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年少總是美好
“別嘴上說著不在乎,實際上吃不好睡不好,哭到眼睛都腫了!”
“哈哈哈……”
江一帆攥緊手機,冷笑:“那恐怕要讓你失望了,我早上看到這個消息,想到你喜歡撿破爛,還特意多喝了一碗粥呢!”
白雪不死心,繼續嘲諷她:“江一帆,我還不了解你!從小就喜歡死撐著要麵子,就算是哭也想要找個每人的地方,就算是輸了也死鴨子嘴硬!”
“可惜啊,你費盡心機想要得到的東西,我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到手!”
“怎麽樣?這種感覺是不是很不爽?”
江一帆冷笑:“恐怕多想的是你吧?撿了我不要的,還自以為贏過了我沾沾自喜!”
“說句大快人心的話,林初默對你,如果有一分真心,你就該舉杯慶祝了!”
“問我感覺怎麽樣?我倒是想問問你,嫁給一個不愛自己的男人,是什麽感受呢!?”
他們認識了這麽多年,說句大言不慚的話,林初默對白雪如果有意思的話,她江一帆的名字可以倒過來寫了!
林初默不喜歡白雪,而這恰恰是白雪的心頭之恨!
她自認一切強過江一帆,但從小處處比不過她,好不容易贏了一次,但林初默對她並沒有幾分真心,不過是利用而已!
白雪恨恨道:“江一帆,你不用得意,就算是他不是真的喜歡我,但我日日守在他身邊,時間一久,他自然會有所動容,總比你上躥下跳卻始終什麽都得不到強!”
“再有啊,伯父伯母已經認定了我當兒媳,看不上你這種見到男人走不動的主!”
“我占據了所有優勢,總有一天他人和心都是完完全全地屬於我一個人的!”
江一帆嗤笑:“白雪,你當成寶貝守著的東西,別人都不一定多看一眼的!你啊,最好天天跟著他,寸步不離守著他,不要讓他單獨出門,否則的話,林初默人在說誰身邊還不一定呢!”
白雪被氣得不輕,咬牙切齒道:“江一帆!你就這麽犯賤!非不要臉的纏著別人的未婚夫是嗎?”
別人的未婚夫。
江一帆心底埋藏的傷口又開始隱隱作痛,即使告訴自己她不在乎,即使明白她恨林初默的冷血無情,卻依舊抵擋不住心髒處襲來的痛楚。
有些東西,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過去的。
床單被江一帆攥的發皺,她勾唇笑,氣勢依舊很足:“我丟掉的東西,壓根不稀罕去撿!另外,像你這種撿破爛還很開心的人,還真是少見!”
“你自己的男人,你稀罕那就好好看著,不要自己栓不住男人,還總喜歡找別人的茬!”
江一帆說完,直接掛了電話,捂著胸口大幅度喘氣。
她翻出手機上的一個號碼,在按下通話鍵的瞬間又猛然掛斷。
給林初默打電話做什麽呢?
質問他為什麽給她買房子?是在施舍她補償她?
還是告訴他自己不稀罕他買的房子,她會搬出去,讓他自重?
亦或者是警告他,自己的女人自己管好,不要三天兩頭的給她添堵?
但是細細想來,她似乎沒有立場再去指責他什麽!
她就這麽的巴巴打電話過去發泄一通,說不定又會被他認為自己餘情未了!
江一帆自嘲的勾唇笑,既然已經決定不再聯係,那也沒必要再去牽扯什麽了!
……
江耀的辦事效率一向很高,找到房子之後帶江一帆看了看,覺得滿意後,直接墊付了租金定了下來。
葉黎笙在收拾東西準備搬家時,從一本筆記中掉落出來一張照片。
照片看起來已經被夾在裏麵放了很長時間,邊緣有些微微泛黃。
葉黎笙的手指蜷了一下,心也跟著劇烈收縮,隨之襲來陣陣痛意。
照片中的少年雋秀幹淨,少女笑容明媚,兩人挨在一起的腦袋看起來又很可愛。
回憶翻江倒海,過往的每一幀畫麵都如慢鏡頭回放。
彼時,中學的大課間是要做課間操的,葉黎笙卻因為前一天崴了腳而成功躲過,百無聊賴的玩手機,乍然看到從操場溜回來的“五好少年”陸承屹,整個人興奮的不行。
她站在窗明幾淨的教室裏,衝門口站著的挺拔少年招手:“快過來!我們拍一張照片,要親密一點的那種!”
少年緊緊擰眉,老成道:“做什麽?”
葉黎笙半瘸著一隻腳跳過去,扯著少年的白襯衫袖子就進了教室,不滿道:“哪兒有那麽多為什麽啊?當然是趁現在教室沒人,拍一張照片做手機壁紙了!”
少年的眉心舒展開,但語氣卻是不情不願地,帶著那個年紀獨有的別扭:“你要是把這些亂七八糟的心思放在學習上,上次月考也就不至於退步好幾名了!”
乍然被念叨,葉黎笙抱怨著回頭:“你也真是的,成天念叨我的成績,耳朵都要起繭子了,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學習,爭取考上和你同一所大學,然後光明正大的拉著你昭告天下!”
少年聽到她的話,卻是忍不住揚了揚唇角,就連盛夏時節耳邊聒噪的蟬鳴,也成了愉悅的曲調。
葉黎笙見他笑了,就知道他心情還不錯,拉著他迫不及待地去找光線好的位置,卻因為轉身太猛撞到了桌角朝地下載去。
少年抬手去拉她,卻被她壞心地扯住他手臂,一起倒在了地上。
唇瓣相貼的瞬間,彼此的心跳幾乎都停了。
她不是故意的,但那個初吻的確是她經曆過最甜蜜的時刻。
後來,她尷尬的起身,還未來得及逃跑,就被少年一把扯了回來。
相比較她的緊張和不知所措,他看起來就淡定自然許多,甚至還能想到她喚他的目的:“不是說要拍一張合照做壁紙嗎?跑什麽?“
當時的葉黎笙兩頰發燙,垂著眼眸不敢看他,卻在少年舉起手機時,下意識地揚起一抹燦爛的笑。
如果,當時的葉黎笙夠細心,她會發現少年並非麵上的那麽淡然,耳朵早就紅了一圈,就連舉著手機那隻手的掌心,也早就被汗液浸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