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在瓦爾托城的守備官邸內,泰蘭高興的宴請了手下的眾將佐。自從泰蘭離開西徐亞城返回亞美尼亞到現在,她還從來沒有像今天這般輕鬆開心過。隨著瓦爾托城的易手,塞硫古在穆拉特河以北的地區就變得更加被動了。

“殿下!明天我們是不是就發兵攻打內勒瓦奧啊?我可願意做這先鋒官去取烏爾納姆的首級。”拉迪加斯特在酒宴上興奮的說。

“哈哈,又沒有人和你搶。你也不必這麽著急吧?”義渠駭坐在他的身邊,拍著他的後背大笑著說。應該說,他自打失去了父母就沒有像現在這麽盡興過。

“那你們打算怎麽去打內勒瓦奧啊?”泰蘭喝得已經有些微醉,她身體輕微的搖晃著問,“你們若是有妙計,我就讓你們去做這個先鋒。哈哈。”

她這一問可把拉迪加斯特給難住了。拉迪加斯特平日隻管跟著泰蘭打仗,他可從來沒有想過打仗還要什麽計策。隻要勇猛便可,何必需要那麽多的頭腦。他的心裏暗暗的想。

“公主!我們進攻就怕烏爾納姆縮在城內不肯出來啊!”巴爾塔聽了泰蘭的話,他低聲的說。

“是啊!公主。烏爾納姆在卡阿納的時候,已經被我打怕了。他居然最後棄城而走。隻怕這次,他不肯定迎戰。”圖赫塔蘇聽了巴爾塔的話也附和著說。

“所以,我才問你們有何高招,可以讓烏爾納姆不做這個縮頭烏龜。”泰蘭說著,她把手裏的酒又倒了嘴裏,看來,她今天晚上一定是喝多了。大廳內的眾將聽了都沒有說話,他們都在思忖著計策,但是,一時又沒有什麽辦法。

“殿下,如果您能夠發一軍襲取賓格爾城,那麽,我想烏爾納姆必然會率軍回援。因為,賓格爾一丟。烏爾納姆的軍隊在穆拉特河以北地區就沒了支援。那麽,他們遲早都是我們的甕中之鱉。”托克索斯這時候站起了身,恭敬的說。

“嗬嗬,將軍好計策。”泰蘭一邊誇讚一邊說,“隻是賓格爾在內勒瓦奧以南,而且,兩城相距又不遠。若是我軍強攻賓格爾,雖然烏爾納姆必會救援,但是,對我軍的壓力也很大啊。”

“殿下,這沒什麽。隻要我們分兵兩路,一路取賓格爾;另外一路埋伏在兩城之間伏擊烏爾納姆,或是派一路同時攻擊烏爾納姆,那麽,我想他必然無法派兵去救賓格爾。”托克索斯說到這裏,他想了一下又繼續說,“即便烏爾納姆放棄內勒瓦奧,全力救援賓格爾。他的兵力也沒有我們多。而且,如果那樣,內勒瓦奧必然丟失。”

“將軍說得好。”泰蘭聽了搖晃著站了起來,“那麽,誰去賓格爾合適?”

“殿下,如果您信得過在下,我願意帶領300人的騎兵為先導,進兵賓格爾。”托克索斯回答。

“哦?300人?”泰蘭有些疑惑的看著他。

“是的,殿下。我現在被俘時間不久。這消息不見得能夠傳回賓格爾。而且即便傳回去,他們也不見得就會全信。”托克索斯認真的說,“而瓦爾托城在烏爾納姆退守內勒瓦奧後,就隻留有三個中隊的騎兵。所以,我帶300人去,賓格爾的守軍必然不會太過懷疑。”

“你的意思是化妝成塞硫古的軍隊,騙進城去,然後,裏應外合取他們的城池?”泰蘭吃驚的看著他。

“是的,殿下。”托克索斯肯定的回答。

“計策是不錯。”泰蘭沉吟了一陣兒,她拿定了主意說,“好!那我就撥你300騎兵,讓阿特納做你的副將。你們兩個一同去賓格爾吧!”

“是!殿下。那事不宜遲,我這就帶兵動身。”托克索斯恭敬的對泰蘭說。阿特納聽了泰蘭的命令,也順從的站到了托克索斯的身後。

“好吧!希望將軍旗開得勝。”泰蘭笑笑說,“我定當親統大軍做你的後援,你且去吧!”說完,泰蘭就揮了揮手示意他們可以準備去了。

托克索斯和阿特納兩個,領了命,他們到軍營裏麵挑選了300名騎兵,然後,就向著西南的方向而去。

“殿下,您不怕托克索斯會有反複?”莫比拉斯站到了泰蘭的身前輕聲的問,“阿特納與托克索斯一向感情深厚,您剛剛為什麽還要讓他一同去?”

“怕!”泰蘭看了他一眼,臉上露出微微的笑意,“我正是怕,所以,才讓阿特納隨他一同去。”

“嗬嗬,殿下好雅量。”莫比拉斯看著泰蘭的表情,仿佛突然明白了過來。不過,他隨即還是有些不安的說,“隻是,殿下,我看還是派其他的將領領兵接應托克索斯的好!”

“不用了。”泰蘭笑了笑說,“賓格爾的兵士並不多。如果,托克索斯會有反複,那麽,他們駐守城池,要比迎我進城安全的多。我想這個道理他懂。”

再說托克索斯和阿特納兩個帶了300騎兵向西南方向走到半夜,他們來到了一處林草茂盛之地。“全體下馬!”托克索斯大聲的喊,“都給我到林子裏麵走兩圈,然後,全體去那邊的草地打滾!”這300名喬裝成塞硫古兵士的騎兵順從的按照他的要求操辦去了。

“大人,我們這次是?”阿特納有些疑惑不定的看著托克索斯。

“唉!”托克索斯看了他一眼,然後,低沉的說,“阿特納,你覺得公主待我們怎樣?”

“不錯。”阿特納了當的回答。

“那就是了!我們做武將的,過得都是刀口上討生活的日子。既然,她待我們好,我們何必還要給安條克二世賣命。”托克索斯看了看天,幽幽的說,“這瓦爾托城的地界,古時候,也曾經是亞美尼亞的屬地。就當我們是重回故國吧!”

“大人!既然您的決心以定,那小弟我也就沒有什麽好說的了。我今生已經抱定追隨您的信念了。”阿特納聽完托克索斯的話,爽快的回答。

“嗬嗬,兄弟。”托克索斯聽了他的話,感激的看著他,“人生難得幾知己。我們將來跟隨公主會有個好前程的。”

這時候,300名騎兵已經返回了他們兩個的身邊。托克索斯上前檢查了一番他們的身上和戰馬的身上,不少都劃出了血口。而他們現在身上穿著的塞硫古鎧甲,也都已經破損不堪,“哈哈!很好!”

這時候,一頭野鹿被這些人的動作驚醒,它遠遠的站了起來,驚恐的向這邊望著。“箭!”托克索斯伸手跟身邊的士兵要過了弓箭。他挽弓搭箭,一箭正好射穿了鹿的脖子。野鹿哼哼唧唧的摔倒在地,四肢拚命的踢蹬著,在那裏做臨死前的掙紮。

“上去!把鹿血取回來。”托克索斯指了指遠處的鹿,“把它的血塗了身上、臉上,再裝扮一下!”

這樣,他們又折騰了大半個時辰。等他們再出發的時候,原本服裝整齊,軍紀煥發的一支隊伍已經變的衣衫襤褸,盔歪甲斜,完全就是一支剛剛吃過敗仗,瘋狂逃命的敗軍形象。而托克索斯和阿特納現在身上、臉上也滿是血汙,他們兩個也都盔甲不齊的騎著馬走在隊伍的前麵。

“大人!前麵出現一座城鎮。”隨著一名騎兵手指的方向,一座大型的城鎮果然出現在了那裏。托克索斯又最終檢視了一遍他的隊伍,這完全是一支傷兵滿營的武裝。他滿意大喊,“全體加速前進!目標賓格爾。都給我跑得邋遢點兒,不準給我帶精氣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