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方麗萍的陳述

“……鑒於被告杜晴犯罪行為性質惡劣,嚴重影響了一個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且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其作案工具均已在現場提取。綜上所述,可以明確無誤地證明被告有鮮明的犯罪動機。因此,本公訴人向法庭提出公訴,請法庭對故意殺人未遂罪杜晴從嚴判決,以確保每個公民的人生和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的安定……”

坐在證人席上的麗萍的父母相互對視了一下,吃不準他們此時此刻的心裏究竟在把問題往哪個方麵思考。

因為在被告席上站著的,除了杜晴,還有他們的寶貝女兒麗萍。

台下的馬倩和古誌華聽了公訴人的起訴書,頓時感到渾身的緊張:杜晴明明沒有動手殺人,被害人一點傷害都沒受到,怎麽就能定他為故意殺人罪?

其實這兩人在學校的專業上都是高材生,但對於法律,他們實在是門外漢。

他們完全不明白所謂的犯罪未遂隻是一個過程;而且因為情緒過於激動,公訴人話中的“未遂”二字都沒仔細聽清楚。

“被害人方麗萍,請你陳述一下當時的受害事實。”台上的一個審判員向麗萍說道。

麵對這樣莊嚴而神聖的場麵,麗萍就是再怎麽樣的淡定,再如何的坦然,畢竟她還是一個女孩子,而且是有生以來第一次經曆這樣的狀況……

所以,她還是不由自主的在神態上顯得有些拘謹。

她往台下掃視了一下,又朝旁邊被告席上的杜晴看了看,她可能有點口渴,連著咽了兩下喉嚨,但還是沒有開口說話。

看她的神情,她仿佛是在緊張的思考當中,又仿佛是在自己的內心激烈的鬥爭當中。

“請被害人方麗萍陳述當時的受害事實。”審判員又重複了一遍。

台下的古誌華馬倩和暑娟他們,這時都已經把心提到了喉嚨口。

季芳的兩隻手緊緊地抓住瑞濤,她是個謹小慎微的人,因此她的緊張的情緒完全流露於外表。

他們都聽瑞濤請的律師說過,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隻要當事人一口咬定被告是帶著凶器去殺人的,哪怕是一根汗毛都沒碰到,罪行照樣可以成立,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到時候官司隻是吃多吃少的問題了。

現在,此情此景,對杜晴來講,要減輕罪過,或者說證明他並沒有犯罪,麗萍的陳述也許是最高檢驗標準了,她說出的每句話,對於這個案子來說,甚至比審判長的話還要有分量。

隻有那個總經理老頭,坐在第三排的位子上,根本看不出他有什麽急躁的跡象,他從一開始到現在,始終是一副悠然篤定的樣子。

他的腦子裏到底在想些什麽?他難道對杜晴命運的最關鍵時刻一點都不揪心?倘若杜晴真的吃官司了,公司裏缺少了這麽一位重要的管理人員,他能有現在這樣的逍遙和自由自在?

“我現在仔細的回想起來……”麗萍終於開口說話了,可能是她思想鬥爭的過程已經完成,她已經確定了自己該如何陳述,因此她的語氣顯得比較從容,她有板有眼的繼續說道:

“被告當時其實並非想殺人,他可能隻是因為過度的憤怒而作出的一種非理智的魯莽行為……

“……他隻是想在我麵前對我所做的卑劣行為作出強烈的控訴;因為我的傑作使他擁有了一段刻苦銘心的愛情,這段愛情令他如癡如醉,而現在又必須要放棄……

“……我非常理解這種失去真愛在心靈上有多麽疼痛,也完全能夠體會到這種欲罷不能忘的精神折磨和感受……

“……他虎視眈眈的拿著刀對著我,卻絲毫沒有要動手的跡象,他隻是用最能夠鄙視我的語言來罵我,以此來發泄他心中的怨恨……

“他的這種怨恨不完全都是在我身上,也來自於他自己心中的那份將不得不失去的愛……

“如果他要殺我,在他進房間的一個半小時裏隨時都可以下手,但是他沒有。我們始終處於一種對話狀態,因為我們本來就認識……

“……我要向法官陳述的事實是,被告應該是個典型的熱血男兒,說他有故意殺人動機實在是言重了,充其量隻能說是恐嚇我,或者說是在用語言來羞辱我……

“……因為,從頭到尾,我絲毫沒有感覺到他有真正要動手行凶的任何意識和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