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秋,晨。

申城市,城南球場。

這是一座公眾球場。

兩個身材高大的少年,迎麵對峙。

秋風起,落葉紛飛,天地間一片蕭條!

戈鋒冷冷地看著麵前的對手,長發在風中狂亂地飛舞,整個人散發出一股強烈的殺氣!

隻有在籃球場,他才能體會到這種掌控一切的感覺!

戈鋒兩隻手嫻熟地在**倒著球,腳步快速地移動。麵前的對手弓著身子,重心壓得很低,隨時準備搶斷他手中的籃球。

戈鋒嘴角微微一撇,浮現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笑意。他的右手突然一挑,球向對方頭頂飛去,那少年急忙跳起封蓋,球堪堪擦指而過。

戈鋒閃電般地從他身邊滑過,在他身後撈到皮球,身體騰空而起,雙手高舉籃球,向籃網滑翔而去。此刻的他,仿佛不食人間煙火的精靈,禦風飛行。

“砰”地一聲,他重重將球灌入籃筐,雙手掛在筐,身體就勢弓了一下,輕輕落地。

“你輸了,”戈鋒冷冷地說,“100塊拿來。”

少年歪著腦袋看著戈鋒,仿佛看侏羅紀恐龍似的。他,關崢穀,J市楓陵高中校隊主力中鋒,竟然屢屢輸給一個名不見經傳的街球小子。對於視籃球為生命的他來說,真是個幽默的諷刺!

關崢穀打量著麵前的少年,衣衫敝舊,神情倔強冷傲,一年前自己來這裏練球時見到他,他就是這副樣子。

“打一場,輸的付10是他說的第一句話。

關崢穀每到周六都會赴這個100塊賭約,一年來,他在高中聯賽中所向披靡,稱霸籃下,但在這片場地,卻從沒有贏過這小子一次。

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關崢穀取出了一張百元大鈔,交給了戈鋒。他每月的零花錢,至少有三分之一要被這小子贏去。他就不明白,這小子那些層出不窮的花招都是從哪兒學來的,自己十年苦練的紮實功底,在他麵前似乎不堪一擊。他那些怪異的招數如果在正式比賽中,可能華而不實,甚至貽誤戰機,但一對一和他對壘,卻偏偏擋不住他神鬼莫測的妙著。

“兩個小鬼,剛才在這兒打球了是?”六七個流裏流氣的青年走了過來,一個個奇裝異服,痞氣十足。

為首說話的那個滿臉橫肉,脖子掛著根手指粗細的項鏈,黃澄澄的,也不知是真金還是假銅。可笑的是他的發型,兩邊光禿禿的,隻有中間留了一道菜畦式的黃毛,根根豎立,離遠看仿佛西瓜皮粘著根香蕉似的。

“這裏是戰狼幫的地盤,在這兒打球要交場地費。100塊拿來。”黃毛看見了戈鋒捏在手中的鈔票。

“這座球場是公共的,從來沒聽說屬誰所有。”關崢穀氣憤地說道,這也忒黑了,打一場球就要100塊,比市體育館要價還貴。

“從今天起,城南所有的球場,都歸戰狼幫保護,我黃鼠狼就是這裏的老大,小子,你不服嗎?”黃毛豎眉瞪眼地對著關崢穀吼叫。

“原來閣下叫黃鼠狼,怪不得空氣中彌漫著一股惡臭。”關崢穀雙手插兜,嘴角扯出一絲嘲弄的微笑。

“什麽意思?”黃兄的腦筋看來不怎麽靈光。

“大,大哥,他的意思是說,你在大放臭屁。”旁邊一個機靈的小弟提醒他。

“操你姥姥的,你才大放臭屁咧!”黃鼠狼揮手給了那個小弟一耳光,惡狠狠地盯著關崢穀,喝道,“小子,你活膩了是?”

關崢穀微笑了一下,暗忖黑社會唬人怎麽都是這句話?動輒就問人是不是活膩了,仿佛他們跟閻羅王有多熟似的。

“這裏是我的地盤。和我打一場,你贏,100塊歸你。你輸,馬滾!”一直不作聲的戈鋒突然說道。他俯視著這群比他矮一頭的痞子,語聲中充滿了不屑。在這座球場,他從來未逢敵手,在他的觀念中,他就是這裏的君王。誰想在這裏宣示主權,必須憑球技戰勝他。

“黃爺我不會打球,隻會打人。小子們,狠狠地給我打,打到他親娘也不認識他。”黃鼠狼指著戈鋒,吩咐手下動手。

幾個痞子發一聲喊,衝去圍住戈鋒就是一陣拳打腳踢。以眾淩寡,向來是他們的拿手好戲。

戈鋒靈活地躲閃著,從小到大,為了保護孤兒院的弟弟妹妹,他不知打了幾百場架,這種場麵,隻能算毛毛雨。

他的身高腿長,每一次出手,不是拳頭擊中了對方鼻梁,就是腿腳重重踢中對方下陰,他的這些招數,都是在實戰中摸索出來的,簡單有效,短時間內可以讓對手失去反抗能力。

片刻之間,六個痞子倒了一地,捂著各自的要害哼哼唧唧地痛叫。

“啪啪啪”,背後響起了關崢穀熱烈的掌聲。這小子,不僅球打得棒,打架也是一把好手。

戈鋒走到了黃鼠狼麵前,冷笑道:“怎樣?”

黃鼠狼向後退開一步,手成螳螂之形,腳踩蜈蚣之步,虎虎生風地耍了一套拳法,動作遲緩,仿佛烏龜下蛋,姿式難看,恰似王八翻身,好一套“烏龜王八拳”!

他正耍得興起,戈鋒“砰”地一拳,擊中他的左眼。黃鼠狼哀嚎一聲,捂著眼睛蹲了下去。

關崢穀笑得坐在地直打跌。

“全都給我滾得遠遠的,否則我見一次,打一次。”戈鋒冷冰冰地對著這幫流氓說道。

黃鼠狼的左眼腫得老高,仿佛一隻獨眼熊貓。他恨恨地道:“黃爺我平時就是用這隻左眼來迷女人的,你把它打成這樣,小子,你說你得死多少次,才能解我心頭隻恨?”

“砰”地一聲,戈鋒又擊中了他的右眼,說道:“你的右眼呢,是用來迷什麽的?”

“看來他的右眼,現在隻能迷隻母熊貓!”關崢穀差點笑斷了氣,還真是個幸災樂禍的家夥。

黃鼠狼現在正像一隻發了情的熊貓,他嗷嗷地叫道:“日你媽,得罪了戰狼幫,回家準備好棺材!小子,爺我記住你了!”和他的一群爪牙,踉踉蹌蹌去了。其中有一個大概下陰中招,夾著下體,一扭一扭地挪著,酷似一隻大肥鴨。惹得關崢穀又是一陣大笑。

“你笑夠了沒有?”戈鋒詫異地盯著他,這小子笑神經真夠發達的。

“你究竟是做什麽的?以你這麽好的身手,中學籃球聯賽為什麽都沒有你的身影?”關崢穀停住了笑,認真地問道,他對這個街球高手生出無限好奇。

“今天你又輸了,想翻盤下次再來。”戈鋒冰冷地語聲擊碎了關崢穀的好奇心,“別忘了帶100塊!”說完就揚長而去。

真是個財迷心竅的家夥!關崢穀嘟囔了一句。不過今天花了100塊觀看了一場少年高手獨戰黃鼠狼軍團現場肉搏記,值!回去講給家裏那個小可愛聽,她一定很開心,小丫頭最喜歡聽故事了!沒事還得好好研究一下那小子的怪招,邪不勝正,就不信學院派正宗功夫贏不了他的野狐禪。

我究竟是誰?我也想知道。戈鋒的心陷入了一種悲哀的情緒中。他隻知道,孤兒院的院長戈媽媽告訴他,十五年前,在孤兒院門口撿到了他。他是個被父母遺棄的野孩子!唯一能證明他身份的,就是他脖子掛的那把形式奇古的金鎖,反麵刻著一個篆體“楓”字,戈媽媽告訴他,這應該是他的名字,所以他和孤兒院其他小朋一樣,跟著院長姓戈,他的名字,就叫作戈楓。但是他恨那個遺棄他的家庭,恨自己的父母,更恨他們留給他的那個名字,所以他懂事以後就自己改名為戈鋒,他和戈媽媽說,他隻是她的小鋒,而不是別人的小楓。

他在孤兒院的日子,起初是快樂的,有戈媽媽溫柔的關懷,有其他小朋的陪伴,他們一起學,一起玩耍,就像一個大家庭裏的兄弟姐妹。

戈鋒的身材長得很快,比學校的其他同齡孩子高大得多。他們不敢惹他,卻經常欺負他的弟弟妹妹,罵他們是野種,是沒人要的垃圾。為此他沒少和別人打架,每次鼻青臉腫地回家,戈媽媽隻是抱著他垂淚,他覺得,戈媽媽那美麗的臉龐似乎蘊含著無限淒苦。

他從小就迷了籃球,他在這項運動有著驚人的天賦,學校的籃球教練覺得他是塊良材美玉,也肯花心思細心地雕琢他,很快,他就在同齡人中難遇敵手。

天有時很殘忍,會讓原本不幸的人們更加不幸。

在戈鋒十二歲那年,他剛初一,戈媽媽卻患急性腦血管**,撒手西去了。這對於戈鋒和他的弟妹們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他們命運的華廈,頃刻間倒塌。

戈媽媽臨終前,隻是盯著戈鋒,口中喃喃道:“小楓,媽媽對不起你。我該把你送到蕭家那樣,你就不用受這麽多苦”她美麗的眼睛裏,寫滿了悲哀和絕望,也寫滿了濃濃的不舍。一縷芳魂,就此斷絕!

戈鋒根本聽不見戈媽媽的臨終遺言,在戈媽媽咽氣的那一刹那間,他如遭雷擊,仿佛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柱,整個人癱軟在地,連哭的力氣都沒有了。

從那以後,他艱苦的生活真正開始了。戈媽媽在世的時候,她會教有錢人家的孩子彈鋼琴賺取費用供他們學,如今她不在了,社會的資助杯水車薪,維持基本的生活都不夠。

為了養活弟妹們,戈鋒忍痛輟學,小小年紀就要在社會闖**。他乞討過,為了一個饅頭,差點被野狗咬死。因為妹妹小戈楊的病,他曾經跪在醫院門口一天一夜,觀者無不動容。他搬過磚頭,扛過泥包,背過石頭,隻是為了讓弟妹們好好讀,將來出人頭地。

當然,他仍然沒有放棄籃球,不能學,他就在街頭打。城南這座球場,成為他三年來唯一真正揮灑過快樂的地方。憑借著出神入化的身手,他在這裏挾技稱王。每一次和人單挑,他都會要求賭錢,數目不等,這要看對方的經濟狀況。像關崢穀這種一身名牌運動服的人,他一看就知道是有錢人家的孩子,出口就是100塊,對方也爽快地答應了。

一年來,戈鋒從他身贏了不少錢,弟弟妹妹們都添了新衣服。而他自己,仍然是那身破舊的衣衫,球鞋前部,已經露出了破洞。

“像我這樣的人,也有資格出現在籃球聯賽中嗎?”他想起關崢穀的話,唇邊露出一抹自嘲的笑容,“學對我來說,都是一種奢侈的夢想。”三年來,他隻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才能坐在微弱的油燈前他們用不起電,拿起弟弟戈鬆的課本和筆記,拚命地吞咽著麵的知識,他隻是暫時被幸運之神忽略,總有一天,他會打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所以他從未放棄過自己。

戈媽媽總是教育他們,天行健,君子當自強不息。這些年來,他也漸浙明白了這句話的含義,所以他從來不怨天尤人,隻是默默地準備著,承受著,耕耘著。戈鬆年齡隻比他小幾天,但卻是弟妹中性格最軟弱的一個,每每遭遇困難,都是他抱怨地最大聲。戈鋒每次都嚴厲地責備他,他知道自己沒有戈媽媽那麽溫柔,那麽會教孩子,但沒辦法。他原本也是個開朗調皮的孩子,生活逼得他不得不冷酷。

“像你那種富家公子,怎麽會明白我們這種人的生活。”戈鋒其實對關崢穀很有好感,覺得他為人爽朗大方講信義,球技也很出色,每次贏他也要竭盡全力,和自己所知的紈絝子弟有很大不同,若不是身份懸殊,倒可以交交朋。

今天又贏了他100塊,晚可以給弟妹們改善一下夥食了。不過,下午還要到城南的工地背石頭,這可是他目前唯一的工作,弟妹們的學費可全靠它了。

他又覺得人生充滿了希望,邁開大步向工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