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精微奧義

作為“公眾人物”,和女朋友假分手自然要找個合適的契機和理由、最好再醞釀一個讓公眾容易理解的氛圍,這樣才能對彼此的名聲傷害降到最低。

所以,馮見雄也不急於一時。

那一夜他估摸了一下,過個半個月再正式對外宣稱分手,也就差不多了。

這樣也能淡化一下“史妮可是因為在法援中心的事兒上犯了錯,才被馮見雄甩了”這種可能出現的誤會。

雖然事後看來,馮見雄的做法有些多慮——因為,在師大,甚至在外校,後來根本沒有女生因為他甩了史妮可而覺得馮見雄是壞男人、絕情。

恰恰相反,好多迷妹都彈冠相慶,慶祝雄哥終於恢複單身了。

壞?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後來真正吐槽、攻擊馮見雄的,九成九都是男人。

……

一夜過去,第二天一早南筱嫋和田海茉就告辭了。

馮見雄親自驅車、送田海茉去了中央門車站。又說了些惜別的話,囑咐田海茉一路小心。

上車前,馮見雄還拿了一些貴重的禮物,以及他從星島得來的最佳辯手獎牌,一並交給田海茉,讓她到了錢塘之後,有空把這些東西帶給姐姐馮義姬:

“茉茉姐,這些東西快遞不方便,不好保險,還怕丟。你有空的話去趟我家,帶給我姐。”

田海茉翻看了一下,打趣道:“這麽急?你最近都不回錢塘了麽?”

“嗨,本來是打算星島回來在金陵稍微住兩三天、料理點兒應酬就回去看我姐、報個喜的。這不妮可給我惹禍了麽,生意上還有些善後,得在金陵處理兩周。怕我姐等急了。”

田海茉不禁笑謔道:“沒想到你這麽能耐,居然還是個姐寶男。行,那我明天晚上就給你送去。”

說罷,她就登上了長途車。

馮見雄目送田海茉去遠。了卻這樁心事之後,他想起劉教授那邊的事情也已經一拖再拖——從上周五出了史妮可的事兒、耽誤到今天已經是周二了。

還是先抽空把劉教授這邊的事兒也了斷了,再想其他的吧。

於是,他給劉教授打了個電話,表示今天有空,可以詳談。包括相關的學術材料、計策思路,他都已經整理好了。

劉教授今天上午沒課,下午本來是有點事兒,但聽說馮見雄要插隊,劉教授趕快把別的事推掉了。

“小馮,你在城裏呢?那你直接去房管局,我們先把過戶的事兒辦了,然後我帶你去看房子,下午慢慢談!”

“老劉,我知道你的誠意了,看房子其實也不急……”馮見雄還有些不好意思。

“要的要的,一定要看,看了你就知道絕對值!”劉教授電話裏的聲音非常誠懇。

既然如此盛意難卻,馮見雄也就順水推舟。

奔忙了兩三個鍾頭之後,堪堪已經到了午後。

辦完所有手續,看著契稅完稅證明上的內容(製作房產證還要時間,07年辦證沒那麽快),莫愁湖東路上那套湖景房,就算是歸到了馮見雄的名下。

各種稅費,自然是按照最能避稅的路子走的。

一老一少也沒工夫正兒八經到外麵吃頓飯,劉教授就在小區樓下找了家小館子,留下幾百塊錢,揀貴的菜點了一堆外賣,留下地址吩咐一會兒送上樓來。

然後劉教授就殷勤地給馮見雄領路,先上樓看房子,順便討論修法大計。

……

馮見雄跟著劉教授,搭電梯上到頂樓。

劉教授看起來就像是做大事兒的人,很沉得住氣,隻顧先指點馮見雄觀景,絕口不提問計的事情。

馮見雄略微掃視了兩圈,就知道這套房子絕對值劉教授說的“300多萬”。

這是一處隻有五六幢高層樓的高檔小區,而且是招保萬金級別的四大頂級開發商的手筆,規劃環境質量都過硬。

劉教授這套房子,還是一個頂層整層的戶型(18樓),扣著280方的麵積做的(為了降低稅率),是整個樓盤最大最好的戶型。

實際上算上附送麵積、頂層閣樓、跳空,使用麵積遠遠不止房產證上寫的數字。

最關鍵的是,因為一邊臨著莫愁湖、另一邊靠著秦淮河,所以頂層帶來的景觀效果就非常好。

如今這邊已經要一萬多一平米,持有到2017年大約4萬5至5萬一平(當然後世的馮見雄並不知道,因為他讀完書就離開金陵了,也沒打算在金陵置業,沒關心過)。

馮見雄一邊看,劉教授一邊還怕他不認可房子的價值,在那兒給他解釋:“這個盤是02年開盤預售的,從我付錢到現在,剛好滿5年了,所以稅費可以省一些。

但你也知道的,如今國內的地產商怎麽肯蓋好房子再回籠資金?都是地皮到手稍微起個地基、拿到預售許可證就開賣了。

我們現在在的這幢,是02年交的錢、04年底才蓋好交付的。我05年開始裝修,裝好到現在也就一年多點兒,基本上也沒住過,完全就是新房。一直擱在這兒散味兒,你隨時可以辦事用。

我5年前付錢的時候才6000多一平,但現在你拿出去喊1萬2一平肯定搶著要,這都是實打實的價。說不定遇到喜歡湖景房的、喜歡莫愁湖景致的,1萬3到1萬4都能出手。”

馮見雄在那兒俯瞰莫愁湖觀景,入了神了,所以一時沒有答應,倒惹得劉教授不安起來。

直到門鈴響了、樓下小飯店的老板娘把一堆外賣送上來,馮見雄才回過神來。

他聽劉教授越說越自誇,笑著擺擺手:“放心,我沒懷疑這套房子的價值——來,咱邊吃邊聊,談正事兒吧。”

兩人在大餐桌上把菜肴擺開,劉教授還從儲藏室裏拿出一瓶茅台,開了給各自斟滿一杯。

馮見雄也把今天特地隨身帶的相關文件、自己的筆記拿了出來,很隨意地攤在桌子上。

兩人碰了一下杯,馮見雄吃了幾口豬耳、牛尾之類的涼菜,馮見雄就開始麵授機宜。

“這次最高院的《解釋》我通盤看了,有個很大的漏洞。如果你這輩子打定主意站隊國知局了,那把這個風險的係列論文課題做出來,絕對可以再高升一步,成為國知局的常備專家組成員。當然,也會得罪最高院,所以你本人這輩子就別打去律師事務所、親自下場打官司的主意了。”

馮見雄的開場白,調子就定的很高。

但劉教授絲毫沒覺得馮見雄在吹牛,也沒有插話,隻是擺出一副虛心聆聽的樣子。

沒辦法,馮見雄創造奇跡的事情已經做了太多了,以至於和他合作過的人都習慣了。

馮見雄便吃了兩口菜,繼續說道:

“你看,這次最高院的《解釋》草稿裏麵,對於‘發明專利的申請審查程序、及救濟流程’,就有一定的插手——具體條文我就不一個個字讀了,你也是懂行的,都明白。我就說重點。

你也應該知道,往年最高院從來沒有插手過專利的申請、以及有效/無效過程中的事務,最多隻是直接引用國知局的涉案結論,進行相關的專利訴訟判決。這一塊兒,按照原先《專利法》明文規定,是100%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也就是國知局說了算了。

但現在這次,盡管最高院法理上依然沒有越權,卻在解釋裏麵調整了‘國知局究竟怎麽依法行使《專利法》授予的行政職權’、作出了一定的指手畫腳嚐試……”

劉教授眼神一眯,聽得很仔細。

他知道,法院係統出的“司法解釋”,雖然理論上也可以是包羅萬象的,但實際操作中,更多隻是解釋那些“涉訴條款”。

通俗地解釋,就是那些打官司的時候會用到的條款。

而“非涉訴法條”,司法係統一般是很少專門去解釋的。

就用《專利法》來舉一個簡單通俗的例子好了。

比如,《專利法》第三條:國W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M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這條一般來說就屬於“非涉訴法條”。

因為其規定的內容,屬於“行政授權”,也就是定“哪個衙門依法可以管哪些事兒”。

除非是極端個別的理論情況下(比如要是有個人打行政訴訟,想指控某個國家機關無權過問專利審批事宜,那還是可能用到的),否則,一般是不會有人把這條法條用在打官司上的。

而打官司用不到的法條,法院係統想去解釋,這就有些敏感。

一般情況下,是極少撈過界的。

劉教授仔細咂摸了一下,覺得快說到戲肉了,便又敬了馮見雄一口酒,示意他說下去:“那這裏麵,你看出哪點兒有風險呢?”

馮見雄扯過一張機密文件,鄭重地指著上麵的兩行字:“你看這裏,這條解釋的大意,是說以後‘發明專利申請人提交申請、並實質審查後,被審查員駁回、且答複《審查意見通知書》並修改後,依然不能通過的。

如當事人不服該決定,申請專利複審委員會行政複議。而在複審委複議過程中,克服了原駁回理由的,複審委可以直接改判其通過實質審查、並授予專利權’——這一條,可是不符合《專利法》原本的精神的!也是不符合《專利審查指南》的!”

馮見雄說的這條解釋,乃至相關法條,文字比較長。

若是落在業餘看官眼裏,恐怕連文字本身都得繞得雲裏霧裏。

不過劉淵明是業界大拿,自然幾秒鍾就知道馮見雄在說的是啥了。

隻是,劉淵明也沒看出這條解釋有什麽問題和風險。

他又仔細對照了一下,很快發現:根據最高院準備新出的這個解釋,似乎原本的專利審查不服救濟流程,確實被微調了一下。

劉淵明不敢確定症結所在,便用商量的語氣問:“好像,原本按照《指南》,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並經過兩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陳述修改程序後,依然被駁回的。如果當事人方麵不服,向複審委提出複議申請的,複審委複議後覺得不服理由成立、原駁回決定不當的,可以‘發回重審’。

而現在照那個改法,似乎複審委覺得原駁回決定不當的,就可以直接改判該申請通過實質審查了?”

“總結的不錯,就是這樣。”馮見雄點點頭。

“可是雖然這麽改越權了,關我們什麽事兒呢?”劉淵明心癢難耐,實在想不通這條雖然改了,但會導致什麽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