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征神情自若地道:“我雙手都被燒傷過,所以指紋都燒掉了,難道你憑這個就判斷那些東西是我的?”這結果他早就猜到了,所以從周蓉蓉那裏知道封洛拿了他的工具包,他根本不擔心。早在特戰隊時,他的手指就被特殊處理,根本不會留下指紋。

封洛忽然露出一個笑容:“當然不能。但我可以藉此推出一點實情,請你指點。”

林征愕道:“什麽實情?”

封洛笑容微微加深:“有一個年輕男性,因為某種緣故,與台州北區的大佬方坤產生了仇怨。於是,方坤決定將這個年輕人殺死。但是可惜的是,盡管派出了手下的頭號殺手,甚至還抓了這個年輕人的女友來威脅他,方坤仍然失敗了。而這個年輕人就是你,林征,也就是東城區域的新老大!”

林征毫不掩飾內心的驚訝,露出震驚的神色。當然對於這個表情,如果對方想拿來說事,他也有大把的理由解釋。

坦白說,封洛會查到他在北街的地位並不稀奇,黑道中事,本來就瞞不過白道上的人。但是封洛能通過手上線索把整個事情猜到幾乎完全正確的地步,這才是讓林征驚訝的地方。

這個一直讓他覺得很煩的警察不簡單。

“和方坤作對,而一直沒落在下風,近年來這樣的人已經很少見了。”封洛忽然深有感觸地說道,“你值得人佩服。”

林征微諷道:“封警官不也是那個和方坤作對、卻一直沒落在下風的人嗎?”

封洛苦笑道:“作對是真,但是沒落在下風,這很難說。”他忽然解開了身上的警服,把裏麵的背心掀到胸口以上。

林征登時呆了。

自小腹往上,一道長度足有二十來厘米的刀疤直達心窩下方,雖然因時間已久,疤色開始黯淡,但是仍然看得人觸目驚心。

“這是冷少辰給我留下的。”封洛把背心放下來,重新穿好警服,“所以你該明白,我也是方坤必欲除掉的人之一。你跟我是同樣立場,如果能夠合作,一定能把這個台州毒瘤揪出來除掉!”

車內又靜了下來。

林征終於明白了封洛是什麽意思。

這個癡迷於追捕方坤的幹警是想逼林征與他合作,協助他把方坤給繩之於法。而交換條件雖然沒明說,林征也猜得到肯定是以“不起訴”為籌碼。

換句話說,隻要林征答應,封洛甚至可以立刻放了他。

反過來說,如果不答應,封洛肯定會對林征窮追猛打,甚至不惜真的把後者關進監獄。

這看起來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買賣,究竟答不答應?

過了半晌,林征無奈地道:“封警官,我真不知道你什麽意思。”

封洛眼中掠過失望神色,語聲轉冷:“我明白了。”竟就那麽閉上了嘴,再不說話。

警車到了公安局,封洛直接把林征提前了審訊室,隻留了一個做筆錄的警察,其它人通通趕了出去。

“林征,從現在起,你所說的一切都將成為呈堂證供,提供給法官作為審判的住所,請務必真實回答。”封洛一本正經地對林征說。

隔桌而坐的後者看他一眼,沉聲道:“無論你問什麽,我

都無可奉告!”

封洛微感意外,正色道:“林征,現在是對你進行審訊,不是在向你請教!”

“不好意思,我隻是想行使我的權利。封警官,你有什麽想告我的,請盡管拿出來,我不會回答!”林征毫不客氣。他現在完全不知道封洛手上掌握了什麽有力的人證物證,甚至不知道對方想告自己哪些罪,如果貿然開口,說不定會帶來額外的麻煩。

封洛沉聲道:“好,我跟你直說。今天淩晨,你出現在市東區外城的一家建築原料工廠裏,參與了一起槍擊爆炸事件,致使一位年輕女孩身中三槍,險些搶救無效死亡。此外,該事件中還有一位本市富商汪凱被毆打致傷,目擊證人指出行凶者就是你!”

林征哼了一聲:“目擊證人?不會是你找來的托兒吧?”心裏不由對封洛的辦事效率大吃一驚。封洛能得到這消息,肯定是從送到醫院的那女孩那裏得來的。但是從林征送那女孩進入醫院,到他處理完汪凱的事回到三板小區,中間不過經過了兩個小時左右。在這短短的一百二十分鍾內,封洛竟然不但從那女孩處取得了信息,還到了事發現場勘查,然後還以比林征快一步的速度趕到三板小區突擊逮捕,效率之高,可謂驚人。

不過既知道對方的底牌,他心裏並不十分擔心。汪凱有荊六守著,應該不會亂說話,何況現在說不定警方還沒從汪凱那裏取得證詞。所謂槍擊事件,現場任何一件跟槍有關的東西都不可能采到林征的指紋,而那女孩屬於受害者,本身的證詞就有一定的不可信度,他大可以從這方麵入手狡辯。

“是與不是,法官自然會判斷。”封洛冷冷地道,“另一方麵,事發現場還有四具屍體,證人稱當時打倒他們的,正是你,林征!”

林征哈哈大笑起來。

“不準笑!現在是在審訊!”做筆錄的那警察拍桌怒叱。

林征倏然止笑,冷冷看著封洛:“我打倒他們的?證據拿來!”

封洛從容道:“證人現在還在醫院,無法和你當麵對質。但是事實擺在眼前,林征,你的狡辯隻會加重你應該接受的刑罰!”

“笑話!沒做的事情憑什麽要我認!”林征理直氣壯,“想告我殺人,行,拿出證據來!”

封洛眼皮微微一跳,開始感覺頭疼了。

這個林征,果然不好對付!

所謂“證人”,實際上就是那剛剛從急救室搶救回來的女孩。她並沒有親眼看到林征殺人,而隻是因為當時隻有林征闖進來救人,所以猜測外麵四人是被他所殺。這猜測當然沒錯,但是在法律上不能成為有力證據。

林征也正是肯定自己宰那四個保鏢時沒人看到,才敢這麽硬氣地索要證據。

事情到了這一步,林征已經完全明白了封洛所謂的“人證和物證我都能提供”是什麽意思,甚至能猜出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在醫院,林征逃走後,陸亭肯定是立刻把這件上報回公安局。由於涉及槍擊,事情要遞交刑事科,結果被封洛看到。他立刻帶人前往醫院,在那女孩被搶救回來後,對女孩進行了緊急問訊,獲得了工廠發生事件的大概信息。也是在這時,通過知道林征身份的女孩,封洛知道了

林征原來是北街混混的老大,當然也知道了汪凱想對林征不利的陰謀。

然後,封洛帶人去了工廠,對現場進行了勘查,了解了當時的具體情況。聰明若他,立刻意識到這是一個對林征下手的最好時機,遂立刻帶著人奔赴三板小區。

再然後,就是林征後來親眼所見、親身經曆的事了。

整件事中,最關鍵的人證,就是那女孩和汪凱。但是汪凱基於幾個原因,應該不會吐露實情,隻會敷衍了事。

第一個原因就是汪凱非常怕死。如果他敢說出對林征不利的供詞,就不得不考慮到豐叔、荊六等的報複。

第二個原因則是汪凱在這件事中本來就是在做非法的勾當,要指認林征,就不得不承認他也在做違法之事。

第三個原因則是道上有道上的規矩,如果汪凱真要借警方的力量收拾林征,那他以後也不用再在北街甚至整個台州抬頭做人了。

剩下就是那女孩,這比較麻煩。送她到醫院後,為了處理汪凱的事,林征不及和她對詞,才會召來現在這禍事。

可想而知,封洛肯定不會給任何人機會接觸那女孩,想要讓她翻供,肯定沒那麽容易。

但是退一步說,就算是那女孩,也沒辦法證明那四個人是林征殺的,這一點隻要林征死咬不認,基本上可以去掉。

剩下的麻煩就是封洛指出的兩大罪狀,參與槍擊事件和涉黑。

念頭一轉,林征想起之前封洛說過的話。他本身肯定也認識到這一點,所以在車上時隻是用了一個三到十年的有期來嚇唬林征,說明封洛並不是那種喜歡胡扯知說的人。

跟封洛接觸了這幾次,林征也算對他有點了解了。沉穩,愛用心理戰術,但是謹慎,不愛隨意亂編手中沒有的證據來誘供。而且還有一點,至少他到目前為止還沒動過私刑,算是心地不錯。

這個警察確實有點與眾不同。

審訊到了這一步,再進行下去也沒多大價值,封洛立刻停止了審訊,把林征暫時拘留。不過他仍握有人證,不怕林征抵死不認。

更重要的是,由於行動過急,他現在還沒來得及從所有相關人員處獲得證詞和線索。暫停審訊,也是為了做更好的準備。當他手裏握有足夠的證據,第二次的審訊他相信肯定會有希望的結果。

林征前腳剛進拘留室,方玲嫣後腳就趕到了公安總局。無奈她不屬於這裏,被擋在了辦公區域外,隻好打電話找了她在總局的熟人。

幾分鍾後,一個身著警服的清秀年輕人從裏麵走了出來。

急得來回轉個不停的方玲嫣立刻迎了上去:“原威!”

那年輕人苦笑道:“我的姑奶奶,我在電話裏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不能帶你去見他!”

“別跟我扯什麽原則紀律的!本小姐比你還早進局子呢!”方玲嫣瞪了他一眼,把他拉到一旁,壓低了聲音,“悄悄帶我進去,我隻想確認他有沒有被你們那個惡魔封虐待!”

“什麽?虐待?算了吧,他虐待向來都是在精神上,你看不出來的。”原威勸道,“這事還在繼續調查,你也別在這兒幹著急了,趕緊回去睡覺,別明天變成個熊貓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