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到了六樓後,高棟依然不辭辛苦親自爬出窗戶,這時,他看到窗戶外底下靠牆處,釘著一塊有些古怪的鐵片。

鐵片大約有十多公分長,釘的位置剛好是正中間,鐵片上有個突起,整個形狀像個老式的窗栓,中間有個手指粗細的洞。

高棟看著這東西半天,叫過陳法醫:“老陳,這是做什麽用的,你知道嗎?”

陳法醫蹲下身也研究了半天,最後搖搖頭:“不清楚,沒見過這東西,看樣子是人為把鐵皮加工成這個形狀的。”

高棟皺眉點點頭:“莫名其妙冒出這個東西,有點奇怪。等下你先拍幾張照片。”他又找人測量了六樓擋雨板延伸出去的寬度,結果是六樓的擋雨板比下麵幾樓的都要寬,也就是說,如果石板一開始是立在六樓,被風吹下去後,石板是不會撞到底下的擋雨板的。

現在高棟已經排除了石板是從五樓掉下去的可能,不,準確地說,是排除了石板原本立在五樓邊緣處掉下去的可能。當然了,如果嫌疑人從五樓把石板扔下去了,也是有可能的。

但六樓冒出一個釘在牆根正中,人為加工,形狀古怪的鐵片,又因為六樓的擋雨板比樓下的都寬。

高棟不禁思索,會不會石板是從六樓掉下去的?而這塊鐵片又跟石板有什麽關係呢?

如果真從六樓掉下去,凶手又在五樓塗了玻璃膠,顯然本意是想誤導警方的偵查。他在誤導什麽?他在掩飾什麽?

高棟深知,謀殺案中,凶手多餘的動作總是存在動機和目的的。

現在已經排除了石板是立在五樓邊緣處自然掉落的可能,那麽五樓的玻璃膠顯然是個掩飾。

所謂掩飾,就是凶手希望警方把注意力集中在五樓,而不是調查其他地方。

為什麽凶手希望警方調查五樓?一定是因為五樓調查不出結果。

真正的線索,在其他地方!

這案子凶手從頭到尾沒和胡海平直接接觸,凶手的腳印、指紋、DNA這些線索是查不到的,那麽凶手還會擔心什麽線索被警方注意到呢?

把犯罪的幾項基本要素都列出來,隻剩一個答案:那就是犯罪工具!

凶手一定把某種犯罪工具遺留在現場了!並且這個東西是凶手短時間內無法帶離現場的!

所以才要五樓弄玻璃膠幹擾警方的偵查注意力!

用枚舉法排除了所有可能,隻剩下這一種可能,隻有凶手知道自己沒辦法第一時間清理犯罪現場,才需要事先偽造另一個現場!

從邏輯的必然演繹上推斷,既然看破了五樓是故布疑陣,那麽這就是唯一的結果。

但是現在還有幾個問題。第一,石板不是從五樓掉落的,就一定是從六樓掉下去的嗎?第二,石板是怎麽被凶手弄下去的?第三,凶手怎麽知道石板掉下去,一定能砸死胡海平?

對於第三個問題,高棟從五樓的故布疑陣中得到了啟示。

五樓的玻璃膠不是犯罪後塗的,而是犯罪前。說明這不是即興殺人,而是有計劃的謀殺。同時,這也表明凶手對整個謀殺計劃已經考慮周全了,說明凶手是個很有想法,很細致的人。

那麽這樣一個人,顯然不會冒險去用一種完全憑運氣,從高空扔重物砸死底下人的方式進行謀殺。這個謀殺成功率很低,並且一旦失敗,後果很嚴重。

看來凶手對謀殺的成功率有著很高的把握。

高棟抿著嘴,想像著當時石板掉落的可能情景。

這樣的謀殺要成功,條件就是胡海平剛走到底下時,石板也剛好同一時間落到他頭上。

一種可能是,在胡海平走到擋雨板前的那個點時,被什麽事耽擱了,停留在原地。

另一種可能,凶手計算好了胡海平的走路速度,也計算好了石板下落的所需時間,在胡海平走到凶手既定的位置時,凶手拋下石板,隨後胡海平繼續往前走,石板再下落,當他剛走到擋雨板前,石板剛好落在他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