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會化媒體的公民政治參與特征

雖然社會化媒體已經日益滲透到網民的生活,對於“Social Media”的翻譯,國內研究人員仍然莫衷一是。目前有“社交媒體”、“社會化媒體”、“社會性媒體”、“社交網絡媒體”、“共同媒體”等不同的叫法,但關於其特征,學者則一直認同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麵:一是開放性,由於社會化媒體終端設備的便捷,諸如微博、SNS等不同載體中,參與和利用的內容幾乎沒有任何障礙,因而,社會化媒體鼓勵人們評論、反饋和分享信息;二是互動性,傳統媒體采取的是信息“播出”的形式,內容由精英向大眾傳播,信息由媒體向用戶單向流動,而社會化媒體作為一種公開、參與的自媒體平台,內容在“傳受”之間雙向交流,形成強烈的互動關係;三是移動泛在性,社會化媒體依托移動終端,用戶可以隨時隨地針對某一事件發表與分享信息;四是圈群化,在社會化媒體平台中,用戶可以基於教育背景、興趣愛好、工作性質等不同屬性,共同感興趣的話題或共同關注的社會熱點事件形成一個交流的社區,從而使得社會化媒體呈現出圈子、群體的特性;五是連通性,大部分社會化媒體都具有強大的連通性,通過鏈接,不同的社會化媒體能夠融合到一起,如BBS中的話題可以鏈接到微博、博客中去。

社會化媒體因其開放互動,使普通公民的話語權得到空前釋放;因其移動泛在性,促使普通公民方便快捷的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和政治生活,極大地喚醒了沉睡的中國公民意識;因其圈群化與聯通性,對轉型期中國困境中的公民社會的發展帶來了極大的促進。

一、開放互動:公民話語權的釋放

“話語權”一詞原本是語言學領域的詞語,後來被廣泛應用於社會學領域,近年來又向政治學領域滲透,成為具有政治意涵的詞語:不僅僅指“說話的權利”,還包括“行為的權利”,如上訪行為、投訴行為等等。概括而言,話語權是指公民有就社會公共事務和政治活動以及決策過程發表意見的權利,是表達權和參與權的體現,也是公民選舉權和參政權等其他政治權利實現的基本前提,即控製輿論的權力。話語權掌握在誰手裏,決定著社會輿論的走向。

(一)話語權及其政治意涵

從古到今,從東方到西方,無論是古希臘羅馬城邦,還是現代的文明國度,民主與自由都是人們追求與向往的終極政治目標。一般而言,政治體係中的話語權是民主與自由的體現,公民話語權的行使,除主張自己的利益、表達自己的意誌之外,在本質上會促進社會的民主與自由的發展,這二者相輔相成、互為前提。

(1)民主與自由:話語權的本質要求

在傳統社會裏,統治者牢牢控製著社會的主導權,控製著社會的話語資源及話語內容。在這種情況下,整個社會的話語權是缺失的。現代民主思想的奠基者——盧梭在其人民主權理論中指出:民主意味著人民擁有發言權,即人民擁有話語權。隨著公民意識的覺醒和社會民主運動的興起,人民逐漸擁有言論自由,實現社會話語權有了可靠前提。民主和話語權之間存在這種本質的必然聯係。

自由也是話語

權的必然前提和本質要求。法國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鳩曾經說過,自由僅僅是一個人能夠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而不被別人強迫去做他不應該做的事情。捍衛公民的話語權,就是捍衛公民言論自由權。

(2)權利與權力:話語權的二重屬性

在現代社會裏,話語已成為人們表達自己的觀點,引起決策者的注意,從而影響乃至左右公共政策及政治決策的重要工具。就其屬性而言,話語權首先是權利,其次是權力。

首先,話語權是一項重要權利。法國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指出,話語“並非單純的‘能說’,更意味著有權利說,即有權利通過語言來運用自己的權力”。美國社會學家福柯也指出,話語是“一個更具廣泛意義和獨立性的語言命題,既具有語言意義,還具有非語言意義”。在福柯的話中,話語權已經深入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由此可知,話語不僅僅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一項本能,更日益成為公民政治權利的符號。

其次,話語權也是一項重要權力。英國近代政治思想家托馬斯·霍布斯在《利維坦》一書中就指出:“權力是一種主動出擊的行動者與被動承受對象之間的因果關係。”與其相似的是德國近現代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的觀點,他指出,權力意味著“一個人或很多人在某一種共同體行動中,哪怕遇到參加者的反抗,也能貫徹自己的意誌的機會。”可見,權力是一種影響他人和製約他人的強製力。在現實生活中,行使話語權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

綜上所述,公民話語權即是指公民享有的表達話語的權利,即公民所享有的表達其利益、意見與思想的一種言說權利或行為權利,每個公民不分身份、地位、背景、民族等都平等地享有話語權,在法律範圍內,任何人都不能剝奪、歧視公民的這種表達話語的言說權利或行為權利。

(二)精英壟斷下的公民話語權缺失

在傳統媒體環境下,從受眾方麵來講,信息的流向、信息傳播的源頭尤其是傳播的渠道很容易被控製,這種環境下,導致政府的公共決策公眾沒有可以發表演說的平台,沒有監督的力量,僅僅隻是私下討論而已,政府公共決策缺少合理監督,出現的問題也很容易被掩蓋。傳統媒介環境下,普通公眾的話語權難以得到保障。這種情況的出現,既有政治體製方麵的原因,也與普通公眾的經濟水平較低相關。而普通公眾話語權的缺失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首先,普通公民政治話語貧困。由於政治精英傳統管製觀念的根深蒂固,使得普通公眾感受到政治領域的壓力,從而在話語表達方麵遭致重重障礙,特別是公眾對政府批評性的話語難以有機會進入政治係統,久而久之,導致了普通公民對政治的普遍挫折感,從而窒息了公民表達政治話語的欲望和能力。當政府運用各種自由支配的權力,不讓批評家說話的時候,政治自由就不存在了。

其次,普通公眾缺乏表達真實話語的環境。在實踐中,許多話語表達成為了利益的附屬品,尤其是社會精英階層,牢牢掌握著社會利益的分配權,普通公眾的真實話語很容易對其造成衝擊,從而招致報複與打擊,因此,普通公眾寧願選擇保持沉默或者成為虛假話語的附庸。

最後,話語表達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在我國現階段的情況下,很多公民認為社會管理乃執政精英的事情,與普通老百姓關係不大,對於話語權不甚重視,再加上各方麵的限製,普通公民實現其話語權的機會就更少了。此外,普通公民話語訴求能力相對於在公共平台長期發聲的精英而言較弱,從而在話語表達中收到不平等的待遇。顯而易見的,在社會利益分配中占有較多社會資源的精英群體,其一言一行,都會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擁有較多的話語表達的機會;但掌握資源較少的普通公民話語表達的機會就很少了,其話語也較少的受到重視。

(三)社會化媒體對普通公民話語權的釋放

20世紀50年代中期,加拿大傳播學者哈羅德·伊尼斯(Harold A. Innis) 提出特定的媒介具有不同的傳播偏向(the bias of communication),而偏向的形成首先取決於媒介的物理特性。按照傳播的偏向理論,傳統媒體(如報紙、雜誌、廣播、電視)有精英偏向,它們傳遞了當代中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念。而論壇、微博、SNS網站(人人網、開心網等)為代表的社會化媒體,其開放性、互動性、匿名性使“傳受”一體化,再加上其低門檻、廉價、方便、快捷等特性,使其受眾群中也納入了邊緣人群,或者說是草根階層。所以,社會化媒體一定意義上是大眾偏向甚至是草根偏向的。

隨著社會化媒體平台以及移動終端的普及應用,精英語境伴隨著社會化媒體的特性而形成了一種獨特的草根解構精英、甚至否定精英的態勢。在傳統媒介環境下,精英和大眾是兩個相對的概念。帕累托的“精英”一詞指那些在其活動領域“能力”水平最高者。而“大眾”指作為人口多數的普通人。他們“原子式”地存在於各種社會中,處在社會的中下層。

在社會化媒體環境下,傳統意義上的精英和大眾發生了交匯,網絡精英大致由兩個群體組成:一是傳統意義上的精英,用戶在網絡中難免會帶入現實身份的影子,包括各種社會關係、職務、知識結構等。二是部分大眾或草根意見領袖,社會化媒體的草根偏向使得草根易於發表意見,其草根性和龐大基數壯大其話語權。

圖2-1 精英演變模式

而網絡精英的兩個組成部分之間也呈現了相互博弈的狀態。草根意見領袖不斷解構著傳統精英文化。草根文化的自由、接地氣和江湖俠義使得這種文化比大眾文化更為“極端”。在新媒體平台上,草根既可以製造內容,又能加工、傳播、消費內容。從消極層麵看,草根的“被剝奪感”和基數龐大的氣勢使得這一群體在對抗的時候頗具殺傷力。當草根偏向演變到極端時,就會造成草根階層獨攬天下,使得精英不敢輕易發聲,一旦發聲,則會招來更強烈的反對。從積極層麵看,草根的接地氣性使得其可以搜集一手資料、又可以通過“聯盟”的形式及時發起“抨擊”活動,以勢不可擋之狀來增強話語權,解構傳統精英的“軟弱”,這時候草根就否定了精英,草根就變為了精英。社會化媒體下精英語境已不同於傳統媒體環境,呈現一種獨特的草根解構精英、甚至否定精英的態勢。在這種態勢下,普通公民的話語權得到空前釋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