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道路茫茫,似乎永無盡頭;

眼下的時光短暫,卻如此易逝難收——

羅伯特·亨特

格雷格生於20世紀50年代,在紐約皇後區的一個家庭舒適地成長,他頗具天賦,從小就富有吸引力。他的未來應該一帆風順。就像他的父親一樣,從事一份安定的職業,並以此謀生,或者成為一名詞曲作者,因為他很早就在寫歌上表現出天分。但是,就像20世紀60年代後期所有的青年人一樣,他逐漸變得不安分,變得憤世嫉俗,拷問周圍一切;開始厭煩父母那一代人循規蹈矩的生活,憎恨好戰的政府的統治。他要反抗,要尋找自己的理想,夢想找到自己生活的向導,找到自己崇拜的偶像和引路人。1967年,他要尋找的這一切全都有了,就是那一年著名的“愛之夏”運動。他去聽了艾倫·金斯柏格的演講,並為此日夜守候;他喜愛搖滾音樂,尤其是迷幻搖滾,他最喜歡的就是“感恩而死”樂隊。

漸漸地,他和父母、老師之間的衝突越來越多,在父母麵前表現得狂躁好鬥,在學校裏對老師也有諸多不滿。1968年,蒂莫西·利裏喊出了一句響亮口號,要美國的年輕人“審視內心,關注社會,退出世俗”。格雷格留起了長發,本來是個好學生的他,也從學校退學。他離開家,住進了紐約“東村的嬉皮士之家”,在那裏他放下了迷幻搖滾,融入了紐約“東村”的大麻文化,和他那一代的年輕人一樣,尋求烏托邦的理想,尋求內心的自由和“更高層次的覺悟”。

不過,僅僅“關注社會”並不能讓格雷格感到滿足,他需要的是一種更為係統化的生活。1969年,他和許多迷惘的年輕人一樣,開始被印度教的吠檀多派教吸引。在這個社團所在的第二大街,在克利須那意識的影響下,格雷格和其他人一樣,停止使用致幻藥物,用信仰的提升來代替致幻藥品帶來的快感。威廉姆·詹姆斯認為,解決耽酒症的唯一有效途徑,就是宗教迷戀。哲學、夥伴、吟誦、簡樸的生活和那位印度教偶像的獨特魅力,這一切對格雷格來說就像是天意的啟示,幾乎就在那一刻,他成了一名虔誠的信徒、一名皈依者。現在,他的生活有了中心,有了目的和意義。在他轉變宗教信仰最初的幾個星期,他在紐約東村四處遊**,穿著猩紅色的長袍,嘴裏吟誦著印度教克利須那神頌歌,20世紀70年代初,他就搬到布魯克林區最大的寺廟修行了。最初,他的父母激烈地反對,後來沒有辦法,隻好同意了。他的父親很有哲學意味地說:“也許這會對他有所幫助。誰知道呢?也許這就是他需要去走的道路。”

格雷格在這個寺廟的第一年過得很好:他很順從、直率、虔誠,而且盡職盡責。一位同他一起修行的印度教徒說,格雷格成了一位聖者。到了1971年初,格雷格已經對信條極其效忠,他被派往新奧爾良的寺院。在布魯克林的寺廟中,父母偶爾還能夠看到他,但是現在和他的聯係幾乎徹底中斷了。

在格雷格轉變宗教信仰之後的第二年,他開始抱怨自己的視力變得越來越模糊。不過,因為宗教活動,和他一起修行的人會說,那是他的內心被神的光明徹底照亮。他們說,這是他的“內心之光”在逐步變得明亮。最初格雷格還很擔心自己的視力問題,但是這種靈性的解釋讓他安下心來。他的視力變得愈加微弱,但是他不再抱怨了。不僅如此,他看起來確實變得更加具有靈性,在突然之間獲得了一種迷人的寧靜之後,他就再也沒有表現出此前的那種不耐煩。胃口也開始大減,有時候還會出現暈眩,臉上露出一種奇怪的微笑(有人說是“顯靈”了)。他的導師說,這是一種至高的境界,他正在變成一位聖人。寺院的人認為,在這個特殊的階段,他需要被保護起來。於是,他不再外出,做任何事都有專人陪伴,與外部世界的接觸差不多都被禁止了。

盡管格雷格的父母不再和他保持直接的聯係,他們還是能偶爾從寺院裏獲悉一些格雷格的近況。寺院提供的情況表明,格雷格的精神修煉突飛猛進,他已經“大徹大悟”。在父母眼裏,格雷格已麵目全非,性情大變,他們開始為他擔心。他們曾直接給格雷格的印度教導師寫信,之後便接到一封充滿寬慰的非常可靠的回複。

永遠活在60年代

轉眼3年過去了,格雷格的父母決定親自去看一下自己的兒子。當時格雷格的父親身體狀況已經變得很糟糕,他擔心自己再也見不到這個多年不見的兒子。獲悉情況之後,寺院最終決定允許格雷格的父母去探視他。於是1975年,在分別4年之後,他們在新奧爾良的寺院裏見到了格雷格。

當他們看到他時,嚇了一大跳:那個消瘦的留著長發的兒子,已經變成了一個頭發光禿的胖子;他臉上一直掛著一種傻嗬嗬(至少他的父親是這麽形容的)的笑容;他時不時地會唱出幾句歌或押韻的詞句,並作出獨特的評論。但是除此之外,他已經不再表現出任何更深層次的情緒活動(他的父親說:“格雷格就像是被掏空了一樣,腦子裏什麽都沒有了。”),對周圍世界的一切,他完全失去了興趣。他的神經已經徹底錯亂了,而且徹底變成了一個瞎子。在他的父母提出申請後,寺院竟然允許他離開,也許他們現在也覺得,格雷格的修煉有些過頭了,他的狀況已經有些讓人擔心。

格雷格住進了醫院接受檢查,後來又被轉入神經科接受治療。腦電圖表明,格雷格腦子的中間部位長出了一個異常大的腫瘤,腫瘤破壞了腦下垂體和臨近的視覺交叉區,並且擴展壓迫到了兩側的額葉。腫瘤還向後伸展到了顳葉,並且向下壓迫到了中腦還有前腦部位。診斷發現,腫瘤並非惡性,隻是一個腦膜瘤,但是它已經長到了一個橘子那麽大。盡管醫生有能力把它完全摘除,但是它所造成的影響已經很難徹底消除了。

現在,格雷格不僅雙目失明,而且神經和精神係統都受到了嚴重的破壞。也許隻要有一點基本的醫學常識,或者在他剛剛開始抱怨視力微弱的時候就到醫院進行診治,這些災難性的後果都可以完全避免。不幸的是,現在已經完全不能(或者可能性微乎其微)指望他徹底康複了。於是,格雷格被送到了威廉·布裏奇醫院,一所專門收治慢性病患的醫院。一個年僅25歲的小夥子,正值活躍燦爛的青春年華就此完全終結了,他的症狀在醫生看來,毫無挽回的希望。

我第一次見到格雷格是在1977年的4月,當時他剛到威廉·布裏奇醫院。臉上沒有胡須,舉止就像個孩子,他看上去要比25歲的真實年齡還要小些。他很胖,一動不動地坐在輪椅裏,麵孔蒼白、迷惘,視力喪失的眼睛隨意地翻動著。他看起來完全缺乏正常的反應,也沒有和人進行現場溝通的能力,可是我在和他交談的時候發現,他的應答還是很迅速,而且很得體的。當然,有的時候他會說出一些奇怪的話,並由此引發一些相關的聯想,有時還會突然唱起歌,或者嘴裏念念有詞。在問題和問題之間,如果間隔空閑時間比較長,他就會陷入深深的沉默;如果間隔的時間超過一分鍾,他還會哼起克利須那經文,或者是咕咕噥噥地念咒語。他說,“一個全心全意的信徒”會毫無保留地為組織的信條和目標獻身。

從他那裏,我幾乎得不到任何關於他自己經曆邏輯連貫的描述。一開始我問他,怎麽會到這家醫院來。他並不確定是什麽原因,還給出幾種不同的答案。他先是回答說:“因為我不太聰明。”後來又說:“因為我以前吸毒。”他知道自己曾經在克利須那主聖堂(“那是座紅色的房子,在布魯克林亨利大街439號”)待過,但是他並不記得自己曾被派到新奧爾良。對於他在那之後開始出現有病的征兆(最主要的就是視力開始變得越來越弱),他也毫無記憶。而且,他似乎對自己的現狀和身體出現的問題並不了解:不知道自己已經失明,不能再平穩地行走,甚至對自己的病症也完全沒有意識。

無意識而且漠然。他看上去平靜淡定、坦然自若,內心似乎沒有任何情緒。也正是這種異乎尋常的平靜,讓他的那些教友把這看成了一種“極樂”,確實,格雷格自己也是這麽說的。我一度重複問他同一個問題:“你現在感覺如何?”他總是回答:“我感覺自己處於極樂的境界。”“我害怕重新墮落到那個物質的世界。”在格雷格剛開始住進醫院的那段時間,他的教友還經常會去看他。我數次在樓道裏看到他們穿著藏紅色的僧袍進出他的房間。他們來探視這位可憐的、失明的、虛弱的格雷格,圍繞在他的身邊,他們認為他已經順利得到了“超度”,已經“大徹大悟”。

當我問他現在的一些人和事,我發現,他對時間地點的迷惑和錯亂程度還是相當深的。我問他現在的總統是誰,他回答說是林登·約翰遜,接著又補充說:“就是被槍擊的那個。”我提示說:“那是吉米……”他馬上回答說:“吉米·亨德裏克斯。”我大聲笑了起來。他說:“讓一個音樂家入主白宮,也許是個好主意。”我又問了幾個問題,這更讓我確信,在格雷格的腦子裏,對過去事情的記憶,幾乎沒有一件是發生在1970年之後的。而且他所能記住的事件的時間順序和邏輯關係也都是不對的。他的狀態停留在或者說擱淺在了上個世紀的60年代,他的記憶、他內心的生活,從那段之後,就已經停滯不前了。

格雷格的腫瘤發展得很慢,不過到1976年徹底割除的時候,也已經長得很大了。在腫瘤發展的後期,大腦的局部遭受了破壞,才導致他無法記住任何新的事物。格雷格確實在記憶60年代後期及其之後的事情上碰到了不少困難——盡管不是完全的,而隻是部分地無法記憶。而他對該時間段之前的事情,卻記得相當清楚。腫瘤的發展除了讓他無法再記住新經曆的事件,還侵蝕了他對腫瘤發生之前已發生的事情的記憶,他隻能記得一部分,或者偶爾還能想起;而在1970年之後發生的事情,則幾乎沒有記憶(逆行性遺忘)。這種遺忘也不是從某一個時間點就被徹底清除,而是存在一個發展的梯度:在1966年到1967年之間發生的事情,他全部記得;1968年到1969年之間的事則幾乎毫無記憶。

不難發現,他的即刻遺忘症也非常嚴重。我給他一組詞匯,一分鍾之後,表中的詞匯他就一個都記不起來了。我告訴他一個故事,然後讓他重複給我聽。他在複述的時候非常吃力,而且感覺迷惑,會在複述中添加很多原故事沒有的東西,還加入很多錯誤的聯係——有的挺好笑,還有的非常詭異——5分鍾左右的時間內,他說的事情就和原故事大相徑庭了。比如我告訴他一個關於一隻獅子和一隻老鼠的故事,他很快就會離開這個本來的故事,說老鼠要吃掉獅子——在他的故事裏,老鼠變成了一隻碩大的老鼠,獅子變成了一隻幼小的獅子。故事的兩個主角都發生了變異。我問他為什麽要離開原來的故事,格雷格解釋說,老鼠和獅子都是他夢中的角色,又說這是一段“從另一個角度講述的曆史”,在這段曆史中,老鼠才是真正的叢林之王。5分鍾之後,他對原來的故事已經沒有絲毫印象了。

我從醫院的義工那裏聽說,格雷格非常熱愛音樂,尤其是20世紀60年代的搖滾樂。一走進他的房間,我就看到一堆一堆的唱片,在他的床邊還放著一把吉他。於是,我就開始問他一些關於音樂的問題,一談到這個話題,他突然之間像是變了一個人,那些思維的不連貫、對外界的冷漠,全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他滔滔不絕地和我談論起他喜歡的樂隊和鍾愛的作品,首當其衝的就是“感恩而死”樂隊。“我看過他們的演唱會,就在中央公園那邊的菲爾莫爾劇院。”他記得整場演出的每一個細節、每一個節目,其中他最喜愛的就是《煙草路》。歌曲名稱觸發了旋律,於是格雷格情不自禁地唱了起來。唱歌時,他情緒飽滿、神采飛揚,在此之前,他從來沒有表現出一丁點類似的情感。此時此刻他整個人都變了,成了一個完全不同的格雷格,一個非常健全的人。

“你是什麽時候在中央公園聽他們的演唱會的?”我問道。

“有一陣子了,恐怕得有一年多了。”他回答道。實際上,樂隊最後一次在那裏表演是在1969年,這早已是多年之前的事了。當時的那個菲爾莫爾是著名的搖滾演出劇場,格雷格曾在那裏看過這個樂隊的演出,劇場在上世紀70年代早期就關閉了。他繼續告訴我說,他在亨特學院聽過吉米·亨德裏克斯的演奏,還有奶油樂隊,傑克·布魯斯是貝司手,埃裏克·克萊普頓是主音吉他,“絕妙鼓手”則是金格·貝克。“吉米·亨德裏克斯,”他沉思著追問說,“他現在怎麽樣?現在很少聽到他演奏。”我們還提到了滾石樂隊和披頭士樂隊——格雷格評論說那真是偉大的組合。“但是他們都不能像‘感恩而死’樂隊那樣,幾乎可以讓我靈魂出竅。多好的一支樂隊啊。再也沒有一支樂隊能夠像他們那樣了。傑裏·加西亞,他就是一位聖人、一個天才。米基·哈特、比爾·克魯茲曼都是偉大的鼓手。還有鮑勃·韋爾、菲爾·萊什,羅恩·皮格彭——我真是太喜歡他了。”

這種對音樂的癡迷讓他的健忘症顯得沒有那麽嚴重。他清晰地記著從1964年到1968年間所有的歌曲。他能夠記得1967年“感恩而死”樂隊每一個成員的名字。然而,他並不知道,皮格彭、吉米·亨德裏克斯、詹妮斯·喬普林都早已經不在人世。他的記憶從1970年或者更早一點就被切斷了。他被遺忘在了20世紀的60年代,不能再繼續前行。他成了一塊活化石,成了最後一位活著的嬉皮士。

起先,我不想直接讓格雷格直麵自己得了健忘症的事實,不想讓他知道他已經失去了對時間的感覺,甚至不想給他任何這方麵的暗示(他對異常的東西和聲音都是非常敏感的),於是我轉變話題,隻是告訴他:“讓我來幫你檢查一下。”

就像我提到的,他的身體已經很虛弱,四肢都有**,就症狀而言,左半身比右半身厲害,腳比手厲害。他已經無法自己站著。他的眼部肌肉出現了大麵積的萎縮,已經什麽都看不到了。但奇怪的是,他似乎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失明了。他會猜測說,我拿給他的是一隻藍色的氣球、一隻紅色鋼筆,實際上我拿給他的是一把綠色的梳子,還有一塊懷表。實際上,他似乎根本就沒有用眼睛看任何東西,在我和他談話的時候,他也沒有要轉過身的打算,所以常常並不是和我麵對麵地交談。我問他看東西還方便嗎,他回答說,自己的眼睛“不是那麽好”,但是又補充說,他很喜歡看電視。後來我注意到,他所說的“看電視”,隻是在跟著電視機或者電影裏的聲音進行聯想,自己在頭腦中創造畫麵(他甚至臉都不朝向電視的方向,看也不看一眼)。這就是他所說的“看電視”,在他現在的頭腦裏,人們看電視也應該是這個樣子的。可能他早就不明白“看”到底是什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