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療傷期間(二)

之前說過,建廠的地是特批的,因為墩圩山地理位置很好,依山傍水,而且人煙稀少,也不會因為環境問題而惹起太大的爭議。

也就在化工廠安全整改期間,對於化工廠山下的一個小村子白水村來說,也是有件大好事,因為他們要搬遷了。

他們處在河流下遊,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搬遷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而爆炸也就正好發生在那幾天。

1997年1月12日,“112”事件,震驚全國,在那次特大事故中,死亡人數高達98人,重傷36人,輕傷368人,98位死者中,隻找到了13具屍骨,剩下的全部葬身火海,屍骨無存。

而那個張家大兒子,也是其中之一,白水村姓張的人家隻有一戶,大兒子張懷民那年才12歲,爆炸那天,他和村裏幾個小孩一起上山,說是要看什麽挖掘機,等到他們在山頂玩耍時,便遭到了無妄之災,漫天火海席卷而來,其他孩子走得早,剩下三個孩子被這場災難改變了命運。

張家一男一女,男的名為張懷民,12歲,女孩叫張慧芬,7歲,還有一個是林家的一個小孩,叫林海洋,12歲。

據二叔所說,他前些日子去做了尋訪,那白水村搬遷到秦山西郊,全村一百多戶人並入了一個叫古宇鎮的小鎮,當年的張家夫婦還在,小女兒也健在,但是卻被毀了容,生活無法自理。

另外一個林海洋,因為燒傷的麵積不是太大,在幾年前做了整形手術,現在已經事業有成,家庭美滿。

張懷民死了,這是二叔調查之後得出的結論,因為醫院在當時已經出了死亡證明,而且也是聽說在現場還有民警確認過,然後就直接送去火化了,按當時的醫療條件,全身大麵積燒傷,再加上那麽大的爆炸威力,對於一個十幾歲的小孩來說基本無法治愈。

而我卻不相信能有這麽巧合的事情,醫院的死亡證明可以是假的,而民警也可以說謊,有的時候,眼睛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如果張懷民的傷隻是看著很惡劣,其實並沒有傷及性命那麽嚴重呢?那麽野人的事情也能說得通了。

可是又引出來一個問題,為什麽呢?

要做到這件事,必須要有一個人在背後策劃,他需要有醫院的關係,也能讓警察對這件事說謊,更需要在爆炸現場,這樣他才能掌控一切,可是他這麽做的目的又是什麽呢?他做這麽多隻為了一個什麽都沒有,甚至隨時可能死亡的小孩子要幹什麽?

爆炸不是預先安排的,那些小孩子上山也不是受人指使,更不可能準確到死哪個傷哪個,這件事就是個巧合,但就是這個巧合造就了今天這個局麵,隻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就能將整個事件串聯起來。

在目前整理出來的資料中,無論我怎麽想,得出的結論也隻有一個,野人不是張懷民。

所以,我放棄了,想要知道更多,那就得收集更多的資料。

再來說第二件事,馬雷跟我說的一起意外死亡案件。

8月27號晚上,馬所長突然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是讓我想想這件事有沒有蹊蹺,他把案子的資料給我發過來了。

案發時間:8月27日晚10點21分

案發地點:秦山市西城區西關村村口

死者信息:王發祥,42歲,秦山市西關村第三居民組人員,電工維修人員,擁有國家二級資格證,目前在準備考國家一級資格證。

死亡原因:高處墜落身亡

這隻是一份很普通的案件報告,很正常,沒有什麽蹊蹺的地方,但是,在老馬一番詢問之後,他發現了很多偶然的因素,這就會讓人覺得奇怪。

偶然一:案發當晚,王發祥其實是已經出了門的,他和妻子兒子約定好一起去吃飯,但是卻因為手機落在家裏,所以走了沒多遠就半路返回家拿手機去了。

偶然二:就在他回家的功夫,這天剛好要進行電路檢修,恰巧,負責附近線路維修的李某因為急性闌尾炎,無法上去作業,這正好就碰到了他,便讓他幫個忙,他和李某是好友,所以他也就幫了這個忙,畢竟電路檢修對他來說很簡單,就是這麽巧。

偶然三:王發祥穿戴著李某的工作服上去,綁好了安全繩,做好了一切準備,但是,卻因為接了一通電話,他腳下踩空,從高處墜落,整個身體斜插在西關村的門樓之上,而這通電話正是李某在去醫院的路上打的,是想要告訴王發祥,安全帶有些鬆動,需要重新固定一下。

說到這裏,每個人都會覺得不可思議,這就跟電影情節一樣,每個環節就跟精心設計的一樣,而且是精確到秒的那種,隻要出現幾秒的誤差,王發祥都可能不會死。

有人說,這就是命,命中注定你該死,怎麽都逃不掉。

但是,我從不信命,這種偶然性無限疊加的事情,我隻在電影裏看過,很經典的就是《死神來了》係列,而我覺得這次案件,背後的死神隻可能是人,隻是現在我不清楚他是怎麽做到的。

至於為什麽我會在一點證據都沒有的情況下做出這種判斷,現在我也隻能用兩個字來說,直覺。

還有一件事,也是我這些天一直在逃避的事情,那就是沐清婉失蹤了。

這是二叔跟我說的,他說他托人在學校醫院都找過,甚至在學生之間也詢問過,沒有一個人知道她的去向,她沒有去學校報道。

而且在醫院裏,清婉那個哥哥也消失不見,出院的時間就在7月17號,那一天,正是我掉下山崖的日子。

我每天都會詢問二叔清婉的消息,而二叔也經常是冷冰冰的兩個字,沒有。不知道為什麽,現在二叔一聽到我提起清婉,就會很生氣,或許是因為她那次的無情離去,不告而別吧。

不過這一次,我並沒有之前的那種說分手的痛苦,因為現在我已經明白,在她心裏,哥哥比我重要,這麽多天我也在思考,我們之間的感情真的經不起推敲,有些情侶分手的原因大多數是沒**了,膩了,而我和清婉最可能的分手原因就是我們能在一起的時間太少了。

真的太少了!

少到我們兩個在一起的次數掰手指頭都數得清楚,而且,我們之間沒有相同的興趣,我猜,維係我們一年感情的結點估計就是我喜歡他,她喜歡她哥,並且我長得像她哥吧。

不過,就算她把我丟下,我也會用盡全力找到她,然後就說句和平分手,好聚好散,我需要對這份感情有個交代,畢竟是初戀啊!

至於最後一件事情,我的舍友們,他們需要我,因為我不在,他們就沒有能抄作業的人了,每天對我的短信轟炸,宿舍裏哪個兄弟又換對象了,誰被甩了,誰又被點到了,啥都跟我聊,唉,人緣好,沒辦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