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思維是推動發展的重要引領

發展離不開法治思維的引領,否則就可能引起混亂;法治必須緊跟發展的步伐,否則就可能被空置。唯有在法治的引領下不斷發展,在發展的進程中完善法治,依靠科學的發展理念和法治理念,才能確保中國社會在深刻的變革中沿著正確的發展道路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全麵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社會的飛速發展,法治不僅是科學發展的客觀要求、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更是時代發展的迫切要求。領導幹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帶頭人,必須與時俱進,培養自身的法治思維。領導幹部培養法治思維,不僅是轉變領導幹部作風的需要,更是解決當前現實問題的需要,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需要。當然,對於各級領導幹部來說,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首先需要讓法治成為一種思維方式,用法治思維作為推動發展的重要引領。此外,法治思維的內涵也要求領導幹部在治國理政,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過程中要堅持合法性思維、權利義務思維、公平正義思維、責任後果思維。

領導幹部需要培養合法性思維以引領社會發展。人類實踐永無止境,社會發展永無止境。領導幹部不僅要樹立科學的發展理念,具備前瞻性的發展眼光,還應在發展中貫徹法治思維。貫徹法治思維首要的一點就是要以合法性思維引領發展。合法性思維,不僅是規則思維,也是製度思維。合法性思維作為法治思維的基礎,包括目的是否合法,行為的權限是否合法,行為的內容是否合法,行為的手段是否合法,行為的程序是否合法,等等。有什麽樣的思維方式,就會產生什麽樣的行為模式,要以合法性思維引

領社會發展,就要求領導幹部把“是否合法”作為思維的出發點,凡事以法律為基準,守住“合法”的底線,不斷審視自身行為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和要求。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斷向前發展的過程中,領導幹部要客觀判斷發展形勢,一切從實際出發,在推動社會全麵向前發展的同時,避免漠視法律、以權壓法的情況出現。要堅持規則性思維,凡是按照規則辦事,按照程序辦事,按照法律辦事,真正做到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在合法性允許的範圍內,去追求最佳的政治發展、經濟發展、文化發展、社會發展、生態文明發展。

領導幹部需要樹立權利義務思維以引領發展。法治思維,必然包含權利與義務思維的內容。圍繞權利義務來思考問題,是法治思維中最重要的規則。權利義務思維,是以權利義務作為設定人與人關係以及人與公共權力關係的準則。發展的最終目的是促進人的全麵發展,因此,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尊重和保護公民基本權利放在首位。既要通過發展充分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力和自由,又要在發展中認真履行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定責任。當前,各級領導幹部所作的決策和所推行的措施,大多是針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這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法律上是權利義務的主體,而不是隨意可侵犯的客體。漠視、蔑視其權利,任意剝奪侵犯其權利,不是法治思維,而是典型的人治思維。權利與義務的思維方式,時刻提醒領導幹部如何依法既尊重、維護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又認真、積極的履行自己的責任與義務。由於領導幹部行使的權力是公權力,公權力的特點就是既是權利也是義務。這就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在積極履行職責義務的同時,做到不失職,不辱使命。現實生活中,一些領導幹部在當地經濟發展缺乏資金

時,采用發文件強行讓公務員集資的辦法,就是在蔑視和踐踏公務員的法律權利,是典型的沒有法治思維的表現。

領導幹部需要樹立公平正義思維來引領發展。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核心價值追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內在要求。沒有公平正義,人民群眾就無法對法治形成信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改革發展的價值取向也在於追求公平、公正、合理。在社會發展中,無論是體製機製創新還是利益關係調整,都應始終堅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弘揚正氣、伸張正義,充分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例如,領導幹部在做重大決策時,程序性規則的約束往往是形式上的而不是實質上的,公眾參與決策、決策的民主化,才是決策中的實質性約束。讓公眾有序參與決策,決策反映和體現公眾利益和各方意見,這是公平正義在決策領域的體現。然而,現實生活中,有的領導幹部在做決策工作時,忽視公眾的意見和利益,刻意袒護個別群體的利益,這種做法顯然是缺乏公平正義思維的表現。在行政執法中,隨意執法、選擇性執法,都不是法治思維,難以取信於民,也難以真正有效和長效。因此,領導幹部必須樹立公平正義思維以引領發展。

領導幹部需要樹立責任後果思維來推動發展。法治思維不僅僅是規則思維、判斷思維和行為思維,更為重要的是責任後果思維。責任後果思維強調的是對權力的規範,對法律責任的承擔。行為有後果,行為者要對其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這是法治思維的應有之義。對領導幹部來講,在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要做到權力與責任的統一,做到有權必有責,違法必追究,失職必問責,侵權要賠償。真正學會在權力行使的同時,牢記法律責任,使違法的行為及時得到糾正,侵犯的權利得到有效救濟保護,造成損害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違法犯罪的予以懲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