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 打架

?我個人是不喜歡打架的,倒不是因為怕,而是因為打架本身不能創造財富產生效益。~~WWw.dawenxue.com?超速首發~~許多男人認為打架打得凶,?女人就會喜歡自己,我看這可能是個誤區。我想大多數女人還是喜歡安全感的。?

一想起這個世界上還有那麽多好吃的東西,好看的美女。我就不忍心拿自己的血肉之軀去冒身死之險。萬一被哪個冒失鬼捅中要害部位,可憐那些美女怎麽辦??

**十年代長沙街上的打架,很多隻是為了搶遊戲幣、皮帶頭或身體碰撞之類的小事。一般是你打了我幾下,這邊說:“有種別走。”於是那邊就不走。這邊去叫來一幫人,兩邊打將起來。然後,警察來了,抓住幾個跑得慢的。受傷的得了幾個醫藥費身體受苦,動了手的都要賠錢經濟吃虧。搞不好還得坐牢,死了人還得償命。有意思嗎?有這份閑工夫我不如去拖兩天板車,還能出點效益。?

但是有些架你不能不打,因為你有一幫不爭氣的兄弟。?

學偉就是這種人,身上跟長了刺一般,到處惹是生非。隔三差五就頂著一頭的包來找我,不是被人搶了遊戲幣,就是打桌球時被別人占了台子….…?

我說:“怎麽每次都是你啊?別人怎麽沒事?”?

學偉說:“他們說看我不順眼。”?

“你這副德行也確實讓人看不下去。”我不由得同情起對方來,“外形不好就不要出去招搖。”?

我打架必備的行頭是:跑鞋一雙,鞋帶綁緊。夏天牛仔服,冬天皮夾克,一般刀子很難刺穿。戴帽子(恨不能戴頭盔,太誇張了),不但護頭,還能護臉。我的臉雖然沒有鐵軍的好看,但自家還是蠻愛惜的。不少傻瓜為了講究派頭,穿西裝皮鞋上陣。廝鬥之中,常常把西褲襯衣扯爛。逃命之際,往往將皮鞋跑丟。而我總是瀟灑自如,指揮若定,輕鬆領跑,一撤千裏。?

我是慣於群膽群威的,隻要己方人多我就敢衝在最前麵,把手指到對方的鼻子上,調子放得比天高。倘若己方人少,我就站在隊伍的中間壓後部位,形勢稍有不對,立馬進行戰略性撤退。我覺得打不贏還要強行打是出寶,打不贏就跑沒有什麽可恥的。這叫戰術。**當年不也是被國民黨打得在西南地區轉了兩萬五千裏嗎??

我打架一般都帶刀,主要是用來威懾敵人的——並非真的要捅人。用刀是有技巧的,我一般是隻砍不刺。砍的動作顯得威猛,其實造成不了多大的傷害。而刺就不同了,一個不小心刺中要害,後果不堪收拾。?

老彭那天的架卻是不打不行,不打不足以平民憤。?

事情發生在北正街。夜晚。幾個街痞子叫了一部踩士(三輪人力車,現已絕跡),半路上故意翻到,然後要踩士賠錢。踩士身上能有幾個錢?賠不起。於是街痞子就動手打人。那踩士是個啞巴,不敢還手,抱著頭蹲在牆角裏任他們踢打,噢吖隻叫。老彭看不過眼,上去講了幾句公道話。他可能以為自己德高望重,別人不敢把他怎樣。不料,那幾個街痞不識貨,迎頭一頓痛擊。可憐老彭一個人孤軍奮戰,頓時被打得不成人形。?

“你有狠就莫走。”老彭擦著嘴角的血,憤憤地喊道。?

那幾個街痞見老彭戴著眼鏡,一副老實相,以為他講著玩的。就回答:“老子就不走,你去喊人來羅。”?

我至今都搞不懂,為什麽經常有人把架打贏了還故意不走人。難道這樣做就是有膽氣?真是傻比。?

我和學偉、李雷、項輝打了一部的士往現場趕時,老彭又打來電話:“對方現在又來了幾個人,一共有十幾個人,你們要多叫幾個人來才行。”?

於是我在車裏用電話聯係另外的人,但這時要等那些人趕到恐怕已經來不及了。我們加起來才五個人,跟十幾個動手是萬萬占不到便宜的。那時情急,顧不得許多,先打起來再說。?

下了車,一聲喊,就往上衝。不料,那些人一看見我們衝上來,就嚇得回頭跑。原來,在我們下的士的時候,一輛軍車跟在的士後麵一個急刹,也停了下來。對方以為那輛軍車也是我們叫來的,嚇了一大跳。不及細想,慌忙就跑。?

我們也不知所以。他們跑,我們就追。從北正街路口追進了賜閑湖那條巷子。其實,這時隻要他們有一個膽子大點的回頭看看,就知道隻有五個追兵。隻要停下來對打,我們必死無疑。?

誰知這幫子人欺負殘疾人有狠,卻每一個清醒的,隻顧抱頭鼠竄,生怕回一回頭會影響到自己逃跑的速度。跑著跑著,終於有個小子跑丟了皮鞋。被我一把扯住了衣領,就像《貓和老鼠》裏的湯姆毆打傑瑞一樣,很快他就被打得跪地求饒。?

鐵軍打架最猛,像剛死了親爹一般,厲聲慘叫著撿起街邊的一顆磚頭,雙手握住,奮力像跪在地上的那位頭上砸去。我趕緊伸手擋架,結果砸在我手背上,痛得我死去活來。鐵軍還不肯甘休,舉磚再砸。我的角色迅速轉換,由一個打手變成了勸架的。死死地抱住鐵軍的手,大聲喝止。事後想想還是比較值得,如果我不架那一下,那小子肯定死翹翹,那就不好玩了。?

這時,警車出現了。大家頓作鳥獸散。?

我穿著我那雙跑鞋好比哪吒腳踩風火輪,不一會就越過了營盤街,來到教育街的十字路口。正當我猶豫該選擇哪個方向時,最富戲劇性的事情發生了。?

那十幾個被我們追趕的家夥從賜閑湖的另一頭逃竄出來後,左一鑽右一拐,居然也跑到了教育街的十字路口。我和他們狹路相逢,在相距不到十幾米遠,同時立住。我偷偷回頭一看,身後沒有一個自己人,而對方還是十幾個。吾命休矣!?

此時,我的體力已然不支。好比一場馬拉鬆跑到了尾聲,運動員已不可能再發出有力的衝刺了。?

正當我準備坐以待斃之際,氣喘籲籲的他們居然也以同樣絕望的眼神看著我。原來由於夜幕的掩護,大街上人影晃動,他們以為我是前來包抄追襲他們的先頭部隊。隻聽見一聲喊,那群人一哄而散,分別逃命去了。我的天!這幫人簡直比我和國民黨還怕死。?

想來今晚的我就算當年長板坡前張飛的威風也不過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