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依靠黑道勢力撐腰已經不是什麽新鮮事,當時在百樂門樹起的大旗是後來崛起的馬光華。

百樂門是租賃影劇院改建的一個娛樂場所,百樂門開業後,這裏成了馬光華盤踞的一個地方。

這裏的保安,其實都是打手,值班室裏藏著大量的刀具、管刺。

說到管刺,這是混混們的發明,一根暖氣管子切成一米長,頭上削成45度的斜角。用它打人,對方近不了身;用它捅人,血濺不到自己的身上。

那時的百樂門成了時尚前衛者休閑的場所,也成了地痞流氓雲集的地方。

眼看著比自己出道晚的馬光華混得風生水起,劉建東自然咽不下這口氣。

一天晚上,他在外麵吃過飯喝過酒後,帶了幾個弟兄到百樂門玩,進門時他拒絕買票。

“我是東風。”

“我不管你是東風還是西風,你得買票!”保安當然也是混不吝的主兒。

不過他後來還是進去了,但那一晚上心裏就不痛快。

那晚他喝高了,要走時馬光華還很禮貌的送到了門口。

一個保安給劉建東敬了顆煙,被一巴掌打飛了。馬光華上前勸說,劉建東趁著酒勁甩手給他一個嘴巴。

“好,東風,你這是敬酒不吃吃罰酒。”馬光華扭頭走了,他的手下嘩啦擁上去,雙方對打了起來。

劉建東的人少,而且喝多了酒,根本不是對手,他和兩個手下受了傷躺在地上,被接到報警趕來的民警送進了醫院。

但麵對警察詢問,他們三緘其口。

打傷了劉建東,馬光華心裏也知道有麻煩,於是他請一個有資曆的老炮兒去找劉建東說和。

那人讓劉建東開個價把這事了了,沒想到劉建東大度的說,“咳,都是吃江湖飯的兄弟,什麽錢不錢的,那天我也喝多了。”

其實他早就做好了打算,不要錢那就是要命!

三天後,他派的三個盯梢者盯

住了馬光華,盯梢者親眼看著馬光華上了一輛雅閣便通知了劉建東,劉建東又通知了雇來的殺手。

晚上9點左右,馬光華和4個手下來到百樂門門前,還沒下車時身後突然閃出三名蒙麵人,手持獵槍一個勁猛射,馬光華中了三槍當場被打死,另外四個人也受了重傷。

從那以後,劉建東一戰成名,但畢竟人命關天,多了把事情擺平,他不惜血本花了兩百萬居然請到了當時江湖上一位叱吒風雲的人物幫忙擺平,那人就是當時已經名震江湖的洪山會龍頭譚天酬!

這天上午,KK慢搖吧正在打烊,但門口停著三輛車,裏裏外外都有人把守,氣氛與往日迥然不同。

劉建東正坐在慢搖吧裏和幾個兄弟喝酒,他揚起“綠水鬼”勞力士看了看,“時間到了,告訴弟兄們做好準備。”

“東哥,何必這麽興師動眾,那不過是個小崽子而已,借他個膽子也不敢來。”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那小子有那麽好的身手,而且居然敢動手打傷我弟弟,恐怕是有點兒來曆。”

“這年頭不知死活的小子太多了,要是他知道你東哥的名頭早就嚇破膽了。就算他真有來曆又能怎樣,咱們兄弟在海天怕過誰!依我看,他要是來了,什麽廢話都別說,直接把他廢了!”

“話是這麽說,但我現在隻有一個顧慮。”

“什麽顧慮?”

“別的我都不怕,我擔心的是萬一他要是洪山會的人怎麽辦,如果真動了他,我該怎麽向譚爺交待。”

“哈哈,東哥,我看你生意做得越大膽子反而越小了,那小子怎麽可能是洪山會的人,我看最多就是個生瓜蛋子。”

“等那小子來了再說吧。”

“來了,來了……”

“哦?來了多少人?”

“臥槽!那小子居然是一個人來的!”

“大家都給我聽清楚了,把家夥都收好了,沒我的話誰也別動。”

輛黃皮出租車緩緩停在KK慢搖吧的前,車上下來一個神采奕奕的少年。

他留著一頭半長不短的頭發遮住半張臉,戴著一副蛤蟆鏡,肩上背著一個帆布軍挎,身上穿著一件黑色緊身背心,一條露膝牛仔褲,踩著一雙瘋馬皮的休閑鞋,外衣隨便搭在右肩,嘴裏叼著一支香煙,嘴角掛著一絲與年齡不符的冷漠。

他下了車從門口幾個男人中間穿過,連瞧都沒瞧一眼便徑直推門而入。

他在大廳中央一站,把在場的人掃了一眼:“誰找我?”

“媽的,這小子挺橫啊!”劉建東暗暗罵了一聲,往後一靠勾了勾手。

少年把墨鏡往下拉了拉,淡淡一笑,過來一屁股坐在對麵,二話沒說拿起桌上的酒瓶給自己倒了杯酒,53度的白酒居然一口幹了。

他吐了一口氣,“有什麽話快說,我趕飛機。”

劉建東眯了眯眼:“年輕人,有種,居然敢單刀赴會。”

“單刀赴會?哈哈,沒想到你還挺有文采的,我喜歡這個詞。”

“昨晚我出去辦事,回來之後才發現我弟弟被人打了,冤有頭債有主,我現在就當麵問你一句:是不是你幹的?”

少年滿不在乎的端起酒杯:“我來就是想問問,那個王八蛋死了沒有?”

一句話出口,在場的幾個人全都炸了廟,一個個作勢就要過來。

劉建東橫了一眼,“我說過的話都忘了麽!”

他咬咬牙齒,給自己倒了一杯白酒一口悶了,“小子,你有種,倒退三十年我比你還囂張,囂張沒問題,但要有資本。”

“有沒有資本不是用嘴說的。”少年又喝了一杯酒。

“你打的那人是我親弟弟,肋骨折了三根,眼睛差點兒瞎了,腦袋也破了,恐怕沒有一年半載都下不了床。小子,你跟姓劉的多大仇,竟然出手這麽狠。”

少年一笑:“我根本就不認識那個雜碎,我打他隻因為三個字:看不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