否則也不用那麽麻煩。它們真正想吃的其實是我們的血。而且也並不是它們把我們吊起來的。”

“這些猴子沒有那麽大的力氣,而且從這些折痕來看,並不像是拖拽著走過時留下的。我猜真相就是那些猴子拿著不知名的異香,迷惑我們前去。到了那裏之後,樹藤會自己把我們吊起來。”

“而且倒吊的時候,人全身的血液全部流向腦部。這時隻要在頭頂開一個口子,鮮血就是迸射而出。這樣它們就可以飽餐一頓。而剩下的幹屍,則可以成為這些樹木藤蔓的養料。”

“在這當中,它們扮演的是互助互利的角色。”

張塵等人聽了頓時覺得毛骨悚然。這操作也太逆天了,這種動物比起人來也不差多少。

“等等,這裏麵有一個大的漏洞。不迷惑我們前來,照樣可以喝到血液。為什麽要大費周折呢。”何寧托著下巴,板著臉說道。

“節省,成果最大化,平均。別忘了,猴子是靈長類動物,也是群居動物,也是有體係的。”莫千柔沉聲道。

如此一來,那麽他們為什麽一覺醒來就會被綁在半空,就說得通了。

還有另一個疑問,他們是怎麽活下來的,猴群為什麽不在他們被綁的瞬間就吸幹呢。如果是這樣,那麽他們現在所有人都折了那裏了。

張塵把這想法跟其他人一說,頓時莫千柔也摸不著頭腦。

最後隻能歸結為猴子的生活習性原因,它們大多是白天出演,夜晚休息,所以剛好讓他們避過一劫。

而晚上迷惑他們的則是風帶來的香氣。這是最合理的解釋。

張塵幾人在傷口是塗上了些藥粉,又簡單地包紮了一下,接著把帳篷等東西收拾完了,紛紛背上各自的背包,順著那條折痕又返了回去。

一個是折痕的方向跟他們要去的地方同一個方向,二是也去印證一下是不是真的跟他們猜想的一樣。

由於張塵是所有人中受傷最重的,所以才不用背背包。但饒是如此,輕身前行也費了他不小的力氣。

好在喝了些水,減輕了些眩暈的狀態,這才勉強跟得上其他人的隊伍。

這一次張塵走在中間,前後都有人看著。即使暈倒了也會有人知道。畢竟在林子裏丟失個把人實在是太容易了。

且不說這些坑坑窪窪的地形,單是這些比人還高的荒草,躺下個把人根本就很難找到。

所以自古以來,叢林一直被當作伏擊的最佳地點。也是行人最需要警惕的地方。

眾人來到他們之前被倒吊的地方,地麵上除了那些被殺死的猴子之外,原本躲在樹上的都不見了。

大約兩三指寬的粗藤從十幾二十米高的樹枝上垂下來,足有幾百根之多。看著有些駭人。

“是時候驗證我的猜測了。”莫千柔拿著削成的長棍,胡亂地撥弄著落在地上的腐葉,眼睛往上麵瞄去。

張塵好奇問道:“你在找什麽?”

“屍駭,或者骸骨。你們沒有聞到這裏有一股屍臭味嗎?”莫千柔回頭看了張塵一眼。

“屍臭?”經莫千柔這一說,張塵這才閉上眼睛輕輕嗅著,果然真如她所說,確實有屍臭味。

其中還夾雜著腐葉的味道,所以有些混混淆了。

忽然聽到莫千柔說道:“找到了!”

張塵幾人連忙過去,隻見莫千柔推開地麵一堆腐葉,竟露出一堆人的骸骨來。

“可是,這能說明什麽?”張塵問道。

莫千柔沒有回答他的話,反而蹲了下去,用棍子把那骸骨的頭顱翻轉了幾下,指著頭蓋骨說道:“你們看這裏!”

張塵幾人湊近一看,果然在那骸骨的頭蓋骨上發現幾個尖銳的齒印。

“為什麽是這樣,在頸動脈咬上一口,血量不更大一些嗎?”張塵問道。

“還是那句話,節省,平均。如果在頸動脈開口,血漿迸濺,很快就流完了,就大大的浪費。隻有第一第二隻能喝到,其他的就隻有幹看的份。”莫千柔回答道。

“真特麽變態的動物,真特麽變態的解釋。”楊大春倒吸一口冷氣。

“雖然無法還原出真實的真相,但事實上應該差不了多少。好了,我們 繼續走吧。這些猴子都逃得幹幹淨淨的了。總不能再去把他們抓回來一個個弄死。

且不說時間上不充裕,就是這些複雜的地形,我們也做不到。在森林裏,猴子雖然智商上比不上人,但行動能力比人強太多了。”莫千柔又劃拉著腐葉把骸骨又重新蓋了回去,拍了拍手道。

“而且,對於獵人來說,是不會對自己的獵物產生憐憫的。就像我們平時吃飯的時候,會對菜盤裏的食物憐憫嗎?換言之,它們看待我們也一樣。隨時調換獵與被獵之間的關係,這就是叢林法則。”莫千柔再次說道。

張塵一臉呆滯地看著莫千柔,為她這一通的言論所折服。沒想到她對動物有如此深的認識。

莫千柔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連忙擺了擺手道:“別這樣看我,我隻是見得有些多而已,見得多了,自然就懂了。”

“想不到,你不隻會製蠱養蠱,對野獸認識也這麽深,厲害,厲害。”張塵給她豎起了大拇指。

“那可不是,所以以後啊,別小瞧女人了。女人也能頂半邊天的。”莫千柔被張塵誇了有些傲嬌,牌子翹得老高。

“至少,在這裏的兩個孩就不比你們男人差。”莫千柔看了楊秀兒一眼,笑著說道。

楊秀兒則有些受不住莫千柔的誇,連忙低下頭去,卻又拿眼悄悄地看了張塵一眼。

幾人邊說邊往前走去,隻是那些猴子似乎怕極了他們,走了兩個多小時,竟然都見不到一隻猴子,倒是看到幾隻鬆鼠在樹梢上蹦來蹦去。

張塵本以為有了那隻狐狸的提醒,能多些防範,應該就不會栽在這些猴子手裏了。

誰曾想,它們竟然如此狡詐,還懂得跟植物配合。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這裏的藤蔓竟然還會動。

據說在亞馬遜河沼澤地帶就生長著一些會捕食的植物。食人花,捕人樹正是其中之一。

據說食人花有兩片巨大的葉子,花蕊深處分泌著一種香甜的**,這種**會引誘著附近的動物前去,在動物挨近的一瞬間,兩片葉子突然往中間合攏,葉子上會分泌出粘液把動物粘住,成為它的養份。

而捕人樹則是能用葉子把靠近的人或動物卷起,吸取養分,直到隻剩下一堆骸骨時才會放開。

這隻是傳聞,事實上真實性還有待求證。但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誰又能說得清楚。

一行人日行夜宿,一直走了一個多星期才走到那老狐狸所說的地方,梧桐嶺。

山因多長梧桐而得名。梧桐樹質地堅硬,據說最高的能有十五六米,而且根係極深。在這原始森林裏,更老些的樹齡應該都有。

張塵就見到有二十幾米的梧桐樹,最粗的能有三人合抱粗。

地上落滿了梧桐葉和果子,踩在上麵有些咯腳,有時候還會打滑。

不過風景卻是極美。整座山都是紅通通一片,遠遠看去就像一座時刻在燃燒的山脈。

熱情如火,惹人喜愛。

身在其中,仿佛在火焰的海洋。那股美妙不身臨其中,難以體會得到。

眾人找了塊平坦些的高地,把身上的背包往地上一丟,頓時一屁股坐了下去。

“我算算,我們從下車那天算起,到今天,應該走了近半個月路了吧。腳都磨破了。”楊大春坐在地上,把那長筒靴摘了下來,小心翼翼地摳著腳底的水泡。

“差不多了,不過總算是到達目的地了。接下來就是要找那一片埋骨之地了。找到了這地方,鳳凰涅槃之地應該也就不遠了。”張塵歎了口氣道。

說著又看向何寧,拍著他肩膀問道:“怎麽樣,夠意思吧,我們這麽多人陪著你一塊冒險。現在越來越接近目的地了,有什麽感想。不妨說說。”

何寧看了張塵一眼 ,說道:“你們能陪我一塊來這,我心裏其實很感激的。大恩大德銘感五內,若是這次能安然回去,必然報答你們的恩情。”

“別整這些虛頭巴腦的,我們也不是圖你的報答才陪你來的。隻是終究一場患難,不忍你一個人赴險。”張塵笑道。

其實張塵有時候也想問問他,這副身體怎麽會弄成樣。但揭人傷疤終究有些殘忍,所以才不得不作罷。

“多謝!”何寧楞了下,喃喃說道。

幾人休息了會,這才把地麵上的梧桐葉堆到了外麵,接著搭上帳篷,架上火,吃了肉幹和麵糊,這才回到帳篷裏睡去。

殘陽如血,照在梧桐樹上,更增添了幾分火辣的熱情。時間如指尖的沙子,再怎麽抓也會在縫隙裏流走。

太陽逐漸落下山頭,黑暗已悄然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