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坑同行不償命

“對不起,先生,我確認一下——您是要起訴隆盛食品有限公司,侵害了您的委托人‘黔貴L幹媽’公司的商標專用權?也就是告隆盛食品賣假貨?”

受理窗口的小姐,結果馮見雄遞過去的材料,略微有些不信地又重複確認了一遍。

馮見雄還以為對方是在質疑他“你明明不是律師事務所的,隻是某法律援助中心的,憑啥接這種案子”,便強硬地解釋道:

“怎麽?材料不夠充分麽?還是說覺得法援不能用於商事訴訟?請注意:這不是合同糾紛,是侵權行為,按照相關法條,法律援助也是可以介入的!”

立案窗口的小姐連忙製止他說下去:“不不不,先生您誤會了,我絕對不是這個意思——你的代理資格沒問題,我沒有質疑這一點。我隻是確認一下你是要在我們這兒起訴……”

說著,那小姐手上活兒倒是不慢,三兩下就把立案材料整了。

不過她的內心,倒是頗為哂笑的:怎麽還有這種愣頭青,到企業所在地法院直接打上門起訴的?難道連“地方政府保護本地納稅企業”這種潛規則都不知道麽?

要知道,後世《新J報》的無良小便捏造材料栽贓中聯Z科惹出誹謗官司的時候,浮南佬可是從CS調了警力跨省偷襲、突擊辦案把人從浮北佬的地盤上抓回來的。然後一番**,那個自稱“硬骨頭還有兩三根”的報社就跪地求饒了。

如果指望浮北佬當地的警力幫浮男人做事……嗬嗬,那早就被三一XX如此如此了。

(注:我不是黑某些“民族產業”,不否認這些企業都是“實業救國”的。不過生意麽,再昂揚的企業,也有“商業互黑”的需要,隻不過老百姓看不見而已。商業律師也好,財經記者也好,經濟學者也好,某種程度上都是資本家的夜壺,幹髒活的時候總要收買出來用一用的。)

“連立案小姐都不看好我們呢,是不是太冒險了?”史妮可在一邊旁觀了全程,內心還有些不確信。

“放心,我了解過這個對手,沒什麽大不了的。”馮見雄有恃無恐。

……

“老板,我們被人告了!區法院立案庭的何科長剛才打電話通知我的,傳票這兩天就到。”

市郊,隆盛食品的廠區。

唯一的一棟三層辦公小樓樓頂,鄧長春的辦公室裏,他的秘書兼“綜合管理部部長”小賀慌慌張張地衝進來,連珠炮似地說出這個事兒,連敲門後那聲“請進”都沒等。

隆盛食品就是一家薄利多銷打價格戰的食品企業,專做醃漬貨,主要是海鮮。這樣的公司,可見管理班底架構是很簡陋的。

公司對於衛生工商食監這些衙門,倒是要經常迎來送往接待。但司法層麵的官司,真是一年也不一定惹得到一件——平時最多碰到幾期勞資糾紛導致的勞動仲裁。

這也難怪一聽說公司被告了,秘書小賀就慌了神。

“KAO-SAI-YI-KUA-YI-NA-YI-DONG-MU!”鄧長春對秘書的毛躁很不滿意,蹦了一句甌語方言粗口。

作為十大最難聽懂方言之首,諸位看官自然是沒必要聽得懂的了。

罵過之後,正事兒還是要辦的,鄧長春訓斥道:“到底是什麽案由被告了?誰起訴的?給我說清楚!”

“是是是。”秘書連忙反應過來,“是‘黔貴L幹媽食品公司’告的,案由是商標侵權。”

“亂彈琴!我們的商標是成功注冊下來、還早就在先使用了的,憑什麽告我們侵權?字眼圖案也不是完全相同嘛!”

鄧長春還充內行,作指點江山狀藐視了一句,然後又想了想,才不情不願地翻了好久的名片夾,挑出一張來,吩咐秘書找律師。

鄧長春的公司,平時連專人的法律顧問都沒有,所以請律師這種事情自然不講究,就圖個快,從本地的大律所‘澤達事務所’找了個要價便宜的年輕律師——他前幾年開始做這筆仿冒生意的時候,還忍痛花過一小筆谘詢費,請對方律所谘詢過怎麽操作,所以還算是有“良好的合作曆史”。

兩小時後,律師就匆匆趕到了他的公司。

說是“年輕律師”,其實也是三十四五歲的了。

那人一進門,就跟鄧長春寒暄起來:“鄧總,幸會,鄙人李義風,如果您決定和我所合作的話,那麽這個案子就是我負責了,以後還望大家通力配合。”

“不客氣,要李律師多多關照了,先看看案子材料吧。”鄧長春也不擺架子,拿煙對著辦公桌對麵的會客沙發晃了一下,示意李義風自便。

因為連正規的法院傳票都還沒來、隻是靠區法院立案庭裏有平時打點過的熟人通風報信,所以鄧長春和秘書小賀也提供不了多詳盡的資料,隻能是一問一答地口述。

“對方是什麽事務所代理的?”李義風先問出了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他連原告是誰都還沒問,就直接問原告的代理律所,看起來有些本末倒置,但行內人都知道這是該有的職業病。

因為原告企業的名字,律師不一定聽過,也不能最快評估出對方的能量。但圈內有名的大律所,律師們肯定都知道。如果原告委托的事務所很牛逼,那也能間接證明原告很有實力。

另一方麵,雖說案子的勝敗理論上是看雙方誰占理——但如果占理的一方就能贏,那這個世界還要律師幹什麽?名律師還憑什麽收那麽貴的費用?

再退一萬步講,名律所名律師也是有眼色的。如果太不占理,哪怕加了律師BUFF還是肯定贏不了,名律所一般就不會接這種案子了,免得壞了自己的名聲(除非是原告太有錢,明知律師和他說了案子必輸,還花重金強請。)

秘書小賀果然不專業,剛才的關注點與李義風明顯不同,一開始都沒關心對方的代理人。此刻被問到,連忙回去翻剛才打電話時隨手記的便箋,說道:“呃……這個……那個……好像有點不太對?對方沒有代理律師事務所……”

李義風不由得對對方的業餘程度一陣鄙夷:“怎麽可能?難道是原告本人來自訴的?”

小賀更急了,支吾著說:“啊……也不是,哦,找到了,對方是一個大學掛靠到地方司法所的法援中心的人。不是說這些人也能打打假官司的麽?”

李義風一愣,隨後無比猖狂地狂笑起來:“法援中心?哈哈哈哈!那肯定是個出不起律師費的窮逼原告了,這種官司肯定不費吹灰之力啊!”

猖狂地笑完之後,李義風還轉向鄧長春,賣弄他對圈內潛規則的見識。

以示他李大律師雖然在本省第一的澤達事務所裏隻是個敬陪末座的家夥,但拿到社會上還算是一號人物的:

“鄧總,你不知道,法援中心的人都是不拿錢白打的,有個屁的水平!一般都是刑事案件,嫌疑人本來就是個慣偷搶劫犯之類的窮逼,訴訟法又要保護他的辯護權利,所以塞個連律師證都考不出來的辣雞去做義工。真有本事的,一考出證就離職了。

還很多法援的人甚至開庭前什麽調查都不做,就逼於無奈跟嫌疑人會見一麵,然後一開庭就勸嫌疑人認罪伏法,說兩句‘誠心悔過,請求輕判’的話,就算走過場了!理論上法援也能幫人打假,但都是些品牌、技術持有者是很窮苦的自然人的情況下,才會請的……”

李大律師洋洋灑灑賣弄了好幾百字的內幕,一旁的小賀很想打斷糾正,但又不敢,隻能是憋到他買弄完、端起杯子喝茶潤喉的時候,才若若地插了句嘴:

“李律師,情況和你想象的不太一樣……雖然對方代理人比較弱,但是原告方是很強勢的大企業,是黔貴省的‘L幹媽食品公司’——您平時吃辣麽?吃辣的話應該都聽說過。”

“噗——”

李義風剛是賣弄完嘴皮子口渴的當口,才給小賀找到了插嘴的機會。所以聽到這句話時,正好是一口熱茶含在嘴裏,聞言頓時狂噴而出。

“咳咳……他們有病啊!年銷售20億的公司,不請個名律所做打假官司,反而去請個法援中心的?”

李義風心中那叫一個氣啊,自己剛剛買弄完對圈內潛規則的見識呢,結果對方所言和自己預料正好截然相反,這不是赤果果的打臉嘛!

要是剛才自己不那麽急於表現……等對方把所有信息全部說完該多好?

“誤會,誤會,鄧總,這裏麵可能有些誤會。既然是這樣的大公司告你,我需要好好了解一下詳細情況,倒是不能那麽快下結論了。關於涉案事實,麻煩你全部跟我說一遍,或者讓別人給我陳述也行……”

李義風陪著笑,一改開始時的賣弄,相對謙虛地了解起案情。

他一邊聽著,一邊還打開電腦,上法院係統的公開網站查詢一些案例記錄,有些查不到的東西就隻能給所裏的同事打電話請幫忙。

沒過多久,一副展現對手實力的圖景,就慢慢在李義風的腦海中鋪陳開來。

“這個對手……不容易對付啊,鄧總,你要相信我們所的實力——這個案子對你非常不利,我可以想辦法讓你不賠、少陪錢,還盡量在現有範圍內繼續使用。但是,你也別有不切實際的太高期望。以後再想擴大市場、跨省銷售,那是不可能的了。”

李義風這番話,顯然還是打了折扣的,事實上,他自己都沒把握把剛才說的那些都做到。

而他沒敢說的那些,顯然是完全不可能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