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的時候,已經快要接近傍晚,抱玉的頭還有些痛,發現自己身上一件衣服都沒穿竟躺在他懷裏睡著,她甚至還抱著他的一隻胳膊在懷裏,那樣的肌膚相親。

她想起了那一幕,立即坐起身子,薄薄的空調被蓋在身上,她四處找自己身上的衣服,除了一件白襯衫皺巴巴地落在床尾,別無其他。

他正祥和地熟睡著,她湊近了距離看他的臉,非常挺拔英俊的麵孔,確實很迷人,結實的肌理紋路讓她驚歎怎麽會有這麽完美的男人,好像挑剔不出一絲瑕疵。當然,他最壞的就是他琢磨不定的脾氣了。

好起來,風和日麗,壞起來,狂風暴雨。

他的嘴唇看起來像是精心雕刻上去的,老天真是不公平,好像許盡歡那類人就是隨意的創造出來,而他這樣的就是一筆一劃雕琢出來的,五官那麽立體,看起來一點也不像一張商人的臉。

她竟看得有些癡迷了,原來她也會犯花癡,想到昨夜的那一段纏綿悱惻,她緋紅了臉,尤其是看到那條淩亂的白襯衫,更覺得忒煞情多。

穿上襯衫,拉了拉上麵的褶皺,她看到牆麵上掛著的時鍾,已經是下午五點鍾了,她還要為明天和酒店老板的談判而早作準備,她剛想下床,他卻一個翻身,手臂又搭在了她的身上。

為了不驚醒他,她小心翼翼地想搬開他的手臂,卻驚動了他,他反手一撈,兩人一起從**滾到地上,爬到**,又滾到地上。傅雲起貪戀她皎潔的身體,這讓他覺得自己像獨自航行太久的行者,赫然發現富饒的島嶼,竟是史前天堂。

她終於掙脫開他的懷抱,笑著說“別鬧”,接著去翻自己的行李箱,拿出幾瓶水,還有一些水果,居然還有紅牛維生素飲料。

“這是給我的?”傅雲起問。

“是啊,我怕你腰肌勞損。”她笑道。

傅雲起佯裝生氣斜眼看她,“別惹我,不然有你好看。”

她屁顛屁顛跑過來,“晚上做點什麽吃?”

“一個青菜,一條魚,好不好?我炒青菜,你做魚。”傅雲起說。

“那我的責任豈不是很大,我廚藝都是跟盡歡那小丫頭片子學的,做不好怎麽辦?”

“反正,我都能吃。”他說罷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餓得要命。”

抱玉在廚房忙碌的時候,傅雲起把餐桌布置了一下,格子桌布,黃色蠟燭,還有一瓶套房裏自帶的紅酒。他聽見抱玉做飯的聲音,她邊做邊哼著歌,是王菲的《美錯》。

讓我感情用事,理智無補於事

至少我就這樣開心過一陣子

不管他是真的你是假的誰是目的地

能自以為是也是個恩賜

不是來得太快,就是來得太遲

美麗的錯誤往往最接近真實

盡管昏迷有時夢醒有時不堅持

人生最大的快樂也不過如是

……

汁子調好了,她停止了唱歌,漱了下手指頭上殘留的味道,朝著傅雲起喊道:“雲起,你快過來嚐一下。”

傅雲起愣怔在那裏,沒有移步,也沒有後退,他隻是愣在那裏,然後告訴自己記住這一刻,因為就在這一刻,他突然開始有了家的感覺,他很幸福。

隻要一個女人給了他一點家的感覺,他就會想回報給她滿室橙色的燈光一樣、源源不絕的眷戀。

最開始,他嫌棄自己賴以謀生的刀,因為他玩慣了血雨腥風的遊戲。此刻他覺得,刀應該藏在威風凜凜的披風之後,不動則已,動則日月無光,殺完後擦擦臉上的血,對身後的女孩說,別怕。

晚上,他們邊吃冰淇淋邊看電影,抱玉細長白皙的腿隨意放在傅雲起身上,手裏拿著ipad,看些行業數據,對電影裏演的什麽並不關心。那都是傅雲起從國內帶過來的碟,不過一兩張的樣子,現在放的那張是呂克·貝鬆的《這個殺手不太冷》,裏昂是意大利裔的頂尖職業殺手,一直孤獨的住在紐約小意大利,隻有一株盆栽是他最好的朋友。

但是此刻她看到那個叫瑪蒂達的女孩哭著說,“我希望你沒有說謊,我希望在你

內心深處真的對我沒有一丁點兒感覺,你最好對我一點感覺也沒有。因為隻要有那麽一點點,你將會後悔你什麽都沒有對我說。”

傅雲起按下暫停鍵,盯著抱玉看,他喜歡這樣的時光,他喜歡她卸下防備,也不像公司裏那樣假裝。其實抱玉雖然戴著耳機,其實她一個字都沒有看進去,因為她也喜歡這種安靜的時光。

她後知後覺電影暫停了,對傅雲起笑笑,摘下耳機,“不看了?”

“哪有你好看。”

“少來了。”抱玉隨意看向電視機。

“你不喜歡這種電影?”他問。

“還好,我比較喜歡宮崎駿的電影。”

“動畫片?你這是向我顯示我比較老,而你比較年輕麽?”

“我可沒這種意思,您這是聽者有意了。我是喜歡宮崎駿的《懸崖上的金魚姬》,因為裏麵有一句台詞叫做,一舉一動都是承諾,會被另一個人看在眼裏,記在心上。”

“因為一句台詞而愛上一部電影,這倒是很少見。”

“有嗎?不覺得,我說的都是真心話。不過,有的不是宮崎駿的片子,我也喜歡。”抱玉托起下巴,看向屏幕,“比如卡梅隆的《泰坦尼克號》。”

“讓我猜猜看,這又是因為哪句台詞。”傅雲起看著抱玉的樣子,也把腿放到沙發上,學著抱玉的樣子,胳膊抱著膝蓋,和她麵對麵而坐,“你這種天不怕地不怕的不羈勁兒,是喜歡那句‘你跳,我就跳’吧?”

抱玉搖搖頭,露出小動物的可愛模樣,“不喜歡,那句話有點兒矯情和虛情假意,放在生活裏不太真實。”

傅雲起笑著,好奇道,“那你喜歡哪句?”

“我喜歡Jack掉在海水裏死去、Rose獲救後的那段兒,她得救以後,別人問她,‘你叫什麽名字,小姐?’,她說,‘Dawson,Rose·Dawson’。”

她喜歡Rose將自己的名字冠上了Jack的姓氏。

真好,他的姓氏,以後就是她的名字。

“你是喜歡別人叫你傅太太。”傅雲起一語戳穿,靠在沙發邊上笑著。

她上來作勢要掐他的脖子,“我讓你再戳穿我!”

他一把抱住她,她笑鬧著要掙脫開他的懷抱,他拉過她從身後抱緊她,她張牙舞爪地向前,他低聲說,“再讓我抱一會兒,就一會兒。”

他像是個患得患失的孩子,又像是預料到他們很快就不再見麵了一般,用力的抱住她,生怕她會稍不留神就化作一縷青煙,轉瞬即逝。

許盡歡穿的人模狗樣的走入若初文學的大樓,在他們編輯的引導下來到一間辦公室門前。那編輯含笑指引,“您進去就能看到這次的采訪對象了。”

她狐疑的想這誰啊采個訪還買那麽多關子,神神秘秘的。推門進去以後看見程子放在裏麵,她忙過去問:“這到底是采訪哪位大作家啊,怎麽還……”

話說到一半就愣住了,她指著程子放驚得像看見鬼一樣,“不會……不會就是你吧?”

“聰明。”他笑著喝了口茶。

采訪前若初的編輯千叮嚀萬囑咐,一定要好好寫,這次的采訪對象很難得才請來。一定要重點描寫一下他的私生活,尤其是感情生活,重點還是得回歸到他的成長道路上來。認識了之後就去半島吃下午茶,務必好好伺候著。

許盡歡回想了一遍那幾個編輯的話,絕對不敢相信她們所說的采訪對象原來就是《Clouds》主編。

和程子放出來就是不一樣,尤其是在沒喝醉的清醒的時候。進了門之後就點好了茶,三層的點心盤,一盤馬卡龍,一層慕斯蛋糕,還有一片小麵包但不知道配的是什麽醬,好像是半島沙拉醬,許盡歡這麽想。

然後程子放端起紅茶,不先發起話題,隻是笑麵虎似的對著許盡歡虛情假意的笑,隨意寒暄。

樣子像是知道了許盡歡的什麽不可告人的糗事。

她終於意識到,“你別笑了,笑的我心裏發毛,是不是我那天喝醉了以後,對你說什麽了啊?”然後她看到程子放輕蹙了下眉頭,立

馬補充說,“還是,我對你做了,些什麽?”

她刻意強調了下“做了”二字。

“你忘了也沒關係,反正不過是兩個醉酒的人在馬路邊說的一通胡話罷了。至於做了什麽嘛,許盡歡,你大概自己都不知道吧,你吐酒吐得厲害,而且全部吐在了我身上,令我絕望的是,裏麵居然還有金針菇……”

“你不要再說了!我們開始采訪吧!!!”她用海豚音尖叫著,惹得這家吃下午茶的客人都用十分不滿的眼神瞪著她。她此刻腦子裏全是自己吐酒時的醜相,尤其是嘴裏還耷拉出來一根金針菇,這個世界太過瘋狂了!她在心裏打了一套天馬流星拳發泄。

她端正了坐姿,正色問:“程西斯,你上大學的時候都學些什麽,考試難不難?”

程子放反問她:“你大學學的是什麽,考試難不難?”

許盡歡即刻掰著手指數:“語言學概論、現代漢語、西方文論和外國文學史,考試嘛,有難的也有不難的。你呢?”

“恒星物理基礎、理論力學......”皺眉,“都很無聊。”

許盡歡這才驚倒,手中的筆啪嗒一聲掉到地上:“你是學天體物理的?你沒學過中文或者文化市場營銷?”

他也很吃驚:“那麽簡單的東西還需要學?”

程子放在學習這件事上,一點不挑剔,他堅信所有的學科都是相通的。同樣他在吃這方麵,也出奇的不挑剔,這一點許盡歡深有體會。有段時間,他癡迷於收集泡麵裏贈送的卡通圖片。他說:“許盡歡,就差一張就集齊全套了。”

許盡歡已為此吃了一個月泡麵,為此她斷然拒絕:“我不吃,要吃你自己吃。”

程子放理直氣壯:“我不吃,再吃我就要吐了。”

聊到這裏,許盡歡突然想起來了,“對了,我幫你做了這個。”說著興奮地丟下本子和筆。

“這是什麽?”程子放蹙眉。

“你的日程安排表。”一本花花綠綠的本子,翻開來,裏麵還有各種買泡麵贈送的卡通圖片。

她看著他,眼裏的期待突然讓他的心狠狠地揪了一下。

他合上本子。其實冷靜未嚐不是一件好事。許盡歡原本那麽清醒。她寫不出出彩的故事,做不了那麽有名的作家,但她心緒澄明。而今她會笑,會生氣,筆下的每一個故事都仿佛有了生命——但她變蠢了。

就像多年前的他自己,才氣驚人但愚不可及。

“你不喜歡?”許盡歡小心翼翼地問。

他不置可否,反問:“你喜歡現在的自己嗎?”

她有些遲疑,然後點頭。

“有男朋友了嗎?”

“什麽跟什麽呀!”許盡歡忽然麵色漲紅,有些惱怒地奪過本子。

“交給你個任務,明天的酒會和後麵的媒體采訪,你陪我去參加。”他用命令的口吻。

“我要是不同意呢?”

“那我就把你放我辦公室的那些手稿全部給你劃了。”他使壞一樣笑道。

“程西斯,你不講理。”

程子放白了她一眼,“程西斯很不喜歡你這麽說程西斯。”

許盡歡轉頭,很無辜:“主編,我知道你長得帥,但是人長得再帥,也要講道理啊。”

“不去我扣你工錢。”

“編輯部的錢現在歸我管。”

程子放想了想,斬釘截鐵:“那我不把你七十萬字的手稿還給你。”

程子放果然言出必行。次日一起參加酒會,進門後就接受媒體采訪,許盡歡去的晚,到的時候已經發現他已經在她的那厚厚一遝的手稿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封麵寫了,扉頁寫了,側麵寫了,意猶未盡,問記者要了一張紙,很努力地做了一張書皮,包好,再寫:程子放。

記者問許盡歡:“這是什麽行為藝術?”

許盡歡解釋道:“我們主編有病,今天忘了吃藥。”

程子放聞言,還在亂塗鴉的手不禁抖了一下。

咖啡潑灑,許盡歡很自然地替他扶了一把,“我不管,回頭你都得給我擦幹淨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