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最後底牌

比賽進行到這一刻,雙方的言辭交鋒其實早已超出曆史上同一辯題的發揮水平了。

換句話說,哪怕今天有一個剛剛看過2007年這場“政府該不該控製私家車數量”國際大專辯論賽原視頻的人,並且把正反方每句話都背下來。

然後趁熱立刻穿越回馮見雄和羊薇薇對陣的賽場上,當一把文抄公。

那麽,這個文抄公在馮見雄和羊薇薇麵前也是必輸無疑的。

辯論是個技術活兒,是高智商精英人士玩的遊戲。在這個領域,哪怕開掛做了文抄公,弱智還是弱智。

如果自己功底、素養、內涵、應變不過關,就是給他重生的機會也拯救不了。

因為,曆史上那支正方隊伍,場麵氣勢其實並不弱,輸就輸在腦子裏對“依法行政”、“什麽人納的稅就該給什麽人花”這兩點沒那根弦。

本來這也是07年國內大學生的常態,因為國人習慣了政府隨便行政。除了專門學過行政法的之外,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去質疑行政行為的依法性。而正是對這一點的缺失和蔑視,讓曆史上的正方遭到了絕大多數作為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評委團的反感。

現在,經過層層對具體施政手法的辯駁。馮見雄和隊友們,其實已經履險如夷地把“不依法行政”、“稅金取用對象不當”這兩個大坑都繞了過去。

所以,比賽徹底進入了一個未知的領域。

一個哪怕重生者都絲毫不能獲取先知優勢的領域。

不過,羊薇薇也比曆史上的反方隊員們要更強。這讓比賽的精彩程度和對抗性得以繼續推向最後一個**。

……

湯雯和陳漢的抵抗不成體係,被田海茉和虞美琴殺得節節敗退。

理清思路的羊薇薇,終於當機立斷把本來準備留到總結陳詞的最終殺手鐧,拿了出來。

“對方辯友剛才質問我們,對於‘市場經濟的自由選擇’和‘供給稀缺、價高者得會加劇社會不公平’這兩個觀點,究竟支持哪一個。我想說,對方辯友的選項未免太過霸道,缺乏邏輯——因為這兩個觀點明明是可以同時支持,並不相互矛盾的嘛!

對方辯友非要我們做出選擇,我倒是想聽聽對方辯友陳述一下你們認為這兩點矛盾的理由在哪裏!”

羊薇薇這番質疑,顯然是針對剛才田海茉反駁湯雯時的說辭。

田海茉微微一愣,被蓄勢已久的羊薇薇的突襲搞得有些錯愕,但她知道這個問題必須她親自回答,如果直接甩鍋給馮見雄,會給評委們留下一個不好的印象。

在辯論賽上,即使自由辯論環節雙方可以任意人回答對方的問題,但還是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則,那就是誰提出的假設,誰就有義務本人證明它。

否則,很容易被評委們覺得“這個隊伍就一兩個人有能耐,其他人都是賽前準備好台詞、缺乏臨場質證應變能力的花瓶”。

田海茉看不出羊薇薇話中的陷阱,隻能是謹小慎微地措辭:“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尊重市場經濟的自由選擇和調節,稀缺的東西當然會漲價。錢多的人就自然可以排除錢少的人,這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

羊薇薇狡黠地一笑:“那我隻能說,對方辯友的見解太狹隘了——首先,車牌數量被限製,並不是市場經濟導致的資源稀缺,是行政調控人為製造的稀缺。所以純粹用錢來限製窮人的選擇權,本來就是對公民自由的限製。

如果這種行政調控性的稀缺,也能砸錢解決的話,難道對方辯友認為春運時倒票的黃牛檔也是合法的麽?那為什麽每年國家還要動用那麽多警力打擊那些火車票販子呢?那些票販子不也是實現了‘讓有錢人也可以加價買得到火車票’,從而釋放了‘自由市場的需求’麽?”

田海茉一時有些語塞,她還真沒想過黃牛檔為什麽犯法的問題。加上全隊就她一個不是學法的,倉促之下僅僅想了兩秒鍾,她就應急說道:“這個……這個是因為黃牛檔囤積居奇、人為製造了額外的稀缺,蓄意炒作哄抬了火車票的票價,這種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的炒作行為當然應該被法律製裁了……”

“不不不,對方辯友你完全沒有理解黃牛檔之所以非法的法理依據——按照你的說法,那就應該隻有那些‘囤積居奇、炒作哄抬’的黃牛檔非法了。可事實是國家法律認為一切黃牛檔都非法——

眾所周知,目前國家對於春運等旺季購買火車票的限製,已經發展到了一個窗口一次排隊、一張證件隻能有限購票的管理程度了。哪怕是黃牛,也沒法和過去年代那樣‘排一次隊買幾十上百張火車票’。所以黃牛裏麵有很多底層的人,其實是賺了個辛苦錢。

比如當當地的社會平均時薪是一小時10塊錢時,有些無業遊民或者低收入者,他們的時間價值比較低賤,不值10塊錢一小時,那他們就會選擇去幫人排隊,然後假設一張火車票要排五個小時隊才能買到,他們就加價50塊轉手。

這時候,個人時間不值錢的人依然會親自排隊買票。而工作時薪較高、一小時值30塊、50塊的相對高收入人群,就會選擇不親自排隊、而用每小時10塊錢排隊費的代價從黃牛手上買票。

按照對方辯手的理論,這種賺辛苦錢的黃牛就該不犯法了,因為他們完全是在尊重市場、出賣自己的辛苦勞力啊——但國家依然認為這種黃牛是犯法的,也認為‘仗著自己用同樣多的時間去賺更多的錢然後買人排隊’的人也是不道德的,請問對方辯友又如何解釋?

如果解釋不了這個問題,豈不是恰恰證明了我方觀點:對於行政製約導致的稀缺資源,靠‘價高者得’也是一種對社會不公平的加劇!”

羊薇薇這番話足足花掉了反方半分多鍾的自由辯論時長,把此前省下來的優勢時長一股腦兒重新花完了,估計最後反方會提前用盡該階段的時間。

但是反方的隊員們聽了,都鬆了一口氣,覺得羊薇薇這番略微冗長的發言也是值得的。

田海茉腦中一陣徹底無解。

這個問題的角度實在太刁鑽。

而且關鍵是她一輩子都沒想過“哪怕是簡單出賣自己勞力賺辛苦錢的黃牛,為什麽也是犯法的”這個問題。

其實,90%的國人,潛意識裏都覺得如果隻是賺個辛苦錢,幫人代排隊,那麽黃牛也不該是非法的。

但偏偏羊薇薇卻能妙到毫巔地把這個問題引申過來,作為攻擊限牌行為“加劇社會不公平”的攻擊點。

問題,又引回到了“政治正確”、“意識形態”的高度層麵,一個不慎,就有可能落下“暴政的支持者”的陷阱,著實是凶險異常。

其實,從剛才羊薇薇開始發言時,虞美琴的腦海裏也就已經開始高速運轉,想著對策了。

她大致知道“苦力型黃牛”之所以犯法的原因,但她不知道怎麽把這些知識利用、組織起來,反駁羊薇薇的觀點:

“這種黃牛之所以也犯法,從法理上來說,應該是因為國家認為這種‘用時間買時間’的交易是不被允許的。

也就是說國家對於具有行政限製/補貼的福利/保障性資源,采取了‘必須本人花資源排隊’才能獲取的門檻。

比如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不是加錢就能買的,那些是保障性的東西。必須是本戶‘在本市有戶口、且家庭住房環境困難程度達到XX級、持續多少年’才能申購。而假借別的‘確實很困難但連經適房都買不起’的人的‘苦’,去騙購經適房,顯然是非法的。

具體到春運火車票的問題。政府希望人民是投入時間來篩選稀缺。即假設買票平均要拍5個小時隊伍,一張票假設是100塊錢,當地社會平均時薪是10塊,那麽最終的隱性綜合成本其實是150塊錢。

但如果一個人時薪是50塊錢,他實名製親自排5個小時隊伍買來票,最終的隱性綜合成本就是350塊錢了,他買票的實際成本比窮人高得多。

政府之所以打擊黃牛,為的就是‘不讓時間更值錢的人有機會買時間不值錢的人的時間’,逼高時間值錢人的額外購票成本,倒逼這些人不要去搶火車這種保障**通工具,逼得有錢人去坐大巴或者飛機。

可惜,法理依據我是知道,這番話怎麽解釋呢?要是直接這麽說,對我方的觀點就太不利了。私家車限牌拍賣就會被扣上‘加劇社會不公平’的帽子啊……”

虞美琴思前想後,總覺得自己的知識存量和邏輯是夠用了,也比田海茉要高出一籌,但依然沒法接住羊薇薇這最後的大殺招。

幸好,天命並不需要虞美琴來接這個招。

“請對方辯友注意:不要偷換概念!春運火車票、貧民廉租房,這些都是社會保障性資源,當然可以談‘社會公平’問題。但私家車並不是保障**通——城市公交,哪怕緊急狀態下,出租車,這些才是保障性公交。私家車本來就是一種主要體現社交性附加值的需求,怎麽可以和其他保障性務求類比呢?”

虞美琴和田海茉聽到這個聲音,就莫名鬆了口氣。

馮見雄開口了,一切都能搞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