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仔細看的話,這個小偷兒還真的很像是個女孩子,他可是實實在在的男人,年齡比淩曉天還要大一些呢,由於身材矮小,平時穿大衣服戴帽子,基本上沒有曬過太陽,皮膚像女孩子一樣白,其實這才是他最好的偽裝,就算是失手了,事主見他這個樣子,一般情況下都不會追究什麽,更何況他很少很少有失手的時候。

兩雙眼睛瞪在一起,誰也不肯退讓半分。

小偷兒仗著自己是本地人,雖然平時也會對自己人下手,不過畢竟淩曉天是外地人,就算是現在發生了爭執,大街上的人也會幫他,而不是幫助淩曉天。

淩曉天想的更簡單,有理走遍天下,我是在抓賊,你們能把我怎麽樣?

老不死的說:“小子,強龍不壓地頭蛇,咱們還是趕緊離開這裏為好,就不要跟他計較了,反正也沒有偷你什麽東西!”

想想也是,與其在這裏跟一個小偷兒浪費時間,還不如早一點趕往密林裏去修煉呢。

“說出你的名字,我可以當成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過!”淩曉天心裏已經“原諒”了眼前的小偷兒,不過嘴上可不願意吃虧,惡狠狠的說:“你要是不說實話,我就跟你耗到底!”

小偷兒最怕的就是麻煩,他苦笑一下,說:“好吧,我認栽,我的名字叫王鏞,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好了我已經說了,看你衣著光鮮,像是貴族子弟,不會說話不算數吧?”

“當然不會!”淩曉天說話的同時,已經放開了手。

王鏞見淩曉天不再追究,氣焰頓時囂張起來,道:“哥們兒,我今天栽在你的手裏,改天一定會找回場子的!”

“那就祝願我們有機會再見麵吧!”淩曉天笑著說,抬頭看了看廣場中央的雕塑,說:“估計我以後很難會來這裏了,你想要找回場子的話,先要有本事找到我才行!”

“哼,我王鏞活了這麽大,還沒有找不回的場子!”王鏞用挑戰的眼神看著淩曉天,說:“我根本不用知道你的名字,也能找到你,你等著!”

“好啊!”淩曉天轉身就走,留下一句話:“還是先好好練練吧,你的本事著實不怎麽樣!”

王鏞就要發作,最終還是忍住了,他等著淩曉天的背影,咬牙切齒。

淩曉天並不知道,剛才簡單的幾句話,日後竟然成就了一個名徹的人物盜王。

結束了剛才的小插曲,淩曉天繼續去往東南角的雜貨店,那位美女仍然是沒頭蒼蠅一樣,東轉轉西轉戰。

其實美女很想開口詢問路人,隻是那些人老是用的眼光看她,讓她覺得很不自在,所以,她寧可自己慢慢找,也不願意開口。

典型的死要麵子活受罪,淩曉天就從來不會這樣。

馬上就到雜貨店了,一個賣裝備的攤位出現在淩曉天的正前方,誰說鬥士裝備都是在店裏買賣的,這裏也有地攤貨!

“老不死的,你說這裏有沒有好一點兒的裝備呢?”淩曉天打量著架子上的幾十種裝備,有武器也有防具,不管怎麽說,地攤貨就是地攤貨,跟店裏的相比較,還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都很一般!”老不死的想也不想得說,不過很快糾正道:“雖然都是殘次品,不過以你現在的實力,倒也配得上你,想必要比店裏的便宜很多,買上一把武器也行,總比你你撿來的那把牛耳尖刀好一些!防具嘛,沒有任何的必要,都是些垃圾,省得你穿上之後,以為能起到多大的保護作用呢,萬一在密林中因為這個而掉以輕心,是很容易丟掉小命的!”

“哇靠,你什麽意思!”淩曉天嘴上不賭氣,不過還是停下了腳步,抬頭看著架子上的武器。

“小兄弟,想要什麽?”攤主是個中年人,笑眯眯的走過來說道:“我這裏的裝備都很不錯的,而且價格公道!”

淩曉天指著一架子的武器,說:“哪一種比較好一些!”

架子上的兵器種類有好幾種,除了數量最多的長劍之外,還有刀槍一類的兵器。

“我的劍是很不錯的!”攤主是個生意精,見什麽樣的人說什麽樣的話,像淩曉天這樣打扮的公子哥,一般對長劍比較感興趣,拿著劍會讓他們覺得自己更帥,幾乎沒有人會選擇長槍或者是刀斧一類的兵器,就算他們很精通刀斧這類兵器,也還是會選長劍。

攤主指著其中的一把,說:“這把劍是最好的,不管品相和材質都沒的說,能夠滿足二十級以前的需求,您看看!”

老不死的馬上告訴淩曉天:“這把劍華而不實,除了能夠增加使用者泡妞時候裝酷的成功率之外,沒有任何的作用!”

“哦,那你說哪一把稍微好一些?”淩曉天很“虛心”的問道。

“最下麵一排,最右邊那把!”老不死的想也不想的說。

最下麵,最右邊我靠,你誠心忽悠我是把,那把劍超級難看不說,而且已經生了鐵鏽了,能是好劍嗎?

對,劍是用來殺人的,不是用來裝飾之用的,淩曉天並不是不明白這個道理,可是一把任何裝飾都沒有,烏黑的劍身烏黑的劍柄,再加上烏黑的劍鞘,好像劍身還有些彎曲,根本不是筆直的,這樣的劍分明也是屬於歪瓜裂棗一類的東西。

沒有等淩曉天說出這些話,老不死的搶先說:“我知道你很懷疑,可是這把劍就是這裏最好的一把了,基本上能夠滿足你二十級之前的需要,你自己看著辦!”

淩曉天還是有些懷疑,不過不得不去考慮老不死的所說的話是否是真的,要真是這樣的話,買上一把也無妨。

還是先試試攤主的反應吧,這把劍是他的,到底是不是瘸子中的將軍,根據他的反映就能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