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站在江邊的欄杆旁,看著不遠處歡聲笑語的遊樂園,這裏是親子樂園,好多小孩子被爸爸媽媽帶著,來這裏玩耍,兩隻小手,一左一右,抓著爸爸媽媽的手,在中間蹦蹦跳跳的,似乎很興奮,即使臉上沾滿了汗水,但是他也不覺得難受,圓圓的腦袋上,兩隻大眼睛,閃著生命之光。這是一個孩子,對未來的期望。

都是一對對的家庭組成的,小孩子長得胖嘟嘟的,身後背著一個小小的可愛書包,誇張的卡通圖案,在上麵顯示得淋漓盡致。尤其是小孩子呆萌狀的時候,會偶爾用胖嘟嘟的小手,撓著肉嘟嘟的小屁屁的時候,那一臉的無辜,真是可愛極了!

蕭哲看著安閑臉上那種幸福的笑容,順著她的目光看去,她的目光裏全是那種可愛的表情,正是對麵的小孩子。

“你喜歡小孩子。”不是疑問句,而是肯定句。因為安閑的那種目光裏有太多的羨慕,是真的很羨慕,才會有如此沉甸甸的感情。

“嗯,小孩子真的很可愛,不是嗎?尤其是那種胖嘟嘟的,肉肉的小孩。我真的感覺自己好像是又有了寄托的感覺。看著他們那麽有活力的樣子,感覺自己全身上下也充滿了活力,好像是重新活了一遍。”

“那就自己生一個。”

“和誰生……”安閑轉頭,最後一個字含在喉嚨裏沒有發出聲音,她本想說,和誰生去,但是話到嘴邊,忽然想起旁邊還站著一位,所以,一下子緊急刹車。

蕭哲看著她,不再是那種開玩笑的感覺,也不再是那種似乎很急躁的感覺,好像他就是在認真地求婚,那種感覺,真的讓她有這麽一種錯覺。

蕭哲厚厚的嘴唇,在安閑的唇上留下點點痕跡。

他說,書上說,要不計一切代價,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能推倒的時候,就要努力推倒。

他說,我是按照書上說的在做,隻是不知道做對了沒?

他說,你生氣的話,去找這本書的出版社和作者吧,我已經調查好了,隨時準備和你過去。

但是,多年後,安閑在整理舊物品的時候,在儲藏室裏翻出了這本書。她翻了以後,忽然覺得自己當時就是被耍了。

書上說,不能隨隨便便對女孩子動手動腳,會惹來不必要的厭惡和誤會,男人要矜持!

書上從來沒有說過的話,似乎他編的很好啊,至少,她就毫無保留地相信了他。

能夠不需要一點技術含量,就可以把人騙得團團轉,這似乎也很好啊。但是並沒有生氣,安閑不覺得生氣,那是她第一次看見一個不同於平時的蕭哲,她曾經看見的蕭哲,都是一臉嚴肅,或是一臉春風,對每個人都很溫柔生意上,一點都不含糊,嚴謹認真,這樣一個人。但是那天在遊樂園,她看見了一個會耍賴皮,會撒謊,會哄人開心的蕭哲,這等於說,他已經在她的麵前放下了麵具,對於她來說,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喜歡不可能會那麽容易遺忘,愛情,是銘記在心的,這就是為什麽,初戀會給人刻骨銘心的感覺,因為心髒記住了初戀時的心跳。或許可以讓記憶便淡,但是喝了愛情這劑毒藥,隻要你真的用心去愛了,就難以忘懷。因為大腦忘記了,可是心髒記得。記得那時衝動的愛,懵懂的跳動。

多年後,當她拿著那本《愛情三十六計》來到蕭哲麵前的時候,他隻是拚命轉移話題,生怕安閑會在孩子麵前舊事重提,到時候,就會有新一輪的家庭風波了。

但是安閑卻什麽也沒有說,她隻是拿著這本書,捧在胸口,她說,我很幸福,因為這本書,當時我們在一起了。如果沒有在一起的話,不知道還會發生什麽事情。

所以,愛著的還是分開著卻愛著的,不管是剛吵過架還沒有和好的,哪一種,隻要心裏還有對方,就一定不要藏在心裏,那樣會憋出內傷啦。

心裏有多少的傷痛,不管有多大的別扭,也要想想自己的心,心若有愛,就不要放棄,因為那樣,可能會失去最美好的愛情。

“蕭哲,我一點都沒有後悔,那個時候幸好沒有推開你,現在的我,真的很幸福。”

蕭哲也淡笑著,點了點她的鼻子,似乎又回到了過去的生活。

“啊,幸好那時候我及時醒悟,放下屠刀,回頭是岸,否則,怎麽能娶到這麽好的老婆呢?”

兩個人四目相對,又開始燃燒出愛情的火花了。

“停停停!爸爸,媽媽,拜托你們,要恩愛到房間裏去恩愛,卿卿我我的事情隨便幹,但是不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之中,做出這種傷風敗俗的事情,汙染了我的眼睛,你們不怕羞羞,我還害怕長針眼呢!”

一個奶聲奶氣的小男孩的聲音,在客廳裏響了起來,頓時,蕭哲和安閑的眼前,出現了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還沒有到大腿那麽高,奶聲奶氣的,長得唇紅齒白,笑起來就露出了幾顆剛長好的門牙。

“是是是,我們家的小王爺!”

一家人都樂開了花。這就是家的溫暖吧。曆經萬水千山,終於找到了最後的歸宿,冥冥之中,似乎就是為她設定了這樣的命數,千帆過後,才會有新的命數,新生。

這一對,終於告一段落了。還有幾個呢?這幾對中,最難過的就是溫雅和刀疤了。重新回到當時,刀疤重傷,回到那棟別墅之後,一直是溫雅在細心照顧。但是,他們兩人之間卻始終存在著深深的代溝,不為別的,就隻是為了那無法戰勝的未來。

溫雅心存芥蒂,是因為她不明白,自己是因為刀疤長得像戴維才心存好感的,還是就是因為刀疤是刀疤才喜歡的。說白了,是溫雅搞不清楚,自己愛的是刀疤還是戴維,她自己都整理不清楚,麵對刀疤的時候,總是感覺有些芥蒂,時常躲避著他。

而刀疤心裏也是有陰影的,從前或許還不知道,但是

那天從“死神”頭目中聽說,他是一個怪物的時候,他心裏咯噔一下,他是怪物?聯想到他身體的特殊性,比如,普通的傷口根本就馬上好了,稍嚴重一點的傷口,可能隻需要一天半天,也就能痊愈了。他這樣,不是異類才怪呢!他也曾經向其他人谘詢過,包括醫院的醫生,那時候,李承炫還專門介紹了一個他認識的朋友,是做醫生的,為他進行了全麵檢查,檢查結果是,他身體的各部分機能,都很正常,隻是可能在血清裏被注射了一種新的物質,使得這血清變異,對於傷口的愈合能力,上了好幾個層次。

雖然,這也不是什麽壞事,但是,還有說不準的呢。萬一以後基因變異了,讓他做出什麽事情來,這可如何是好?他變成了什麽外星人之類,轉基因人類,失去理性了,這種可能都是存在的,到時候,如果傷害了他所愛的人,他會一輩子都痛不欲生的。

所以,他不能和溫雅在一起,也一定要和她保持距離,恰好,這段時間,溫雅因為自己的思緒難以理清,所以也和刀疤保持著一定的距離,而這一定的距離,正好讓刀疤誤會,溫雅是因為知道了他身體異於常人,所以才想和她保持距離的。一方麵深深地愛著,另一方麵,又感覺到了自身的壓力。這種想愛不敢愛的心情,幾乎把他折磨得發狂了。

愛情就是這麽一回事,想愛的時候不敢愛,不能愛了才後悔,當初沒有抓住你的手,一切都是這麽巧合,卻占據了人心裏的一角。

溫雅和刀疤,就在這種若有若無的感情裏彼此受著折磨。

旁人看著心急,也不能為他們做什麽事情。李承炫不是多事的人,可是他因為錯失了安寧之後,似乎對別人的感情問題都非常感興趣。總想著如何把人撮合成一對,不要後悔。就像溫雅和刀疤。他是調查過了,當時並沒有從“死神”的實驗室裏找到任何屍體,就確定,戴維應該沒有死,這還隻是懷疑,後來,從一個當時負責監視戴維的人口中,真的證實了這一點,戴維沒死,隻是被帶去做試驗了。因為他有心髒病,不能活得長久,當時的他,已經是奄奄一息了,撐著一口氣,被帶進了實驗室,這是她親眼所見。

那麽,已經可以確定,刀疤就是戴維。

而孟煥之的驗血報告和DNA檢測結果,更是說明了這個問題。

隻是,要怎麽告訴他們,是該先告訴誰,最後,他終於決定,先把這件事情告訴溫雅,她先下定了決心,才能撮合他們。

“是真的嗎?”知道事情真相之後,最過高興的人,莫過於溫雅了,因為她已經沒有了任何矛盾,她愛的就是同一個人,不管怎麽變,那個人都會是她今生所愛。

可是,當溫雅興衝衝地跑去找刀疤的時候,他正在收拾東西走人。

“你要離開?”

“嗯。”

“好,不管你去哪裏,不管你是誰,我這輩子,都會跟著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