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這個詞我不太喜歡

歐陽凱怎麽說也是一個有點見識的人,從小就跟隨在歐陽老先生的身邊,可以說是習得他的真傳。

雖然現在歐陽老先生年紀大了之後,優點後悔為什麽沒有逼迫歐陽凱好好的學習,好好的生活,但是歐陽凱卻挺喜歡他現在的生活。

起碼距離“呼風喚雨”這個詞兒,還是挺接近的。

歐陽凱從剛剛就看得出來,寧淺的焦慮完全是來源於他們沒有“一百萬”,並且他們身邊也沒帶著什麽巨大的箱子,根本不可能有錢的。

所以他的要求是,讓他們拿出二十五萬的現金。

卡都不行。

然而寧淺雖然是說了這些話,可是去哪裏拿二十五萬啊!

別說二十五萬的現金,就是五千塊的現金,對於現在的她來說,都是非常困難的。

五百還差不多。

“如果我有那麽多現金的話,現在就不會站在這裏問你們要人了。我們一個月前有困難借二十萬,一個月後就有能力還二十五萬的現金嗎?你們未免也太欺負人了。”寧淺氣鼓鼓的說道。

歐陽凱倒是笑了,他衝著旁邊的兄弟們說道:“聽聽,聽聽,話可不是我說的,話可是她自己說的,她說要還我們二十五萬,結果現在倒是她又說沒有錢了。”

“沒錯,剛剛的確是她自己說的!”

“對,對,說的那麽肯定,還以為是帶著錢來的。”

“沒帶錢還敢來帶人,這不是搶劫麽!”

歐陽凱抬起了他肥肥的兩隻手,拍了拍,非常滿意的看了一眼那個兄弟,稱讚說道:“搶劫這個詞兒著實用的好,我非常讚同。”

那個人感激的看了一眼歐陽凱,笑得燦爛得意。

歐陽凱是一個非常會哄兄弟的人,這點和歐陽澤就不同。

歐陽澤不知道是認為自己多讀了幾年書,就是看不起這裏的人,還是看不得他們的做法,總之他並不想要和這裏的人打成一片。

若不是當初在開辦公司的時候,歐陽老先生的確是動用了一些自己的人脈,歐陽澤甚至都不想讓人知道,他到底是誰的兒子。

不然他就覺得,他的公司不太幹淨,無法洗白。

“你瞧瞧,你認為我們帶走了你還不起錢的父親,叫做綁架,那麽你現在知道,寧詠言先生的確在我們這裏借了二十萬,逾期不還,你還不帶著錢來找人,你這不是搶劫的行為嗎?”歐陽凱油腔滑調的,讓人覺得惡心。

錢的數目是寧淺自己說出來的,所以這會兒她也是把自己給繞進去了。

張致遠站了出來,強硬的說道:“你們別欺人太甚!你們這種行為,我完全可以報警的!”

“報警?”歐陽凱聽到這裏,竟然哈哈大笑了起來。

他這麽一笑,旁邊的幾個兄弟也跟著他笑了起來。

歐陽凱笑得都快要發出豬叫的聲音來了——畢竟就以他的身高和體重的比例來看,脖子都快要消失不見了。

“報警?報警?”歐陽凱樂得眼淚都快要出來了,他抹了抹眼角,接著說道:“你們是兩天之後才過來的,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是張靜淑沒有告訴你們吧?你覺得如果要報警的話,她會傻到不報警嗎?要等著你們過來才行?”

說到張靜淑的話題,寧淺就把目光扔在了寧詠言和張致遠的身上。

張致遠急了,質問道:“你別故意把髒水往我媽媽身上潑!你知道什麽,我媽媽她心地很善良的,絕對不可能是你們的幫凶!”

“幫凶?”歐陽凱止住了笑容,顯然對這個詞語不太滿意,他冷冷的說道:“這個詞我還真的是不願意聽到呢。幫凶的意思,豈不是是在說明,我們是凶手?我們做錯了什麽?還真的是太冤枉了呢。”

有人幫歐陽凱泡了一壺熱茶,直接把紫砂的茶壺端了過來。

歐陽凱用他肉肉的手把茶壺接過,然後直接對著茶壺的壺嘴喝了一口茶,吧唧了一下嘴巴,這才接著說道:“欠錢的是你們,我們借錢的反而成了孫子了?我們隻不過是請寧詠言先生過來幫幫小忙,這兩天還好吃好喝的伺候著。我剛剛還看了看清單,第一天中午吃了紅燒肉,晚上吃了燒鵝,第二天清早吃了早茶,中午吃了燒雞,晚上還吃了麻辣小龍蝦,我就不明白我們這幫‘凶手’到底為什麽好好伺候著。”

“我們是請人回來幫忙的,當然會盡本分。倒是你們這些欠錢的,好像對我們有很大的誤解呢。”

歐陽凱又喝了一口茶,停頓了一下,想了想說道:“哦,對了,對了,是在說張靜淑。就連寧詠言的名字都是我剛進來的時候知道的,你說張靜淑的名字為什麽我不用問就知道呢?你這個小夥子心太浮躁,這樣不好。”

“你……”張致遠很生氣,他可是不容許別人說媽媽一點不好,他從小沒有爸爸,是媽媽把自己給拉扯起來的,吃的用的從來沒有吝嗇過,他的媽媽怎麽可能會和這些人有什麽瓜葛!

“你這是汙蔑!我……我……”

“你要怎麽樣?”歐陽凱搖了搖頭,翻了個白眼說道:“還要揍我不成?那樣的話我倒是非常樂意你報警,到頭來看看到底警察會怎麽公正的判決。你們倒是可以問問寧詠言先生,他是不是自願上車,自願來這裏的,從頭到尾我們有沒有碰過他一根手指頭,他又有沒有受傷呢?晚上我們還勸他早點休息呢,吃得飽睡得好的,我真的不知道我們還能夠怎麽待他如上賓了。要說我們不是好人,誰信啊!”

歐陽凱說完,這次他還沒笑呢,周圍的兄弟倒是識時務的笑了起來,這讓歐陽凱很滿意,他看向了歐陽澤。

歐陽凱的得意,和他毫不掩飾的嘴臉,讓歐陽澤有點煩躁,他冷冷的說道:“你有你的原則,我也有我的原則,我說過了,這件事情我管了,一百萬不用他們還了。既然你們說到了這個地步,那麽這二十五萬由我來還,你不就是要現金麽,我現在就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