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快要進入夏季的春城,陽光裹住所有的高樓和廣場,包括噴泉公園與露天咖啡館,似乎是要把這座城市拖進它熱情溫暖的懷抱。

許盡歡拿著裴斯宇的航班時間和航站樓信息,那是程子放寫給他的,在主編辦公室,他輕巧地在紙條上寫下裴斯宇的航班,然後遞給她,說,“實在舍不得,去送送他也是好的。”

豔陽高照的四月,她捏著紙條坐在出租車上,往春城機場趕。

路上不斷有帶著巨大蛤蟆鏡的女人,打著遮陽傘在街道上走著。也有坐在路邊喝下午茶的人,像身在海灘一邊悠閑地躺在傘下,兩根手指小心地拿著吸管,用力吸一大口那玻璃器皿中的冰鎮飲料,然後閉上雙眼,深深地“啊”一聲。

春城機場到處都是人,密密麻麻地擁擠在一起,在這燥熱的天氣裏更是惹人膩煩。廣播裏的女聲在播報著各個航班起飛或者誤點的信息,無數條長隊排在換登機牌的窗口。

許盡歡在人群裏,艱難地一個又一個地擠過去,目光尋找著裴斯宇的身影,那個麵容幹淨、身姿瘦高挺拔的年輕男人。

他終究還是選擇了去法國,他的頭發也許已經染了新的顏色,或許今天穿的又是一件花襯衫,吊兒郎當不正經的斯文雅痞,或許帶著的是上次去他家時看到的那個黑色拉杆箱,上麵有一條醒目的水藍色色帶。

然後,她終於看見了他。

越過無數人的頭頂和肩膀的縫隙,裴斯宇正靜靜地站著,看電子牌。他的側臉異常消瘦,似是因為出國這件事而消耗了太多的能量,但他決定出國的原因,也隻有他自己最清楚。

伯希頓那次大秀過後,他的腦中就在不斷回放著抱玉怒氣衝衝說出的那一席話,“既然這麽喜歡顧嘉妮就去把她追回來啊,沒本事追還賴在這裏對我指手畫腳挑三揀四,別鬧了,想做我男朋友的人現在都排到南門外了,要挑三揀四也輪不到你裴斯宇!”

言猶在耳。

許盡歡揮舞著手,大聲地喊他的名字,“裴斯宇——”

他從回憶裏怔忪了下,緩過神來,有點不可置信地回過頭。

密密麻麻的人群裏,他的身影顯得格外孤獨,在尋找了一會兒之後,他將目光輕輕落在許盡歡身上。他笑了,卻顯得更加落寞起來。

這麽快就要走了,都還沒來得及表白。許盡歡想。

她看著他,他的頭發被太陽照得金燦燦的,皮膚、瞳孔、甚至手指,都在陽光下變得金燦燦的,還有點兒透明感,像是要融化進空氣裏消失不見。

他就像是美好善良的精靈王子,身上鍍了一層耀眼的金邊兒。

時間在一點一滴地過去,流逝、告別。

分離的條件就是相遇,在分離前總有相遇。許盡歡覺得,那次酒店裏的火災,走廊裏慢慢地白花花的大腿,以及那條浴巾,還有裹在浴巾裏摻雜了燒焦氣味的香水味道,都是昨天才發生的事情,甚至還能感覺到氣味停留在指尖,這一係列作用下神經末梢帶來的麻酥酥的感覺,就是所說的愛情吧?

相遇是件美好的事,和其他所有平凡的事物一樣,光明的、溫暖的、善良的屬性,如同在冬天裏想握住暖熱的手,心情也會隨之愉快一些。

她的目的她很清楚,想要引起注意,想要更多接觸,想要被他發現存在,於是用了最幼稚最直白的方式,拿著“催稿”這種有唯一聯係的事情做文章,既然他每次都能跟她貧幾句,鬧騰兩下,順帶還能認真看她幾眼,那麽總會關注到她的心裏去吧,總會在將來有更多話題的吧,總會知道她是喜歡他的吧。

告白吧,不試的話,真

的連成功的可能都沒有。

那麽試了的話呢,連期待成功的可能都沒有。

不試的話,一定會後悔!

那麽試了的話,誰來解釋自己的心情?

說出來又不會懷孕,能有什麽損失?

自信不算損失?自尊不算損失?以往每次的期待,都不算損失?

……

那如果,從此以後都不會再遇見。

“喂,裴斯宇——”她喊。

他提著巨大的旅行包,另一隻手拉著行李箱,也笑著衝她揮揮手,算是回應。

抱玉說得對,喜歡一個人光有自己的勇氣是不行的,一定要讓別人覺得你喜歡的是世界上最好的,而且要大聲說,大膽地說,理直氣壯地說。

“你知不知道我喜歡你啊!”她在嘈雜擁擠的候機大廳大聲喊。

“你說什麽?”

“我說,我喜歡你啊!”

“太吵了,你說什麽?”

她有點花光了力氣的虛脫感,正不知該怎麽辦,裴斯宇已經舉起了手機,揮手示意她接聽。她有點兒遲疑的從衣服口袋摸出手機,按了接聽鍵。

“這邊太鬧了,你說什麽呢?”聲音透過聽筒傳過來。

“啊?我啊……”她有些局促不安地朝四周看。

機場的安檢口,裴斯宇排在前麵,安檢的人示意他趕緊進來,已經到登機時間了。來回擁擠的人群不斷擦過他的背影,密密麻麻的藍紅電子數字牌不斷閃爍著。

“快點兒啊許盡歡,別磨嘰了昂,我等著上飛機呢!”

她噗嗤笑出了聲,“我能說什麽啊,讓你多多保重而已嘛。”

“謝了昂,你也保重。”他再次揮手,“那我走啦,等著哥哥我回來昂。”

他站在安檢口,掛斷了電話,安檢員在他身上來回掃了幾下,就放他過去了。

她看著他拉著行李,甚至還騰出手來撓了下後腦勺,然後重新拎起地上的旅行包,一步一步走出了安檢口。他的背影顯得又清瘦,又孱弱,像是易碎物品一般,讓人不知該如何去對待,仿佛即便是雙手捧著也會碎。

那就是了。

許盡歡想,原來那就是我漫長暗戀的最終結局。眼淚不爭氣的流下來。

她臉上有為了送機而化的妝,她平時都是不怎麽化妝的。

她甚至還穿上了難得的連衣裙與細高跟鞋。

走出航站樓的時候,她看見了程子放。

他穿簡單的POLO衫,沒有戴墨鏡,拿鑰匙的手衝她揮了揮,笑著說,“好巧。”

光線黃黃的,讓人心裏發暖,他的肩膀寬闊而結實,在POLO衫的襯托下,洋溢著男人特有的一股力量與吸引力。

許盡歡又一次紅了眼眶,她想也沒想,跌跌撞撞朝他跑過去,用力地抱緊了他的腰,把臉埋進他寬闊的胸膛,滾燙的眼淚全部流進他的襯衫裏。

她一邊哭泣,一邊甕聲甕氣地說,“借我抱一會兒,就一小會兒。”

此刻的她非常需要一個撫平傷痛的場所,顯然程子放的懷抱是最佳選擇。她也不想管來人是誰,反正不管是誰,她都會撲上去抱住,那種失落與無力感已經爬滿了她整個心髒,甚至在上麵安營紮寨,她必須釋放一會兒,否則真的會透不過氣。

程子放身上的香味溫暖和煦,他沒有躲閃,隻是任由她抱著。她以為自己剛剛在機場已經哭過了,就不會再有眼淚,沒想到現在,將臉埋在他的胸膛上,還是嗡嗡地哭了起來。

“抱一會兒有什麽好處嗎?”程子放不合時宜地插嘴。

她將鼻涕在上麵偷偷蹭了蹭,抽泣著說,“那個巧克力的軟文我馬上交啦!”

“還有嗎?”

“你怎麽那麽煩啊,沒看見有人正難過嘛,我都失戀了啊還跟我講條件!”

她捶打著他的胸口,遠處看去,像是一對普通怨侶在吵架一樣。她越過他的肩膀,看見了傍晚時分的春城,無數人來,無數人離開。她看見周圍年輕的女孩子對程子放投過去疑惑和稍許激動的眼神,這個時尚雜誌的神秘主編,隻不過在專刊上露過幾次麵,參加過幾次媒體專訪,或許也隻不過寫過幾篇將奢侈品推銷出去的軟文,卻總會讓周圍人覺得有遠有近,還有一絲絲不確信。

但同時,她也看見了被晚霞染得橘紅色的天空,有不斷衝上天空的飛機閃燈。

在巨大的飛機轟鳴裏,程子放輕輕抬起手覆在她背上,一下一下地拍著。

那感覺像是她小時候數學不及格,拿著考卷跑回家,鑽入爸爸的懷抱哭的聲嘶力竭,爸爸就是這樣拍打著她的背,說,“我知道,盡歡,你是好孩子。”

而此刻,她發覺,程子放不是那個不近人情不好相處的工作狂魔程西斯,他也有他的耐心與柔軟所在,安靜、沉默,雖具攻擊性,但也算是暖男屬性,頭發散發著軟軟夢境一樣的柔光,眼裏盛著暮色裏的春城。

他輕輕拍打著她的後背,說,“一切都會好的。”聲音像是在講一個古老的童話故事。

從前呀,有個叫馬良的小孩很會畫畫,他畫什麽,什麽就成真的了。

這樣的故事她從小就聽,當然也寫,隻不過她的童話故事裏,結尾除了那句“王子和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以外,還有一句“後來一切都好”,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喜歡用這句話作為結尾,也許是骨子裏帶來的懶怠,又或許覺得柴米夫妻諸事繁雜,總之這麽說就對了,後來一切都好。

她忘記了自己是怎麽回到公寓的。

打開門的時候,抱玉正坐在沙發上看雜誌,一雙長腿擺在上麵,手裏端了咖啡杯,見她來了,合起手中的雜誌放到一邊,坐起身小心地問,“吃晚飯了嗎?餓的話,我從環翠樓買了水晶蒸餃和蟹粉酥……”

許盡歡平靜緩慢地換了拖鞋,放下自己的包,將紮起來的頭發散下來,整個過程裏,她都沒有說話。

抱玉遲疑了下,問,“你沒事吧,他……真走了?你,還沒跟他說?”

說老實話,許盡歡這是生平第一次看見抱玉也有擔心她的時候,雖然她此刻眼圈紅腫的樣子換了誰也一樣擔心,但她還是覺得滿足,雖然她並不能表現出任何滿足的表情,因為除了難過,她不知道該怎麽樣讓嘴角揚起來。

“說什麽,難道要我說,來來來,我們好好談一談吧,我是真的喜歡你,你看你能喜歡我一下嗎?”許盡歡有氣無力。

抱玉站起身,那雙大長腿走至電視機旁,拿了遊戲手柄過來遞給她,“那要不你打遊戲吧。”

“你大秀的事兒忙完了?”她接過來問。

“再也不用忙伯希頓的事兒了。”抱玉擺擺手,“我跳槽了。”

許盡歡也沒有力氣去驚訝,此刻的她,口紅眼線粉底混為一談,醜陋的要命,也沒有力氣去卸妝。她瞄了一眼桌上喝了一半的咖啡,對抱玉說,“少喝點吧,醫生警告的還不夠嗎。”

然後她放下遊戲手柄,站起身,像一縷遊魂一般從她旁走了過去,然後打開臥室門,拉起窗簾,裙子也沒脫,隻是胡亂把高跟鞋踹在了地上,接著就倒進了被子裏。

她寧願這半年發生的,都是一場從未有過的漫長而窒息的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