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 隻要結果

路承周在七點五十時,才從大興日雜店出來。

他嘴裏叼著根煙,走到車旁時,拇指和食指抓著煙,然後中指一彈,半載煙頭飛出一個狐線,落地時冒出幾點火星。

路承周看也不看,拉開車門,點火後,一腳油門,車子迅速離開了。

路承周的車子一走,鄭問友與陳白鹿也很快起身結賬。

這讓剛才那個夥計有些詫異,作為一名夥計,察言觀色是他的本能,這兩位客人,剛才的注意力,都在對麵大興日雜店上。

鄭問友和陳白鹿並沒有馬上離開,這是備用的伏擊地點,也有可能是首選伏擊地點,鄭問友要對周圍的地形,做到心裏有數。

二十四號路與二十五號路平行,兩條路之間,有好幾條小巷子。

當初抗團伏擊路承周時,也選擇從巷子裏穿過去,到了二十五號路後,再撤退的話,就不會那麽引人注目了。

用步行的方式,考察周圍的地形,是最為有利的。

雖然花了一個多小時,但鄭問友覺得頗有收獲。

同時,他們又去了康伯南道,特意從後麵的小巷子裏經過。

在康伯南道20號時,鄭問友特意記了一下時間,到路承周存放汽車的地方時,正好六分鍾。

兩個預選的伏擊地點,鄭問友親自看過後,心裏才有數。

回到五十一號路26號後,他與陳白鹿站到英租界地圖前,將看到的地形,與地圖聯係起來。

“如果在大興日雜店門口動手,有沒有把握?”鄭問友沉吟著問。

“有把握。”陳白鹿堅定地說。

作為行動組長,隻要能誅殺漢奸,他都義不容辭。

“這兩個地方,哪裏更有把握?”鄭問友又問。

他雖然一直對昨天晚上曾紅的眼神耿耿於懷,但曾紅提供的情報,還是準確的。

路承周晚上放汽車的地方,確實比較偏僻,一般人根本不會注意。

而從康伯南道20號後門,走到那裏,正好六分鍾。

如果曾紅對黨國是忠誠的,她就算有什麽心機,鄭問友也能接受。

畢竟,海沽站的大部分人員,都是火柴搞的樹德小學訓練班培訓出來了。

火柴在海沽站的這段時間,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自己這次等於將火柴擠走,曾紅對他有看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晚上行動,便於撤退和隱蔽。但白天,目標明確,更利於擊斃目標。”陳白鹿緩緩地說。

晚上的光線較暗,對行動人員有利,但對路承周也同樣有利。

而白天,雖然不利於撤退,但路承周的行蹤,一眼就能看到,就算不能當場擊斃,至少擊中他還是沒問題的。

“你看這樣可好,今天晚上準備行動,如果沒有得手,明天早上再在大興日雜店伏擊。”鄭問友說。

“站長,如果晚上在康伯南道後麵動了手,明天早上在大興日雜店,肯定沒有機會了。”陳白鹿搖了搖頭。

鄭問友的想法很好,兩次行動同時實施,第一次沒成功的話,還有第二次機會。

可是,路承周如果晚上遇襲,第二天還能防備?

再說了,軍統行動一向是一擊必中,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對同一目標動手。

“那就明天早上動手!”鄭問友在桌上一拍,最終拍板。

早上伏擊,更有處於擊中路承周。

隻要幹掉了路承周,就算行動組有所損失,他也能接受。

“好,鄭站長,明天的撤退方案,是否還要研究一下?”陳白鹿問。

火柴當站長時,每次行動計劃,一般都不怎麽關心。

火柴最重視撤退計劃,行動沒成功,下次還有機會。

但兄弟們如果失手了,一旦落入憲兵分隊手中,還有活命的機會麽?

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人員的安全,是第一的。

陳白鹿覺得,如果讓火柴選擇的話,他可能會選擇在晚上行動。

而鄭問友選擇別人,顯然他更渴望行動成功。

至於行動人員的安全,反而放到了其次。

“不必,你自行決定就是,這方麵你是專家,我隻要結果。”鄭問友搖了搖頭,他確實不關心撤退。

相比撤退,他更關注行動。

說句不好聽的,如果行動失敗,他們還有臉回來麽?

路承周到警務處後,依然先去了劉立峰的辦公室。

他終於明白,為何劉立峰昨天的態度,會有異常了。

劉立峰已經知道了他的曆史,還能盡量保持著原來的態度,已經很不容易了。

“處座,我想去借一件證物。”路承周微笑著說。

雖然他知道,劉立峰已經清楚他是日本特務的事實,但臉上一點也沒有表露出來。

在這方麵,路承周比劉立峰要強得多。

“借證物幹什麽?”劉立峰問。

他希望軍統能快點動手,多看路承周一分鍾,他都覺得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惡心。

路承周是日本特務的事實,就算被揭露,警務處也未必會將他辭退。

英國人對日本人,早就沒有了以前的強硬。

要不然,也不會讓中山良一來當顧問。

一旦路承周的真正身份公開,路承周反而能為所欲為。

比如說林譯,明知道他是憲兵分隊的走狗,但警務處依然留用。

隻要林譯沒有違反警務處的規定,他為憲兵分隊做事又如何?英國人並沒規定,給日本特務機關做事,就必須開除。

正因為如此,劉立峰才堅決支持鄭問友的計劃。

他巴不得軍統清除路承周這個日本特務呢,否則留著路承周,還真是個禍害。

“一件普通衣服,我想借用一下,過幾天就還回來。”路承周說。

“我寫個條子,你去拿就是。”劉立峰聽說是件普通衣服,也沒有多問。

事實上,路承周要借的,確實是件普通衣服。

當然,說普通其實也完全準確,這件衣服,與一般衣服還是有所不同的。

這是一件手工縫製的兩層褂子,之所以會成為證物,是因為有人拿他來裝銀元。

身上帶著銀元,其實是件很危險的事情。

特別是外出做生意,如果被人知道有銀元,很容易出事。

這件褂子之所以是雙層的,正是因為被嫌疑人拿來裝銀元,銀元夾在衣服裏,一塊一塊的裝起來,穿著這件錢衣,既安全又隱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