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天亮,李煜醒來,看到那青年睡在地上,很是過意不去,卻也無法可說,看青年睡的正香,也不敢動,怕驚醒了那青年。

沒過多久,青年醒來,見李煜正在看他,憨憨一笑,趕忙起身,收拾了草簾,又幫著李煜方便了。讓李煜坐在**,將棉巾用水濕了,拿來讓李煜擦臉,自己洗漱完了,又熱了昨天剩下的煮肉,兩人吃了。

青年拿來的草藥,搗在一塊,然後又輕輕打開李煜腿上的裹傷布條,李煜此時,倒沒覺得太痛,看看傷處,好大一塊青紫腫大,仔細看看,並沒有突出變形之處,看來斷骨已經複位,或者也可能是原來隻是骨裂挫傷,但語言不通,也沒法詢問。那青年將藥汁淋在裹傷布上,細心地連夾板一塊纏住綁緊。看綁的時候,李煜不斷皺眉,那青年對李煜歉意的笑笑,李煜連連擺手,示意無礙。

看看天色不早,青年拿了弓箭腰刀,出門去了,想是又上山打獵,李煜獨自在家,又不免胡思亂想,有時想起家人,不免難過,有時想到穿越回古代,又不免有點興奮和好奇,不知以後自己會怎麽樣,曆史會記下自己一筆嗎?有時又想起昨日周蓉兒,清麗從容,崔夫人端莊和煦,心中感激不已,更想到這青年,不但救回自己一命,還如此熱心照料,大恩大德,以後可不能忘了。

不知過了多久,外麵腳步聲響,崔夫人推門進來,李煜趕忙坐起來,請夫人坐了,那崔夫人也不客氣,知道李煜獨自寂寞,又怕李煜有心事想不開,故而陪著李煜談天說地,偶爾故意帶上一句半句本處方言。李煜順著前言後語的琢磨,猜著方言的意思,有實在聽不明白的,就直接問崔夫人,不到一個時辰,不但學會好幾句方言,也將幾個最常用的詞給背過了,別的不敢說,起碼不、要、謝、吃飯、飽了、喝水全給牢牢的記住了。

到了中午,崔夫人回去,做好了飯讓周大叔端了過來,李煜原以為會是周蓉兒給送飯過來,可好上午學了幾句方言,還可以試著在美女麵前小露一手,卻看是大叔來了,沒了機會,心裏不免有點遺憾。

那周大叔個子不高,略有一點點駝背,一臉憨厚之相,頭發胡子已有不少是花白了,看起來50多歲,要比崔夫人要大十歲有餘。見李煜用方言謝他,趕忙用方言說“不用,不用”,這個李煜倒是沒學,但看神情形態,也能猜得出來。

畢竟兩人言語不通,周大叔本是話少沉默之人,吃過飯,見李煜也沒啥事情,自己家中還有事要操辦,稍坐了一會,就告辭走了。沒過多久,又有兩個村民,一是好奇,二是熱心,過來看顧李煜。

自此以後,晚上是那青年照顧,白天則是鄰居村民,或獨自,或兩三人作伴,過來陪同看顧,其中,那周蓉兒和崔夫人都是來的最多的,也是李煜愛見中最愛見的。這李煜原本是活潑之人,有人看顧,怕別人擔心,更不願意沉默不語,隻要是村民在,就要學習本處方言,更有一幫幼童,自從被家中大人帶來過以後,喜歡看李煜連蒙帶比劃學說話的樣子,還真把李煜這裏當成了玩的地方,時常跑來,連玩帶鬧的叫李煜說話,雖然鬧了不少笑話,這方言卻是進步飛快,崔夫人都誇李煜聰明。

漸漸的,李煜也知道了自己房東的情況,那青年也是姓周名寶,但和周大叔並不同宗,8年前由父親帶著遷來此地,祖傳的打獵手藝,又懂得藥草采摘,原也頗受村民敬重。前年他父親去了以後,這青年一人單住,沒有家小要養,因此上打的野物,或者換了酒喝,或者吆喝來幾個差不多大的青年,美美餐上一頓。為人又熱心,常將多餘的野物,白送於村民。一手家傳的好箭法,身手在同村獵戶中沒人比得上,因此全村之中,沒人不喜歡他。隱然就是青壯中的頭領。

那日一塊喝酒的幾個人,也是周寶做要好的朋友,一個周燦,是周蓉兒的堂兄,為人最是伶俐聰明,一個是王通,21歲,也是獵戶出身,雖然身手比不上周寶,但也算得上出眾,另外兩個,是孿生兄弟二人,叫李大虎,李二虎,雖然武藝不高,但身材厚壯,單論力氣,村裏還真沒有敵手。

過了幾天,李煜又求了周寶,給砍了兩個帶杈的小樹,比量著身高剁了,做了個簡單的雙拐。自此以後,不必在一定躺在屋裏,拄著雙拐,還能到處看看,那些兒童看了李玉柱怪的樣子,更是好奇,常常跟在後麵一群,有時還領著李煜到自家玩去,李煜看這裏山清水秀,人情淳樸,大人孩子待他誠懇,倒也逐步安心下來,即使想起家中老小,也不過是歎氣而已。

如此近一個來月,李煜傷也大好了,雖然還是要拄著拐,卻是沒什麽大礙,和村裏人也都熟了,到了中午,吃百家飯簡直成了習慣。方言會的越來越多,雖然長篇大論不行,但是簡單交流已沒啥問題。李煜對周寶他們幾個,既有感激之心,也喜歡他們的淳樸豪爽,李煜酒量也大,為人灑脫,本身又是搞銷售的出身,談話察言觀色的本事可不一般,說話有趣,一來二去,早成了鐵杆的兄弟,也沒人提及李煜的身世。

那周蓉兒,也和李煜熟了,每次提起李煜當初淚流滿麵的樣子,都笑的樂不可支,李煜在兄弟們麵前,又拿周蓉兒沒法,隻好任他們笑話。

這一日,兄弟幾個正在院裏閑談,周蓉兒和崔夫人走了進來,崔夫人手裏,是一個方方正正的小包裹。眾人給崔夫人見過禮,請崔夫人屋裏坐了。崔夫人看著李煜,道:“當日問公子來曆,公子想不起來,不知現在一月有餘,公子可想起什麽來?”

李煜趕緊施了一禮,到:“夫人太客氣了,周寶周燦幾個對我有救命之恩,你和鄉親父老又有照顧之德,真不敢當夫人公子之稱,夫人要看的起我,就像對他們幾個一樣,叫我名字好了。至於我的身世,雖然腿傷已好的差不多了,但我除了自己的名字,卻是啥也想不起來。”李煜邊說邊想,心裏還真希望能知道點啥,最好也知道現在這個肉身來曆,也好對將來有個打算。

崔夫人看李煜很是至誠,也不客氣,道:“也好,妾身那就不客氣,就當你和他們一樣。”隨後,一指放在**的包裹,“你打開看看”

李煜上前,打開包裹看時,裏麵是一些疊好的衣物,用料甚是華美。李煜不明所以,抬頭看向崔夫人。那周燦見了,大聲道:“看別人幹啥,這是我們救你的時候,就穿在你身上的呀。”

別人看李煜不相信的樣子,都點點頭,表示肯定,李煜猶覺得奇怪,拿出那件長袍出來,抖開了看時,可不是和自己身高正配,長袍上雖然破損不少,卻已漿洗的幹淨,凡有**,也用細線密針,補的好了。李煜又拿出其他衣物時,莫不如此。

李煜看到這些東西,再想想自己的秀手嫩皮,也知道此身來此之前,該是大富大貴之家,絕不是普通百姓。隻是不知來曆罷了。

這些衣物下麵,又是一個小包,旁邊放著一些金玉飾物,李煜拿起看時,上麵並無字跡,隻知道是富貴之物,卻沒啥識別價值。

崔夫人看李煜,也是一副茫然震驚的樣子,看得出確實是前事忘的幹幹淨淨,不由歎了口氣,道:“李煜,其實不是妾身客氣,一直稱你公子。妾身在長安長大,也頗見識過一些物事。當初他們救你回來,看衣服都已髒汙,就連這些東西交給妾身保管,妾身看時,也知道你必是有來曆的人,所以一直稱你為公子。況且,這小包裏,乃是一顆大印,妾身雖不識字,但在長安時,也聽人講過印章規製,金印銀鈕乃是封王的規製,這個印是你隨身帶你的,十有就是宗室王爺的身份”

李煜聽了,早已經呆了,王爺?居然是王爺?雖然這些村民隻知道躲避戰亂,並不知道目前是啥皇帝在位,但要真是一個王爺,不管怎樣,那也是高官厚祿,仙福永享呀。這還真是天上掉餡餅,看來孟二聖人說的不錯,天欲降大福與人,必先給他苦吃,免得他不知道享福。哎呀,如此這般,美女財帛,也不白穿越一回呀。

李煜正琢磨的高興,那周蓉兒已經打開了小包,將印章遞了過來,李煜仔細端詳那印章三寸見方,上盤二龍為鈕,翻過來看時,是六字隸書陽文,細細認來,是“嗣吉郡王之寶”

嗣吉郡王之寶,難道我是嗣吉郡王?那我該叫啥名字?也是李煜?這嗣吉郡王跑著來幹什麽?他就沒有啥王府護衛,美女保鏢啥的?

李煜隻顧琢磨,周燦用手捅捅他,:“李煜,別光琢磨了,告訴我們上麵寫的是啥?”

李煜右手比劃著字,道;“嗣吉郡王之寶。就是是嗣吉郡王的大印”

崔夫人笑道:“李煜既然認出字來,想必也都明白了吧?”

李煜放下印章,雖然心裏覺得要是個王爺還挺美,卻苦笑一下道:“我雖然認得這字,也知道這是一顆嗣王印,但我實在不知,我是不是真的就是這個王爺,一切我都不清楚。就連這個王爺是不是叫李煜,我都不知道。”

崔夫人點點頭,道:“如此卻是難辦了,這裏是山野荒僻之地,也沒法去打聽,不過,當初我從長安來這興元時,倒是聽說,和皇上一塊逃難的有個弟弟,封的就是吉郡王,這個印的主人,該是第二代的吉郡王才對”

這李煜原本對唐朝曆史還是知道一點的,又聽崔夫人說皇上逃難,細想起來,這崔夫人逃難,是20多年前,還是後來稱為僖宗的那位荒唐皇帝,那按時間算起來,現在可不就是唐昭宗在位的最後幾年呀,這幾年,皇帝和宗室就像人質一樣,這個拉來,那個搶去的,啥主都做不了。別說錦衣玉食了,有時候都要餓肚子,尤其是最後,朱全忠哪個王八蛋,自從把朝廷給掌握到手以後,高官宗室可是沒少宰。到了最後自己做了皇上,好像是把李唐宗室給一下子全趕到黃河裏去了。就算咱真是個王爺,這最後的結局肯定是沒個好。好不容易逃出來了,也不能自己再往火坑裏跳呀。小命要緊,沒了命可就啥也沒有了,金銀財寶沒有了,美女香車沒有了,榮華富貴那些虛名不是得有性命才有用呀?況且這地方荒僻難找,又山清水秀,自給自足,在這亂世,可是難得的安身立命之處。

李煜打定主意,將印章衣服,全部放到包裹裏,對著崔夫人道:“夫人,我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王爺,就算我是王爺,恐怕這亂世王爺也沒啥好日子過,咱們這裏山清水秀,又不在繁華官道,實在是個安身立命的桃源,這些物事,請夫人代為保管,以後再說,我李煜現在傷也大好了,有手有腳,但可自食其力,不會拖累大家,李煜隻想在這裏安安穩穩的生活。還望夫人和各位兄弟收留。”抱拳躬身向崔夫人施禮。

崔夫人忙站起來,用手扶住,道:“妾身此來,給你看這些東西,隻是想幫你想想自己的身世,免得誤了你,可沒有趕你走的意思。我知道你們這裏收藏不變,我就拿回去,你什麽時候想用,就到我家取來就是。我知道你們幾個,都很投契,那也就說不上啥拖累的話,有飯大家吃,有力大家出就是了,以後,也別那麽客氣,妾身托大,你就跟他們叫我周嬸就好”

眾人也都紛紛稱是,李煜一一謝了。過了一會,大家散去,李煜和周寶各自安歇,周寶心中無事,白天又勞累一天,剛剛躺下,鼾聲響起。李煜卻是翻來覆去,難以入睡,心想道:“既然這衣服是我穿來,看來自己的這個嗣吉郡王的身份是不差了。嗣郡王,雖然比郡王低了一點,那也是個王呀。唉,可惜時候不對呀,要早上幾十年,混個這身份,那還是可以呼風喚雨,富貴榮華的。現在,那些藩鎮軍將都是獨霸一方,就是那些皇子親王,說砍了就砍了,何況一個還不知真假的郡王。”

轉念又想:“自己好歹穿越一回,難不成就這麽在這山裏,空空虛度一生不成?要是這樣,拋妻舍女的呆在這裏,豈不是貴的大發了?可不在這老老實實的呆著,就憑自己文不成,武不就的這半瓶子醋,出去闖**天下,在你爭我奪,大亂50年的五代,不是純粹找死嗎?那不是找死嗎?”

“就算在這呆著,總也要幹點啥吧,眼看自己的傷也快好了,山民雖然純樸,也不能白養一個大爺呀,自己難不成也要自己開荒種地,然後取個媳婦混一輩子不成?這幫大神還真不咋地,咋給別人穿越的時候,不是來個武功蓋世,就是來個聰明絕頂。到我這咋就這麽吝惜呢?還真是欺負老實人呀!”

一時之間,輾轉反側,時而躍躍欲試,時而怨天恨地,時而想隨遇而安,時而又不甘不願。直折騰到快天亮,才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