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道士

火光一點點靠近,可以依稀看到是一個穿著黃色道服的人,看來這煤炭不是魂飛魄散就是被抓個現行。

我按住暴躁的小紅,我擺了個手勢,讓他們快藏起來,雖然他們有時候不聽話,但是大部分時間都是很聽話的,我讓魔岩押著小紅,自己倚在棺材上,把弄著一個鑲著寶石的王冠。

腳步聲走近了,可以聽到兩人的談話,“女鬼歸我,錢財我要一半。”這道士不是什麽好東西,看來小紅本應該投胎,卻被他留在了陽間。

“錢財隻能給你三分之一,這一路的機關都是我的人赴死走過來的,我的功勞最大。”

“行行行,三分之一就三分之一,不知道這黑鬼怎麽跑出來了,雖說現在她沒什麽用了,但是也能助女鬼漲一些怨氣。”

我抬頭看向小白,已經猜到她掏出暗器,滿眼恨意的看向道士過來的地方。

我無聲的對小白說了一句,看我的,小白不情不願的把暗器放回原位,去找她的魔岩哥哥去了。

我不再看她,我怕再看她我的24K純鈦合金狗眼會瞎掉。

“你是何人。”道士把桃木劍指向我,眼中狠毒都快溢出來了。

“我是盜墓者啊,我來這裏除了盜墓還能幹什麽。”

“我勸你快立刻離開,不然別怪我不客氣。”

“你TM當你爺爺我是三歲小孩啊,我出去了你還是會殺了我的。”我翻個白眼,將手中的王冠仍到那一堆金銀財寶上,看起來像對金錢毫不貪心。

“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道士耍起桃木劍,雖然我不怕那看起來就像一把兒童玩具的劍,可是還是有點氣虛啊。

雖然想裝逼的空手接白刃,但是桃木劍劃破空氣的凜冽聲讓我放棄了裝逼的念頭,拿生命裝逼可不是我追求的時尚,畢竟有生命才能無時無刻的裝逼不是?

桃木劍把我剛才坐著的棺材劈開了,我慶幸我沒有上演桃木劍從中間劈成兩半,雖然我知道他們會救我的,可是還是心裏虛啊。

我跳向被魔岩砸了一個大洞的走廊,站在那裏,挑釁道士的權威。

“孽障,去死。”道士腳下生風,拿著桃木劍奔向我。

他直接站在被魔岩砸破的魚池裏,鬼魚用它那在陽光下都反光,潔白而鋒利的牙齒撕咬著道士的血肉,越來越多的鬼魚湧向道士,不一會,道士就被分食幹淨,至於那個和道士合夥的人,看到道士被分食的時候就已經跑了。

我把道士拿過來的袋子打開,將煤炭放了出來。

“咦?還有一個。”小白驚訝的看向煤炭。

“她叫煤炭。”我把那一堆金銀財寶都翻了一遍,終於找到了一個有點靈氣的手鏈,示意黑鬼進去,然後仍給小白。

“這個你戴著吧,黑鬼隻是戾氣被收,膽小了些,但是她實力比你強上不少。”

至於小紅怎麽辦。。。唉,讓她跟著吧,反正這麽多金銀財寶也能養的起,如果吃人的話估計小白很願意做她的廚師。

如果知道小紅這麽能吃我就直接把她扔在古墓不帶回來了,尼瑪,如果是吃米飯我還不至於供應不起,可是她TM奢侈的吃寶石,金子,銀子。

我黑著臉看著為數不多的金磚,看來要想想該怎麽賺錢了,不然養不起啊,想扔掉小紅,但是想起來小白發怒的樣子。。。還是算了吧。

小白好像很喜歡小紅,連巧克力都不吃,省錢給小紅買金子,她的魔岩哥哥都吃醋了。

小紅喜歡寶石,那麽領她去賭石的話可能會大賺一筆,我心中敲定了去賭石,當時就領著小白去買了麵具,問我為什麽不寫領小紅?這小紅就跟著小白,寸步不離的。

我帶著小醜麵具,一套燕尾西裝襯托出我高貴,優雅。

我隱秘的讓小紅拿了幾塊石頭,然後自己隨便拿了幾塊,去結賬,雖然有專業的開石師,但是我有些怕他們把石頭切的不完整,直接讓小紅去開石,反正她經常吃那個東西,也知道不能破壞原石。

小紅將石頭一點點的切開,露出裏麵晶瑩透綠的原石,看起來如玻璃一般,圍觀的人都喊上價位了,但是這塊石頭我不想賣,任由他們喊價,也沒有說話,看著小紅一點點的把外麵的廢石切開,是一塊祖母綠的石頭,目測長25厘米,寬20厘米,這麽大的翡翠已經很罕見了。

我將祖母綠石頭搬下來,換上沒有切的原石,沒有理會他們的叫罵聲,讓小紅繼續開石。

將廢石平整的切了下來,裏麵的一層透明的紅色讓觀眾瘋狂,隨著他們的叫價,最終定在了6000萬,這是一個天大的數字,我將石頭給他就沒有再管,繼續開石。

聽到那邊的絕世好翡翠的聲音,我沒有理會,繼續看著小紅開石,這是最後一個,因為邊角料太貴,隻買了三塊,如果太引人注目的話可能會遭人記恨,並搶劫翡翠。

當邊角料被切開,裏麵是黑的透明的翡翠,我看他們那些羨慕嫉妒恨的眼神,暗歎,今天是不能安寧了。

將剛剛切完的黑翡翠拍賣出去,搬著綠翡翠走出賭石場,我在拐角裝作無意間撇了一眼,果然,有人已經計劃要搶劫,並且殺我滅口了。

走出賭石場後,我將翡翠扔給小紅,反正是她的口糧,讓她自己拿著吧。

突然間小白把我護到身後,我知道,他們來搶劫了。

我歎口氣,這幾個熊孩子還是有點用的,最起碼能打過大部分人,那幾個來搶劫的根本不夠看,我隻需要等著就好了。

剛才看到我賭石的人很多,估計大部分人都想搶翡翠,今天這回家的路可不太平啊,早知道去再盜個墓,以後再也不賭石了。

我將崩臉上的血擦幹淨,準備帶著他們飛簷走壁甩掉追殺的人,然後再買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