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慘的那位,無疑就是撒石灰撒到了自己眼睛的那個家夥,淩曉天廢了他兩隻手不說,還廢了他一條腿,讓他這輩子都休想再害人了。

“小子,你夠狠的!”被廢了手腳的那位竟然還不服氣,看了一眼傷勢逼自己稍微輕一些的同伴,說:“你等著,我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好啊,我等著!”淩曉天背著手站在原地,一點兒離開這裏的意思都沒有,冷笑著說:“你們的行徑這裏的人幾乎全都知道,你們每日裏做些什麽他們也都知道,我就不信了,他們會為你們作偽證?要是說以前的話,你們仗著自己是地頭蛇,這些人要給你們幾分麵子,可是看看你們現在,一個個成了廢人,誰還給你們麵子!”

幾個人的氣焰頓時蔫兒,淩曉天說的很對,世人往往都是這樣,當你大展宏圖的時候誰見了你都給幾分麵子,等你敗落的時候誰都敢踩你一腳。

“我還真就不走了!”淩曉天笑的更冷了,說:“再不濟,我也是個貴族子弟,等巡邏隊的人來了之後,我亮明自己的身份的同時,將你們的所作所為跟他們說一說,你們覺得倒黴的會是誰?”

六個人開始哆嗦,不知道是因為傷勢疼的原因,還是被嚇到了。

“或者現在我改主意了!”淩曉天慢慢的舉起還滴著血的長劍,說:“我決定把你們全殺了,你們這樣的人不配活在這個世上!”

淩曉天最討厭的就是奸商,這幫人是一幫吃人不吐骨頭的家夥,什麽貨真價實、什麽童叟無欺,這些全是冠冕堂皇的話,一旦有了騙人的機會,他們從來不會放過,這樣的人真是死一個少一個,少一個世界就會清靜一些!

“大爺,我們錯了,我們有眼無珠”

並不是所有人都不怕死,總有那麽一兩個惜命,這次好像不止一兩個,而是五個。

“不想死啊!”淩曉天拖著長音說:“死,很容易,不想死也很簡單!你們是為錢,才把我騙到這裏來的,那好吧,我允許你們花錢買回自己的命,我看你們一個個的,也不像是有錢人,我就不獅子大張口了,一人一百枚金幣就行了!”

“一百枚?”五個人同時驚叫道,一百枚金幣啊,還不如要了我們的命呢!

淩曉天很不滿意的說:“怎麽,不想給,還是沒有錢?我告訴你們,小爺我可不是為了錢才放過你們的,你們要記住,能撿回一條命是你們的造化,俗話說的好,人心不足蛇吞象,自己好好想想,是錢重要還是命重要!”

尖嘴猴腮的那個奸商扯著嗓子說:“大爺啊,你就是殺了我們,我們也拿不出一百枚金幣啊!別說是一個人一百枚,就是我們身上的錢全拿出來,也不夠啊!”

不會吧,這麽窮?不是前兩個月才騙了孫晴的魔晶,沒人能分到五十枚金幣的嗎,淩曉天心想這幫人一定沒有說實話,想要打劫小爺我,還是先被我打劫一次吧!

“胡說,我就不信了!”淩曉天厲聲道:“要是不肯說實話,我就一劍一個,弄死你們!剛才我的手段你們也見識過了,個中滋味你們自己最清楚,我想不用我提醒你們什麽吧!”

一幫人開始唉聲歎氣,知道今天不破破財是不行的了,紛紛從身上掏出錢袋,舉在手裏用來換取自己的性命。

為首的那個家夥見事情到了這個地步,不低頭也不行了,很老實的把自己的錢袋也拿了出來。

“嗬嗬,這就對了!”淩曉天微笑著說,由此可以看得出來,這六個人沒有空間飾品,用的還全是最普通的錢袋呢,好,小爺就不跟你們客氣了,反正是花錢買命,兩不相欠、兩廂情願的生意。

六個錢袋很快到了淩曉天的手裏,他把裏麵的錢拿走,錢袋嘛,自然是不會留下的,仍在他們原本主人的麵前,笑著說:“你們倒是識時務,我這人說話算話,你們的命保住了!不過我隻是保證我不會取你們的性命,自己活不活的下去是你們自己的事情!好了,拜拜了!”

“好,算你狠!”為首的那個人咬著牙說:“把你的名字告訴我,我們兄弟總有一天會把今天的仇原封不動的還給你!”

“隻有死人才配知道我的名字!”淩曉天拿出一塊白色的手帕,把長劍上的血跡擦趕緊,說道:“你們最好還是不知道為好,想要報仇,這輩子都沒有希望了!還是死了這條心吧,好了,我可沒有功夫跟你們在這裏閑聊天兒,今天放你們一條生路,是你們的運氣,回去之後給神明多燒幾柱香,感謝他老人家去吧!”

淩曉天覺得自己留在這裏無疑是給自己找麻煩,先不說這裏是這商的地盤兒,巡邏隊來了他也不怕,道理全在他這裏,可巡邏隊要是真的來,他總少不了做筆錄之類的事情,天知道要浪費多少時間!

其實淩曉天就這麽離開這裏,是六個奸商們最希望的,一旦被巡邏隊的人看見,他們隻有死路一條,帝國的刑罰是很重的,特別是對待像他們這樣的不法商人!

看來討厭奸商的不止淩曉天一個人,皇帝也這麽認為。

淩曉天消失在他們的視線之後,六個人才相互攙扶著站起來,去往屋子裏療傷,騙了一輩子的人,今天終於嚐到了報應的滋味。

淩曉天哼著小曲兒,離開了這裏,剛才從奸商那裏得到的金幣一共是一百六十枚左右,還有幾十枚金幣和幾百枚銅幣,既然拿了,就一次拿光,本著一個不留的思想,反正這些錢也都是那些人騙來的,沒必要跟他們客氣!

貝魯特城,淩曉天第二次站在城門口,仰頭看著石質匾額上的四個大字,他可是感慨萬千啊!

上次來這裏是求親,臨走的時候還帶走了一個不要錢的藥鼎,不過那時候誰也不知道那是一座很好的藥鼎,在裝備店裏擺了幾代人的時間,竟然沒有一個人看得上它,最終還是讓淩曉天撿了大便宜。

“老不死的,咱們去哪裏找武技卷軸啊?”淩曉天問道。

“都是協會!”老不死的說:“上次來這裏的時候我沒有留心協會的具體位置,沒關係的,你可以跟人打聽一下!去那裏不光是為了購買武技卷軸,還有一件事,你已經二十級了,之前因為等級太低沒有參加過評測,這次順道把這件事給辦了!”

“評測?什麽評測?”淩曉天對這樣的“名詞”不太了解,從字眼兒上看,也看不出些什麽來。

老不死的說:“評測是一種很官方的東西,通俗的講,就是都是協會根據你的鬥氣實力,將你的情況記錄在案,同時頒發與之相等的鬥士勳章,以代表自己的身份!”

“這樣啊!”淩曉天明白了,笑著指著前麵一個胸口佩戴著灰色星狀徽章的人,說:“那就是所謂的鬥士勳章吧?”

“是,沒錯!”老不死的說:“勳章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算是一種身份的象征!不過並沒有規定所有人都要佩戴,一般佩戴勳章的人主要是為了向別人炫耀自己的實力,一些年齡偏大卻在鬥氣上沒有很大修為的人更加不會佩戴,那隻能是自己羞辱自己!不過備案是很有必要的,國家每年都會特招一些人,不管是效力地方還是軍隊,這些人幾乎都是從備案中選擇出來的,你的每一次進步,都會被記錄在案!”

“哦,知道了,勳章我也不戴!”淩曉天笑著說:“我覺得現在最重要的不是直接去找鬥士協會,而是找個成衣鋪子,買上兩套夏裝,然後找個館子好好的填飽肚子,之後再去協會辦正事兒!”

老不死的沒有說什麽,因為淩曉天現在的衣著打扮確實是有些不倫不類,很是吸引路人的眼光。

“這可是我那個傳說中的老丈人的地盤兒啊!”淩曉天邁進城門的時候,有些無奈的說:“希望別那麽好的運氣正好撞見他,那是在是太尷尬了,也希望他上次見麵的時候,沒有看清楚我的長相!”

那不是開玩笑嘛,哪裏有老丈人記不住自家姑爺的長相!不過說句實話,淩曉天幾乎已經忘記了公孫家三兄弟的相貌是什麽樣子的了,那是因為他就沒有一絲一毫想要娶他家女兒的想法!

很快,淩曉天買了兩套夏裝,一套直接穿在了身上,另一套放在乾坤戒裏麵,一身新衣的他顯得很精神!城裏的館子就是不一樣,好吃啊,他要了一大桌子菜,毫不顧忌形象的大吃大喝起來,快一年了,他可是快一年沒有吃到飯店裏的飯菜了!

沒關係,沒人看見,因為咱是在包間裏,淩曉天才會這麽的不顧形象。

一陣狼吞虎咽,淩曉天滿意的擦擦嘴,挺著肚子坐在椅子上,笑著說:“老不死的,現在我才知道生活在城市裏是那麽幸福的一件事兒!不管怎麽說,現階段的苦修算是告一段落了,嗬嗬!”

老不死的笑的很不自然,說:“我可不覺得結束了,你忘記了自己還要練習武技了嗎,兩個月的時間,你至少要學會幾十種以上的武技,就算是不能理解其真正的含義,能耍出來嚇唬人也行,一般情況下高級鬥士學院更加注重的是鬥氣,而不是武技!因為鬥氣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分的,後天努力改變不了什麽東西,武技就不一樣了,完全是後天修煉的一種技能,隻要鬥氣天分高,學好武技是小事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