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精心計算好了服用安眠藥的時間,早上7點6分,我頭腦清爽地醒了過來。

羅茜在回酒店的地鐵上就睡著了。我打算暫時向她隱瞞地下室談話,也不提我在艾薩克家餐具櫃上的發現。那是一張很大的照片,是在朱迪和艾薩克的婚禮上拍的。艾薩克旁邊站著衣著正式的伴郎,是傑弗裏·凱斯,那個隻剩下370天生命的可憐人。他微笑著。

我仍然在思考著艾薩克的話,隻有我自己,因為我擔心羅茜會情緒崩潰,毀掉整個紐約之旅。羅茜對我刮目相看,不僅因為我順利拿到了樣本,更因為我在幫忙收拾盤子的時候表現得十分自然,神不知鬼不覺。

“你可能要被社交技能攻陷了。”

酒店非常舒適。入住後,羅茜坦言她曾擔憂我會要求跟她同住一間房,以此抵消旅行費用。像妓女一樣!我感受到了強烈的羞辱。她似乎對我的反應很滿意。

我在酒店的健身房好好鍛煉了一會兒,回到房間後,發現留言機的指示燈在閃。是羅茜。

“你在哪兒?”她問。

“健身房。鍛煉對降低時差影響很有幫助,還有陽光,所以我打算在陽光下走上29個街區。”

“你是不是忘了什麽事情?今天要聽我的,還有明天。周一午夜之前,你都得聽我的。所以,現在你給我坐下。我要出去吃早餐。”

“穿著鍛煉的衣服?”

“不,唐,不能穿那種衣服。去洗澡,換身衣服。10分鍾之內完成。”

“我都會先吃早飯,再洗澡。”

“你才多大?”羅茜有點咄咄逼人,她甚至都不願聽我的回答,“你像個老頭子一樣——我吃完早餐才會洗澡。別坐在我的椅子上,隻有我才能坐……別惹我,唐·蒂爾曼。”最後一句話她說得很慢,我決定最好還是別惹她。明天午夜之後,一切就都過去了。在這之前,我可以調節到看牙醫模式。

就當我是在做根管填充了。我剛走到樓下,羅茜就開始挑剔我的著裝。

“這件襯衣你穿了多久了?”

“14年。”我說,“它是速幹的,特別適合旅行。”實際上,這是一件專業的徒步襯衫,盡管14年來,麵料科技有了跨越式發展。

“很好,”羅茜說,“它什麽都不欠你的了。上樓,換一件。”

“那件還濕著呢。”

“我是說克勞迪婭送你的那件,還有那條牛仔褲。我絕對不會跟一個流浪漢一起逛紐約。”

第二次換裝過後,羅茜露出了滿意的微笑。“你知道嗎,其實你根本沒有那麽難看。”她頓了頓,看著我,“唐,這讓你覺得不舒服,是嗎?你還是更願意自己去博物館,對吧?”她的感知力實在是太敏銳了。“我明白。但你已經為我做了一切,你帶我來紐約,而且我還在花你的錢,所以我想為你做點什麽。”

我本想跟她講清楚,她想為我做點什麽實際上等同於完全按照她的意思行事,但這恐怕會引起她更多的“別惹我”的反應。我最好還是算了。

“你正待在一個完全不同的地方,穿著完全不同的衣服。那些中世紀的朝聖者跋涉幾百公裏到達聖地亞哥之後,都會把衣服燒掉,表示他們已經不一樣了。我當然不是讓你也把衣服燒掉——暫時不是。你可以周二再穿上。我隻是想讓你對不一樣的事物保持開放的心態。就給我兩天時間,我帶你看看我的世界。從早餐開始。全世界最好吃的早餐可就在這座城市啊。”

她一定是看出我在拒絕。

“嘿,你規劃好時間,就不會造成浪費了,對嗎?”

“沒錯。”

“所以,你已經許諾給我兩天時間。如果你拒不服從,你就會浪費掉這兩天時間,即便有人正費盡心力讓你度過好玩兒、高效的兩天。我要去——”她停了下來,“我把旅行指南落在房間了。等我下來,咱們一塊兒去吃早餐。”她轉身朝電梯走去。

我被羅茜的邏輯搞亂了。我一貫認為提高效率正是我規劃日程的合理性所在,但真正讓我執著的是更高的效率還是日程表本身呢?我真的在變得跟我爸爸一樣,每晚都堅持坐在同一把椅子上嗎?我從未跟羅茜說起過,我確實有自己專屬的椅子。

還有一件事她不知道,所以她沒有提及。我成年以來經曆的最快樂的三件事,有兩件發生在過去的八周裏,如果參觀自然曆史博物館

不能累計,隻算一件事的話。而這兩件事裏都有羅茜。這之間有什麽聯係嗎?我得好好研究一下。

羅茜回來前,我重啟了大腦,這需要有很強的意誌力。但此時我新增了適應能力。

“準備好了嗎?”她問。

“我們要怎麽找到世界上最好的早餐?”

我們在街角找到了世界上最好的早餐,也可能是我吃過的最不健康的早餐。不過,隻吃兩天應該不會讓我增重太多,也不會影響我的健康、大腦敏銳度或是武術技能。這就是我的大腦目前的運行模式。

“你竟然全吃完了。”羅茜說。

“很好吃啊。”

“那別吃午飯了,晚飯也要推後。”她說。

“我們什麽時候吃都行。”

服務生朝我們走過來,羅茜指了指空咖啡杯:“真棒,我們得再來點。”

“嗯?”服務生有點疑惑。看來她沒聽懂羅茜在說什麽。羅茜顯然喝不出咖啡的好壞——或者她跟我一樣忽略了“咖啡”的名號,完全把它當作一種沒喝過的飲料。這種方法很有效果。

“給我兩杯咖啡,一杯加奶,一杯不加……請!”我說。

“沒問題。”

在這裏,人們說話直來直往。這才是屬於我的地方。我喜歡說美式英語,牛奶叫cream,而不是milk;電梯叫elevator,而不是lift;賬單叫check,而不是bill。在我第一次去美國之前,我記下了一張關於美式英語和澳式英語用法區別的單子。我的大腦這麽快就能自覺地轉換為美語模式,也讓我有些吃驚。

我們朝上城走去。羅茜一直在看一本叫《遊客勿讀》(Not for Tourists)的旅行指南,看來不是什麽明智的選擇。

“我們去哪兒?”我問。

“我們哪兒也不去,就是這兒。”

我們站在一家服裝店門口,羅茜問我願不願意進去。

“不用問我,”我告訴她,“全聽你的。”

“我是想進去逛逛,女孩子都喜歡。我會說‘我猜你已經去過第五大道了吧’,但你,我可說不準了。”

現在的狀況很和諧。我認識到不應該對羅茜做出任何假設,否則我會驚異於她把自己歸類為“女孩子”的事實。因為據我所知,把這個詞用在成年女性身上是女權主義者根本不能接受的。

羅茜卻似乎越來越了解我了。我從未去過博物館和會議中心以外的任何地方,但大腦的全新設定讓我對一切都感到新鮮。一家隻賣雪茄的商店、珠寶的價格、熨鬥大廈、性博物館,羅茜看了看最後一個,決定不進去。這可能是個極好的決定——那兒也許會很有意思,但失禮的風險極高。

“你想買點什麽嗎?”羅茜問。

“不。”

幾分鍾後,我突然想到了一點:“有什麽賣男士襯衫的地方嗎?”

羅茜笑了起來:“在紐約市的第五大道上,也許我們能找到一家吧。”我感受到了諷刺的氣息,但是友善的嘲諷。我們找到了跟克勞迪婭送給我的那件類型相同的襯衫,是在一家名叫博洛茗(Bloomingdale's)的大型百貨公司裏,實際上,它並不在第五大道上。我們在兩件襯衫間拿不定主意,所以幹脆全買了。我的衣櫃可能要關不上門了!

我們來到中央公園。

“我們不吃午餐了,但我想吃個冰激淩。”羅茜說。公園裏有個小攤販,既賣圓筒冰激淩,也賣糖果。

我突然感到了一陣強烈的恐懼。我立刻就知道我在害怕什麽了,但我必須麵對。“口味很重要嗎?”

“來點加花生的,我們可是在美國。”

“所有的冰激淩嚐起來都一樣。”

“胡扯。”

我解釋了味蕾的變化。

“打個賭嗎?”羅茜問,“我肯定能嚐出花生味和香草味的區別,賭兩張《蜘蛛俠》的電影票。今天晚上,在百老匯。”

“材質是不一樣的,因為有花生。”

“那就隨便找兩種。你來挑。”

我點了一個杏子冰激淩和一個果冰激淩。“閉上眼睛。”我說。這真的很困難:它們的顏色幾乎一樣,但我不想讓她看到我通過扔硬幣決定先給她嚐哪個,因為我擔心她在心理學方麵的專長可能會讓她猜出我的順序。

“果。”羅茜說。答對了。再扔,又是正麵。“還是果。”她連續三次猜中了果,接著是杏子,又是杏子。她胡亂蒙中的概率為三十二分之一。我有97%的把握相信她確實能嚐出冰激淩口味的區別。難以置信。

“那麽,今晚去看《蜘蛛俠》?”

“不。你猜錯了一次。”

羅茜看著我,仔細地看著我,突然大笑起來。

“你在逗我,對嗎?我不相信,你在開玩笑。”

她遞給我一個冰激淩:“既然你不在乎口味,那杏味的就歸你了。”

我看了看手中的冰激淩。怎麽說呢?她已經舔過了。

再一次,她讀懂了我的意思:“如果你連和她分享冰激淩都不願意,你要怎麽和女孩子接吻呀?”

有那麽幾分鍾,我沉浸在一種沒來由的巨大喜悅中,因為我所講的成功的笑話,還有對接吻那句話的分析——和女孩子接吻,分享她的冰激淩——雖然是第三人稱,但絕對不可能與她無關,就是那個在陽光和煦的周日下午,與穿著新襯衣與牛仔褲的唐·蒂爾曼共同漫步在中央公園的樹蔭中,分享同一個冰激淩的女孩子。

盡管我很享受這一天的活動,但回到酒店之後,我還是需要114分鍾的休息時間。洗澡,寫郵件,做伸展放鬆練習。我給吉恩寫了郵件,抄送給克勞迪婭,總結了一下我倆的活動。

晚上7點在大廳的碰麵,羅茜又遲到了三分鍾。當她穿著今天新買的衣服——白色牛仔褲,藍色T恤衫——還有前天晚上穿過的夾克出現時,我剛要往她的房間打電話。我突然想起了吉恩的金句,我聽他對克勞迪婭說過。“你看起來真優雅。”我說。這是著兒險棋,但她的反應很積極。她確實看起來很優雅。

我們在擁有世界上最長酒單的酒吧喝了幾杯雞尾酒,有好多酒我都沒有聽說過,接著我們去看了《蜘蛛俠》。散場後,羅茜覺得故事有點老套,而我卻被迷住了,被深深地迷住了。長大以後,我就再也沒去過電影院。我完全沒在意劇情,眼裏全是那些飛行器。真是太棒了。

我們搭地鐵回到下東區。我覺得餓了,但也不想打破規矩,由我提議吃點東西。但羅茜想到了這一點。晚上10點,在一家名為桃福子(Momofuku Ko)的餐廳訂了位。我們又回到羅茜時間了。

“這是我送給你的禮物,謝謝你帶我來這兒。”她說。

我們坐到一個可以容納12個人的櫃台前,還能看到主廚們的操作。在這裏,也沒有任何讓餐廳變得使人壓力重重的繁文縟節。

“有什麽偏好或是忌口嗎?”主廚問道。

“我吃素,但可以吃環保海鮮。”羅茜答道,“他什麽都吃——真的是什麽都吃。”

我不記得上了多少道菜。我吃了雜碎、鵝肝醬(第一次吃!),還有海膽醬。我們喝了一瓶玫瑰香檳。我可以跟主廚們對話,他們會告訴我菜的食材和烹製工序。我吃到了有生以來最棒的食物,而且我也不用為了能吃上飯而西服革履。實際上,坐在我旁邊的食客,即便是在昆斯伯裏侯爵酒吧,也算是穿著出位的,臉上還穿了好幾個洞。他聽到我和主廚的對話,便問我是從哪裏來的。我告訴了他。

“你覺得紐約怎麽樣?”

我告訴他這座城市特別有意思,還給他講了我們今天的日程。但我突然意識到,在與陌生人對話的重壓下,我的舉止已經發生了改變——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反轉了——回歸了我慣常的方式。整整一天,與羅茜在一起,我感到放鬆,說話和行動都變得不一樣了,而這種趨勢也延續到了與主廚的對話上,雖然這對話更像是一種專業信息的交流。但是,與另外一個人進行非正式的社交互動讓我回歸了自我。而我很清楚,我習慣的舉止言行在別人眼中是很怪異的。這個麵部穿環的男人一定也注意到了。

“你知道我為什麽喜歡紐約嗎?”他說,“因為這裏有太多怪人了,人們都已經見怪不怪了。我們恰恰很適合這裏。”

“你覺得怎麽樣?”回酒店的路上,羅茜問我。

“成年後最棒的一天。”我說。羅茜看起來很高興,因為我沒有繼續說下去:“除了自然曆史博物館。”

“睡覺吧。”她說,“9點半集合,我們再去吃個早午餐,怎麽樣?”

此刻倘若再要爭辯,就真的是不可理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