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華裔力量一

20世紀40年代上半期,日本先後占領中國大陸的大部分地區和華僑集中的東南亞各國。

這個時期的華僑民族主義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結合在一起的。

表現為對祖籍地民族、國家和政權的全麵認同,這並不僅是外來教化宣傳的結果。深植於南洋華僑內心的宗族、家鄉本位觀念,是其愛國主義激發的基礎。

尤其是20—30年代主導南洋華僑社會的老一輩移民,他們與家鄉、祖國有血肉相聯的關係。

日本對南洋的經濟擴張,不斷侵蝕南洋華僑的經濟網絡,也極大損害了南洋華僑的整體利益。

基於此,就不難理解華僑日炙的民族主義情節了。

檳城華人跟其他地方的華人不一樣。他們中的多數人是土生土長的華僑,跟中國沒有多大的關係,有的話最多也就是經濟上的救助。

1948、49年的國際國內局勢的最大特點就是不明朗:他們深愛的中國政府已經不可能成為他們的依靠。

英國殖民政府打算一走了之。

馬來人排他性的獨立意識日益高漲。

不僅如此,戰後的華僑社會普遍遭受財產和生命上的雙重打擊,在這種情形下,他們選擇認同居留國是理所當然的。

再說,檳城在1948年出現的分離運動跟檳城特殊的地理位置,譬如與馬來半島隔海相望,以及族群結構等相關。

至於華人的參與和推動,與其說是華僑在政治上的成熟選擇,還不如說是他們基於自身生存利益的考慮而作出的幼稚的選擇,更何況大多數的中下層華人並沒有積極參與分離運動,

因為根據當時的法律規定,凡是在檳城出生的人,都可以自動成為公民,因此,1948年檳城的分離運動的失敗是必然的。

1948年檳城分離運動是在馬來亞國家建構過程中,基於馬來民族主義的刺激而出現的,分離運動背後的深層原因其實是社群主義的泛濫而不是實質意義上的國家分裂運動。

檳城華人的社群主義具有深厚的曆史淵源。

從最初的華人內部方言群劃分到殖民政府管製下的作為整體性的華人族群的整合。

從華人族群意識到華人民族主義的形成。

從華人民族主義到愛國主義的合一到分離。

最後又回歸到社群主義的曆史實踐過程,

其實可以證明,在一個秉承民族或國家建構理念的多元族群社會中,作為少數民族的族群常常在民族主義的擠壓下釋放出地方性社群主義的認同意識,其目的不是顛覆民族或國家的政權,而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維護個體的權利和民主政治的基礎。

民族或國家以其公民資格作為工具來調整社群關係,而如果這種調整攜裹著狹隘的民族主義的意誌的話,就會不可避免地導致社群邊界的強化,並產生社會分離,這種現象尤其容易發生由於移民而形成的多元族群社會裏。

隨著太平洋戰爭的結束,英軍於1945年9月3日登陸檳城,重新恢複了對檳城和整個馬來亞的統治,

10月10日,英國工黨政府宣布將在馬來亞推行馬來亞聯盟計劃,並於1946年1月發表了白皮書。

白皮書建議成立新加坡和馬來亞分治的新政府,即在政治結構上,新加坡成為獨立的皇家殖民地,檳城、馬六甲和馬來半島上9個馬來土邦,聯合組成馬來亞聯盟。

引人注目的是,白皮書規定英國殖民政府應推行一項普遍的公民權運動,以促成馬來亞各族群之間的自然融合,並最終發展出各族群皆認同的民主國家政體。

這個白皮書首先遭到馬來族群社會的激烈反對,他們擔心可能會因此削弱馬來人在新政府中的絕對影響力。

其時,日益高漲的馬來民族主義運動在少數民族主義者上層人物的推動下已經廣泛地影響到一般的民眾,馬來民眾一致支持各州蘇丹統治者與1946年3月4日成立的馬來民族統一機構(簡稱巫統)及其領袖所發起的杯葛運動。

一方麵反對英國企圖因此延續對馬來亞的繼續統治,另一方麵,他們也抗議非馬來人可以輕鬆地獲得公民權,與馬來人分享新國家的政治權力。

與此相反的是,馬來亞的華人族群對白皮書中的建議普遍反應遲鈍,或者說冷淡。

主要原因是當時的絕大多數華人還是秉承中國導向的民族主義,無論從情感還是行動上希望能夠效忠自己的祖籍國。

再者,不參與異邦政治的慣性對一般的華人民眾仍有很大的影響力,尤其是戰後初期的華僑社會遭受財產和心理的雙重打擊,對政治參與還心有餘悸。

譬如,從1946年1月至6月,新加坡和馬來亞的華文報章和社會僑領所發表的意見,均側重呼籲殖民政府實行雙重國籍,以保持華人的特殊身份,而對新政製可能對華人社會造成的潛在影響既未做深切的關注,也未對一般的華人形成輿論上的何去何從的引導。

一直到1946年12月中旬,一個融合左右翼政治力量和各族群代表的泛馬聯合行動委員會在新加坡成立,這個組織包括印度國大黨、泛馬工會聯合會、馬來亞人民抗日軍退伍軍人協會,以及青年和婦女等社會團體,主張不分離新加坡,對所有定居並效忠馬來亞的人民以平等的公民權等。

英殖民當局和馬來亞民族主義者不理會這些要求,於1946年12月24日拋出了新的修改方案,這就是後來成為馬來亞獨立建國的雛形--馬來亞聯合邦藍皮書。

藍皮書基本上滿足了馬來民族主義者的要求,即:

承認馬來蘇丹統治各土邦的權力,建立馬來統治者會議。

明確馬來人在政治、經濟上擁有特權。

英國政府派出一名高級專員取代總督。

非馬來人申請公民權附加了更多苛刻的條件等。

1947年7月,英國政府宣布將正式推行藍皮書計劃,一時激起了全馬來亞的非馬來人,尤其是華人的不安和抗議。

10月20日,抗議達到**,出現了全國性的大罷市。

這次大罷市吸引了幾乎所有的華人、印度人社團以及其他非馬來人的響應,是二戰後新加坡和馬來亞最大規模的大罷市行動。

盡管如此,也阻擋不了計劃的推進。

1948年2月1日,英國正式宣布馬來亞聯合邦協定生效,以取代馬來亞聯盟政製,結果導致非馬來人的劇烈反彈,但有關當局置若罔聞。

同年12月7日,一個由西商會會長麥卡及印商會會長波努魯裏為首的主張在檳城立法議會中醞釀脫離馬來亞聯盟的籌備委員會成立。

13日,籌委會發動民眾在檳城舉行集會,選出的212名代表中有200名投票讚成檳城脫離聯邦,

在隨後發表的文告中說--檳城必須尋求各種憲製途徑脫離馬來亞聯盟,仍然維持其在海峽殖民地的地位。這是對檳城和威省最好的選擇。

籌委會旋即成立了一個囊括了除馬來人以外的各族群和利益集團代表的15人委員會。

此舉引起了馬來族群的強烈反對。

巫統主席拿督翁發表措辭強硬的講話,他說:“檳城脫離聯盟與否應由馬來人來決定,而不是非馬來人。”

該委員會起草了關於脫離聯合邦的動議,並提交檳州立法議會討論表決。麥卡代表主張脫離聯合邦的一方認為,檳城與馬來半島其他各州在政治和行政上有所不同,如加入馬來亞聯合邦將會失去政治、經濟和行政上的權力。

再者,聯合邦協議的達成並未征詢檳州人民的意見。而代表巫統的艾迪反對脫離,主張馬來亞聯合邦的成立是馬來人鬥爭的結果,任何企圖將檳城脫離聯邦之舉都將遭到全體馬來人的反對,

他進一步認為,檳城如果沒有依靠馬來半島,是不可能站得住的。動議案提交給於1949年初召開的檳州立法議會。

結果是,在英國殖民當局、馬來亞聯合邦政府以及馬來亞其他各州華人社團的反對聲中,以15票對10票的劣勢終遭否決,結束了檳城試圖脫離馬來亞聯合邦的分離運動。

分離運動中檳城華人社團和普通華人的反應耐人尋味。

早在1947年3月14日,由檳城三個主要華人社團:平章會館、中華總商會、英籍華人聯合會等聯合組成檳華憲製委員會通過馬來亞聯合邦的總督上稟英國殖民部大臣,表達對1946年12月24日通過的關於馬來亞聯合邦藍皮書的意見,

主要認為它對華人存在明顯的偏見,譬如,漠視華人對馬來亞開發、建設和抗日衛馬中所作的貢獻;

苛刻嚴厲的公民權條例將會排斥英殖民僑生及其他華人的權力。

要求英國殖民部設立皇家委員會負責審查檢討聯合邦的有關條款等。

其時作為華人主要社團的平章會館站在主張脫離聯合邦運動的前列。

1948年12月1日,平章會館召開專題會議,討論脫離議題,會長邱善佑在致詞中說:“坡中經驗生意,失去許多便利,民中常有不滿意之表示,即本坡政府行政,亦需商請聯邦上峰,得其同意方得實行。參政司之權且受限製,不比從前之方便。”

同時,其他的與會代表亦從曆史的角度闡明檳城與聯合邦各州在政製、經濟、文化、宗教與風俗上也大相徑庭,主張對脫離聯合邦運動予以熱烈的支持,以期恢複原來海峽殖民地的地位。

在分離運動中,檳城主要華人社團的表現和心態與其說是維護檳城廣大華人族群的利益,還不如說基本上是以保障檳州英籍民及僑生的政治地位為邏輯主線,反映了他們在時代政治的浪潮衝擊下的反應與要求。

當時檳城僑領的心態和行動邏輯是--部分華人領袖之堅決不渝投入運動的洪流中,主要乃係取決於他們本身的政治、經濟與教育背景,充當急先鋒角色者多為海峽殖民地僑生。

他們通過檳華社會內部組織之權力分配連鎖模式,各自在中華總商會、英籍華人公會以及其他社團裏爭取維護檳州自由港地位和土生公民權原則之保障。

在這裏,檳城分離運動中出現的華人社會分化問題。

可以說,1948年的檳華社會已經明顯地出現華人分化現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