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他要找麗萍算賬

他一個人在馬路上漫無邊際地走著想著。

他想的是:從理論上講,馬倩確實不應該屬於他,她應該是天經地義地和古誌華結合在一起的。要不是那個小娘們幹的“好事”,他們簡直就是天真爛漫又純情無暇的天仙配。

而且,若不是自己當初對馬倩的窮追不舍,馬倩至今還是個單純的沒有配偶的姑娘;這時如果誌華心急如火地趕回來,事情也照樣會真相大白……

可惡又可恨的這個方麗萍,竟然卑鄙到如此程度!不僅將誌華所有的信件扣押,(她怎麽會有這種能力?)還模仿兩人的筆跡偽造了兩封萬惡之源的假信!她自己愛不成,也不讓別人得到愛,把兩個善良的男女作弄得死去活來……

還有自己,曾經擁有過馬倩這樣無論是外貌還是內在都美到極限的女孩,今後還能有怎樣的心情去喜歡別的姑娘?人和人是有比較的啊!

倘若當初自己再怎麽喜歡馬倩,再怎樣瘋狂的愛著馬倩,但如果明白她是好兄弟誌華的戀人,絕對不可能會有現在的這種局麵!最多就是在自己的內心深處留有一份小小的遺憾;可是現在,卻已成了難以抹平的創傷了……

愛的奉獻!不錯,這的確令人感動,令人敬佩,甚至令人震撼!但是,在這奉獻的同時,必須要付出多麽大的痛苦付出多麽大的精神代價才能得以實現!

這個壞女人!她傷害的人太多了!也太淒慘了!這筆賬,一定要找她清算!

突然,一個可怕的念頭在他的腦際邊一閃而過,他竟一下子情不自禁地渾身都豎起了雞皮疙瘩。

隨之,這個念頭竟然在腦海裏越來越清晰:這個女人該死!我要去殺了這個女人!至少要讓她終身殘廢!要讓她這輩子永遠記住自己所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孽!

他雖然是個聰明絕頂的人,但又是個性格暴躁的人;憤怒過極對於人的大腦來說,會失去很多正常的思維和冷靜的細胞。杜晴現在正處於這種極端的義憤填膺的狀態,弄不好他真能幹出什麽傻事來……

也許,是他剛才酒喝多了,也喝得太猛了,是酒精在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因為他的酒量並不大,應付應付生意上的場麵是可以的,真正的像東北人那樣拚酒,他都必須要用智慧來尋找台階的。

然而,他真的會去殺人?就算他有殺人的動機,那他是否真有殺人的膽量?別忘了,他還是個名正言順的國企老總!

問題的關鍵是,這時候的他為什麽會沒有一點法律意識,為什麽不去想想這件事或許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加以懲治,何必非要通過自己動手才能解除心頭之恨呢?

這個世界上讓人無法理解乃至根本不可理喻的怪事就是多,往往是你認為這個人不可能做的事,往往是你認為這種事絕對不可能發生在這個人身上的事,偏偏就是在這個人身上發生了。

它完全出乎你的意料之外;這種現象可以包括是你最親近的人在內。

把話題說大點,就像當年國民黨蔣介石的八百萬武器裝備精良的大軍,他們會料到竟然輸給了小米加步槍的解放軍八路軍?而且是輸得一敗塗地,大好江山拱手相讓,自己隻能藏身於彈丸之地的台灣……

而現在,這種不可想象的事情正在這個男人的身上醞釀著。

杜晴坐公共汽車趕回公司,他來到餐飲部的廚房間拿了把月牙形的披刀。這時餐飲部的人都已下班,但即使有人在,他是公司的副總經理,行使的又是總經理的實權,根本不會有人來阻止他做任何事。

他帶著三分怒氣七分酒氣,(科學的說法,紅酒的後勁遠大於白酒)直往麗萍家的方向而去。

他認識麗萍家,也見過方麗萍其人。那是古誌華還在上海音樂學院就讀時帶他一起去做客的。

夜,已經很深了。

他竟真的把披刀插在腰間,略帶搖晃地來到麗萍家的門口。因為他以前來過這裏,所以感覺上並不陌生,他甚至還到過麗萍的房間,還在那個房間裏聽過古誌華彈奏鋼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