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一起錯案

白家離開廣德縣已經好幾天了,小城又恢複了往日的平靜。

這一天,楊秋池正百無聊賴地坐在班房裏,忽然隱隱約約聽到重犯牢房裏傳出哭聲,聽聲音好像是龍子胥,忙問大板牙怎麽回事。大板牙告訴楊秋池,上麵府裏已經核批了龍子胥的死罪,要上報應天府。龍子胥距離刑場又進了一步,龍子胥得知這一消息,正在監牢裏嚎啕大哭呢。

楊秋池皺了皺眉頭,上次覺得他殺妻案有點蹊蹺之後,遇到白千總提親之事,就再沒過問,反正現在閑著也是閑著,決定去看看。楊秋池帶著大板牙來到龍子胥監房,見他正在趴在牢房裏地上痛哭,見到楊秋池進來,爬起來跪在地上,連連叩頭:“楊爺,求求您,救救我吧。我真的沒有殺我娘子,我是冤枉的啊。”

這句話楊秋池已經不知道聽他說了多少遍了,現在又說起,有些心煩:“好了好了,你說你冤枉,又舉不出沒殺你老婆的證據。你叫我怎麽幫你?”

龍子胥一聽,更是絕望,磕頭磕得咚咚響,還出一個勁哭喊著叫冤枉。

楊秋池心想左右無事,聽他說說怎麽個冤枉法,便道:“你別哭了,這樣吧,你把你娘子失蹤的前前後後說一遍,我聽聽,你到底有什麽冤枉的。”

龍子胥抹了一把眼淚,點點頭,抽噎著說道:“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有一天我從外麵回來,我娘子就不見了,我四處找也沒找到。今年開春,他們從我鄰居菜地裏挖出一具白骨,非說就是我娘子,把我抓了起來了,從我家裏搜出一根洗衣棒,發現上麵有血,說是我就是用這木棍打死我娘子的。——我是屈打成招的,我真的沒有殺我娘子啊。”

楊秋池總覺得他說的話裏有什麽不對,皺著眉思索了片刻,還是找不到哪裏不對,決定把情節再理一遍:“你娘子去年初冬失蹤的,對不對?”

龍子胥點點頭。

“那他們在什麽時侯發現那具白骨的呢?”

“今年開春。”

“哦~!明白了……,什麽?今年開春?你說他們發現的是一具白骨?”楊秋池追問道。

“是的,還抓我去看了的,是一具白骨。”龍子胥不知道楊秋池為什麽這樣問。

“一點肉都沒有的骨頭架子?”

龍子胥又點點頭。還是搞不懂楊秋池為什麽要這樣問。

一旁的大板牙也說道:“的確是一具白骨,當時好多人都去看了,我也去看過熱鬧,是一具白骨,沒肉,也沒有衣服,可能是被脫guang了埋的。”

楊秋池的臉色變得嚴峻起來,想了想又問道:“你娘子真的是去年初冬失蹤的?你沒記錯吧?”

“沒有記錯,當時天已經很涼了,為了作冬衣的事,我們還吵了一架呢,家裏就那麽點錢了,買米都不夠,她非要去做一件新的夾棉襖,我不同意,就吵起來了,她還把我的臉都抓破了,鄰居來勸架才拉開的。過了幾天,她就失蹤了。”

楊秋池站起身,在牢房裏走來走去,突然停下來,轉身問道:“那具屍骨在哪裏?”

大板牙說道:“聽說好像秀才娘子的家人領回去埋了。”

“埋了?埋哪裏了?”

“不清楚。”大板牙說。

龍子胥也搖了搖頭。

“除了屍骨,這案子還有什麽東西留下?比如遺物,凶器等等。”

大板牙說:“楊爺,我可真的不知道,當時隻是去看熱鬧去了,聽說挖出來隻有一副骨架,連殘留的衣服都沒有。這凶器嘛,對了,秀才,你是用什麽殺你娘子的?”

龍子胥哭喊道:“老爺,我真的沒有殺我娘子啊!”

“好好好,不是你殺的,是我殺的,行了吧?那他們說我是用什麽殺的你娘子?好像你剛才說是什麽洗衣棒,對嗎?”

龍子胥垂淚道:“他們給我上夾棍,我受不了才承認的。可我真的沒有啊~!”

“你方才不是說他們發現洗衣棒上有血嗎,你沒打你娘子,那洗衣棒上怎麽會有血?”

“那……那是……”龍子胥欲言又止,看了看楊秋池和大板牙,遲疑了一會,才低著頭小聲說道:“那是我,實在沒吃的了,便用那洗衣棍偷偷打死了鄰居家的一頭小豬,拿回家吃了,所以才有血。”

楊秋池眉頭皺了皺,問道:“這事你在大堂上說了嗎?”

龍子胥搖了搖頭,滿臉羞愧:“我乃讀書人,這件事有辱斯文,我……不好意思說。”

掉腦袋的事情,你還不好意思?楊秋池簡直哭笑不得,也難怪,學問再大的人,肚子餓慘了的時侯,恐怕也難抵禦食物的**。轉頭問大板牙:“那洗衣棒呢?”

大板牙說道:“既然是凶器,就應該是在殮房旁邊的小房間裏,那裏專門堆放這些殺人凶器之類的東西。”

楊秋池對龍子胥說:“你先別哭了,我去查看一下你的案子。”然後急步出了牢房。龍子胥一個勁在後麵磕頭感謝。

楊秋池來到殮房旁邊的小房間,以前當忤作學徒的時候,手裏有殮房幾個房間的鑰匙,宋知縣沒讓他交回去。楊秋池打開房門,在一堆凶器裏翻了翻,從十多根木棍中,找到了一根一尺長短的木棒,上麵貼著一張紙,寫著“龍子胥殺妻案凶器。”

楊秋池將木棍拿出房間,在外麵仔細觀瞧,果然,木棒上有明顯的暗紅色痕跡,很像是血跡。

楊秋池將木棍拿回家裏,進了自己的法醫室,關好房門。先提取了木棒上的血樣,然後進行了血跡的種屬試驗。結果出來了,棍棒上的血痕不是人血!

楊秋池的眉頭緊鎖在了一起。他在房間裏來回走動,思索著,方才龍子胥說他娘子是去年初冬失蹤的,而這具白骨是今年春夏時發現的,間隔時間隻有半年。

問題就出在這裏:根據廣德的氣候,一具埋在地裏的屍體,半年時間根本不可能變成白骨!

屍體腐爛的速度與周圍環境有密切的關係,一般說來,屍體暴露在空氣中,腐爛最快,水裏次之,土裏最慢。一般的比例是1:2:8。也就是說,假定一具屍體在地麵並暴露在空氣中,腐爛成為一具白骨的時間是2個月的話,相同條件下,埋在土中的,則必須要花一年半時間才能變成白骨。

埋葬在土中的屍體的腐爛速度,因其土質、埋藏深度和是否使用棺木以及棺木的質量、埋葬的季節因素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說來,屍體白骨化在中國北方約三至五年,南方約一至一年半。

當然,如果氣候悶熱,地熱散發慢,泥土溫度較高,則白骨化的時間更短,南方有的氣候炎熱的地方,夏季埋葬的屍體,不到半年就可以白骨化。

廣德縣的氣候適中,冬季比較冷,根據這裏的氣候,楊秋池判斷,屍體如果直接埋在土裏,至少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才有可能完全白骨化。而龍子胥的娘子是初冬失蹤,如果那時候埋入土中,廣德冬季氣候寒冷,屍體腐化會減慢很多。並且埋藏地點是塊菜地,時常澆水,因此即使是夏天,泥土的溫度應該也比較低,這樣的話,白骨化的時間會更長,半年之後挖出來,應該大部分還沒有腐爛,絕對不可能變成白骨。

因此,這具白骨不可能是龍子胥的娘子的!這具白骨,應該早在龍子胥的娘子失蹤的一年半以前,就已經死亡並被埋進了這塊菜地裏!

龍子胥說那洗衣棒是他用來偷殺鄰居的小豬才粘上的血,方才楊秋池進行的的血跡種屬檢驗,就是檢驗血痕是人的血還是動物的血,經檢驗,印證了龍子胥的說法。

龍子胥殺妻案,原來是一起錯案!

這白骨是誰?要查清這個問題,首先必須進行開棺驗屍。

可是,開棺驗屍沒那麽簡單,尤其是封建禮教非常昌盛的明朝,弄不好要引起公憤的,必須要充分的理由才行。

要是在現代社會,僅僅是白骨化時間與被害人死亡時間不一致這一條,就可以開棺驗屍了,但現在拿這東西去說服宋知縣,讓他推翻他自己半年前的死罪判決,開棺驗屍,他不會幹的,別人也不會相信。

最有說服力的,就是找到龍子胥的老婆!要找不到他老婆,一切都是白搭。隻有找到他老婆,宋知縣和其他人才會相信這具白骨不是龍子胥的老婆,也隻有這樣,宋知縣才不得不推翻他自己的判決,重新審查這件案子,才會允許開棺驗屍。

可龍子胥的老婆都失蹤一年了,上哪找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