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九章大太監4

碼字不易,尚書樓就像是圖書館一樣,到處都擺設著許多珍藏書籍,來往的小廝也都帶著書卷之氣,甚至還能跟你侃上一些詩詞,引用兩句四書五經。

珍寶樓就珠光寶氣的多,來這裏吃飯的多是各家的夫人太太,還有王妃郡主之類,她親眼看到從珍寶樓魚貫而出的一隊侍女,她們端著出來用來盛裝殘羹剩飯碗盤,都是金銀器物,甚至是鑲嵌各色玉石,像是一件件藝術品一樣。

而最吸引人注意的就是一柱半人高的珊瑚樹,被四個侍女抬著,珊瑚樹上被鑿出了許多凹槽,她分明看到那凹槽裏有食物殘渣。

真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用紅珊瑚樹盛飯用,絕對是頂級享受了。

這是個古代世界,沒有飛天遁地,估摸著會有飛簷走壁,但珊瑚,依舊是相當珍惜的珍寶,絕對能當一個勳貴之家的傳家寶了。

競技樓也相當有特色,雖然在她看起來不入流,因為就像是雜耍一樣,皮影戲,說書,拉二胡,唱小曲,甚至是踩高蹺,胸口碎大石,各種民間特色都搬到樓裏去,用來吸引客人,這裏麵孩童滿地跑,半大的男孩女孩追逐著各種好玩的雜耍,熱鬧極了。

這聚賢樓真是了不起,至少在這個時代是非常了不起的。

不說其他,光是那一份財力,就能驚豔天下。

他們到達的地方是一處極為安靜的地方,沒有人說話,更聽不到蟲鳴鳥叫。

“準備好了嗎?”

“王爺,一切都準備就緒,就等各位客人入座了。”

這一個叫做異獸樓,秦王輕聲的跟她介紹,看起來原主也是第一次來這裏。

“這異獸樓當然也是一個賣飯的地方,不過這裏吃的都是稀罕玩意兒,大到白犀角牛,小到八條腿的田雞,就沒有他們不賣的!聽說幾年前有過一條四個頭的菜花蛇,被賣出了天價!”

鳳歌冷冰冰的,完全不見了剛才吃到美味的事物的時候的笑容。

“聽說今天有一隻彩色皮毛的兔子,安大廚要做成麻辣兔肉,不過咱們可以今天買下來,明天再來吃。”

這裏麵是一個大廳,中間一個半人高的圓台,四周有幾桌客人,不過也隻有寥寥幾桌,能夠坐在那裏的無不是身份高貴的。

“喲,咱們的秦王殿下來了。”

“王爺!”

“王爺安好。”

鳳歌一眼就看到坐在最前麵的齊王殿下。

一群人坐下之後,就是相互的聊天打屁,吹牛頂杠,聊聊國家大事,說說風月,談談各家的八卦。

鳳歌結合腦子裏殘餘的記憶,東拚西湊的差不多將這個世界的情況拚湊個差不多。

如今是赤月皇朝,皇家姓氏就是赤月,當朝皇帝赤月嵐,如今有四十多歲,但因為年輕的時候征伐四夷,身體留下了許多暗傷,所以近幾年常常有所不適。

下麵有十三位皇子,但比較出名的隻有三位,一位就是皇後嫡出的大皇子赤月茂奇,如今是楚王,騎射和文采樣樣出眾,一個三皇子赤月安瀾,已經被封為齊王,最後一個就是秦王赤月景宸。

楚王競爭力很強,現在幾乎朝中大半的朝臣都挺楚王,好搏個從龍之功。

而齊王則是儒雅親賢,在士林中名聲極佳,為人比較方正,但背地裏到底是如何的,誰也不知道了。

秦王是出了名的喜怒不定,而且是那種愛哭的孩子,頗得皇帝的喜愛。

不過他武功極高,身邊也有一群維護她的武功高手,平時很懶於摻合朝政,最喜歡的就是吃喝玩樂。

不過秦王多產業,手裏有錢,人還有閑,可以說是朝中許多夫人的最佳女婿了。

秦王強硬的抓著她的小手,親密的坐在那裏,旁若無人的調戲美少年。

“那珍寶樓裏有許多好東西,要不等會咱們去看看?”

他看到小少年剛才對珍寶樓多看了好多眼,心下暗笑,這個少年長的美,也特別愛美。

看著少年冷冰冰的側臉,他囉嗦個不停,“我記得你是七歲的時候進的宮,八歲就被送到我的府上了,怎麽以前就沒發現你長的這麽好看呢?真是奇怪了?”

“不過我還是看你有點眼熟,像是以前咱們就見過似的。”

看著她的不隻是秦王一個,左側方應該是齊王的位置,他不時的扭頭跟身邊的一個像是幕僚的人說話,激動的那個幕僚都有些顫抖了,以為自己被齊王看重了。

但其實他不過是朝著那個方向看,看的是秦王身邊的小太監。

而大多數人的目光或多或少的瞥上幾眼,不過的對於她的存在,不過是好奇,好奇秦王最近又在玩什麽。

令她心中的疑惑越來越大的是聚賢樓四周,總有若有若無的目光,對她上下打量,就像是之前的兩個上菜的侍女一樣。

“下麵開始今天的異獸拍賣,第一件,是一隻背上長了壽字的黑鱉,諸位請看。”

下麵的人立刻就抬了一隻巨大的黑老鱉上去,黑老鱉被嚴嚴實實的綁住,背上的黑殼上果然是有一個壽字,雖然看起來歪歪扭扭的,但很容易就辨認出來。

“現在開始出價!底價一千兩!”

最後黑老鱉拍賣到三萬兩,才被別人買下。

接連拍賣了好幾隻各有特色的動物,鳳歌還真的見到了渾身七彩顏色的兔子,這兔子絕對不是染色染上去的,因為它的牙齒都是一顆一種顏色。

看它好好的活蹦亂跳,要是染色染上去的,這麽一通折騰,這條小小的兔命,恐怕早就折騰幹淨了。

“怎麽樣!好看吧?我覺著這兔子跟你特別像,都好看,嘿嘿!”

鳳歌握起拳頭,真想給他一拳,這個棒槌,這麽形容她,是不是活的太不耐煩了。

“所以本王決定要拍下這隻兔子,送給小俊子了。”

鳳歌冷冰冰的,不予理會,愛咋滴咋滴。

彩色兔子果然被他給拍了下來,足足花了一萬多兩銀子。

真是個敗家子!一萬多兩不知道能買到多少隻兔子了,讓普通人家吃上一輩子都吃不完。

他隻賣這一隻兔子,目的還隻是為了討一個太監的歡心,你這麽皮,你家老爹知道嗎?(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