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想當然耳

六月債,還得快。

自從去年加入鼎革事務所,劉傳棟頗過過一陣接不到大單子的苦逼日子。一直到去年年底,情況才有所好轉。

他靠著同行們膽子漸漸變小、不敢接純風險代理運作馳名的生意的契機,迎難而上,連續斬獲了好幾個高風險客戶。

雖然,如今這些大客戶的錢都還沒收進來,但項目的布局運作看起來都還很順利。隻要事情能成,最後也不怕那些客戶賴賬。

而且,因為是純風險代理,劉傳棟簽約時的價錢也比較高,就沒哪個案子收費低於八百萬的——在律所這個行當裏,風險代理的收費標準,可是比旱澇保收型官司高出數倍的。

比如那些普通欠錢討債型的官司,有的案由、證據其實都很清晰,但就是執行難,要不回來錢。如果律所跟當事人簽包幹到要到錢為止的風險代理,那收費可就海了去了。

普通打法可能才收案值幾個點最多十個點的代理費。而“拿到錢才給律師費”的模式,給30%都是有可能的。

因為這種情況下,律所的風險非常大,幾乎相當於還得黑白兩道通吃,雇討債公司雙管齊下了。而討債公司對於那種幾乎是死賬的老賴錢,見麵分一半都是有可能的。

這天,他照例沒有去事務所上班,而是在外麵維護領導關係——在京城的掮客圈子裏,這種辦公模式平常也是沒誰管的。畢竟大家幹的都是拉關係的買賣,看結果就好了,過程不好監控。

當然,“維護領導關係”這種工作,至少也得從中午才能開工嘛。

更多的時候,是晚飯前的點兒,才開始前戲。然後晚飯、娛樂場所、直到加夜班通宵……真是辛苦啊。

因此,被事務所老大杜丘明的秘書用電話吵醒的時候,劉傳棟其實還在呼呼大睡,消弭昨夜請客的勞累。

他花了足足幾分鍾時間,才搞明白狀況。

不過,一旦搞清楚,他也是立刻就嚇出了一身冷汗,連忙收拾往事務所趕。

……

“當初風險評議的時候,多少人都提醒你了!這種客戶接不得!你倒好,跟老子拍胸脯,簽內部擔保!行啊,現在公事公辦好了!”

僅僅半個多小時後,鼎革事務所的合夥人會議室裏,杜丘明直接毫不給臉地把手頭的文件夾直接往劉傳棟臉上丟過去。

劉傳棟隻是一個敬陪末座的新合夥人,資曆淺薄,沒有根基,本來就是自己混不好才把掮客公司一關門、前來投奔的。

要不是看在他認識幾個總局的領導,手頭的人脈關係所裏還用得到,誰耐煩接受這麽一個要學曆沒學曆、連律師證都沒考出來的學渣入夥?

所以,但凡他真的惹了大事兒,是沒人給他留臉的。

一聽杜老大說要公事公辦,劉傳棟立刻就慫了,連被砸被撒氣都顧不得計較了。

他連忙求饒:“主任,這事兒也是意料之外的風險,接生意哪有完全沒風險的……當初要不是客戶也知道這生意別人不敢接,也不會給那麽高的開價了。要是成功賺下來了,還不是大家都有得分潤……”

然而杜丘明根本沒有搭理他,隻是自言自語地繼續問秘書:“小章,算過沒有。這幾個案子目前所裏投下去多少成本。”

負責會議記錄的女秘書連忙翻閱了一下相關文件,應聲答道:“按照對外報價,算上扣率,接近300萬了。其中100萬是硬性開支,也就是給法院的律師費、各種布局自導自演官司的對外支出。剩下的是所裏的人工折價,如果按照成本價來核算的話,這部分還可以壓一壓——照那樣算,實際總損失是200萬。”

女秘書提到的這兩類開支,用人話來說,第一類就是律所要付給別人的,那部分是一毛錢都不能省的。第二類是本所的人工勞務,理論上是按照動用人員的薪酬來算。但考慮到生意上本來就有些無用功,而且對外報價和內部成本也有差額,所以可以打點折扣。

也就是說,按照最低統計口徑,劉傳棟這幾單冒失的業務,過去大半年裏也起碼讓公司白白虧了200萬。

更要命的是,鼎革事務所是一家合夥企業,連“有限公司”都不是。

相信隻要不是法盲,都對“合夥企業”這種奇葩存在的法律意義不陌生:這種企業的合夥人,是對企業債務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

也就是說,不像開公司那樣,股本賠完就拉倒了。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於企業的外部債務,是連帶到死的,賠完了企業的錢還要賠個人家產。

或許大多數人都覺得,合夥企業既然這麽奇葩,肯定不應該在現代社會繼續存在下去了。

但是,偏偏這種模式在很多律師事務所或者別的事務所裏很多。

主要是因為這種模式便於不按出資比例分紅。因為這些企業的人合屬性很高,企業能不能混得牛逼全看當家頭牌的個人實力(可以是設計事務所裏,首席設計師的設計實力,也可以是律所頭牌律師的辯護能力,等等)。采用合夥之後,不管當初出資比例如何,章程裏都可以靈活約定誰多分紅誰少分紅。

同時,在正常情況下,各類事務所是屬於那種幾乎不可能對外負債累累的企業模式。

因為這些企業大多數的成本,都是本身的勞務支出。他們幾乎沒有上遊供應商,生意沒做成,最多人工白幹,不至於倒賠采購成本。

正是因為這樣的屬性組合,讓律師事務所界依然有大量無限連帶的合夥企業存在。

要是劉傳棟惹出來的麻煩,真的讓鼎革事務所對外賠慘了,大夥兒非得都被他害死不可。

當然,稍微學過一點法的人也都知道,“合夥企業合夥人的無限連帶”隻是對外的,也就是所裏欠了外債,外部債權人找任何一個合夥人都能追債。

但是在合夥人內部,還是有追償權的。比如C犯了事兒導致所裏欠了外人錢,合夥人A對外付清之後,是可以回來找C關起門來算私賬的。

這種情況下,自然是一切手段都可以上了。

……

200萬!這個賬,怎麽個算法?

直接讓劉傳棟自掏腰包、為所裏賠上這200萬?

理論上法律允許這麽幹。章程上,對於這種經過合夥人群體公議後、依然因為單個合夥人堅持而造成的損失,也是可以完全叫個人追責的。

畢竟是合夥嘛,又不是公司。

但實際上,真這麽做的話,事務所的向心力也會受到重挫,以後招攬新人也會很困難——會給外人留下一個“鼎革所的合夥人隻管分肥不擔責任,出了事兒就推給新人”的惡劣口碑。

杜丘明跟其他幾個頭麵合夥人斡旋了一番,開口處斷道:

“劉傳棟,所裏的訴訟費、給外部供應商的硬性開支損失,你全部扛了。給你做事的兄弟們的人工開支,就算所裏幫你擔了,大家艱苦一下——以後都要以儆效尤!誰再敢接這種往外掏的風險代理,招子都放亮一些!另外,這陣子你把總局你認識的那幾個領導都請出來,讓大夥兒一起做個陪,有些事情你已經不適合代表所裏跟領導溝通了”

“100萬!”劉傳棟的內心不住地哀嚎,雖然比負全責少給了一半,還是打折的,但他起碼也是三四年白幹了。

即使不至於賣房子,至少也得把存款榨榨幹,再把別的理財產品股市投資割肉個七七八八。

而更慘的,則在於對他人脈關係的架空。

少賠的那100萬,並不是白少的。杜丘明是擺明了要劉傳棟拿自己的人脈關係網來補償一部分。

本來,在掮客界,每個人最重要的資源就是你認識的領導。而所裏為了防止串麵子,對於某個人持有的關係戶,也是不太會讓其他人介入維護的。

現在這架勢,是逼著他把他在總局認識的領導都約出來,跟所裏其他頭麵合夥人都吃個飯一起如何如何一下。這樣一來,將來再有利用到這些領導的地方,劉傳棟就可能被架空繞過了。

杜丘明卻還不打算放過他:

“都隻讓你承擔100萬了,你還有啥好叫的!以後招子放亮一點兒!各局的專家智庫動向多了解了解,別不學無術!金陵師大的劉教授早就盯上這個課題了,現在倒回去看,都是蛛絲馬跡。你居然一點警覺都沒有,還敢在這麽高風險的風口上往裏跳!你說說,今天要是不出這檔子事兒,你會看劉教授的論文麽?估計你連作者的學術履曆都不知道吧!”

劉傳棟本來就不是學霸,當然不會去關心學術界的動向。此刻也是被所長一頓痛批,才重新注意到了這個把他推進深淵的冤頭債主。

他還沒琢磨過來,會議桌上卻有另一個合夥人出來唱紅臉做好人了——也是給劉傳棟留些麵子。

這合夥人名叫甄樸,是個出錢不管事兒的主,他向著杜丘明問道:“老杜,你就直接說說唄,那個劉教授是個什麽來曆——我當初第一眼看到也納悶兒,金陵師大這種法學研究領域的第二梯隊學校,什麽時候出了能指點總局的大牛了?那個第二作者,看名字是個女的,是他帶的研究生麽?”

劉傳棟聽了,也有些感激甄樸幫他歪樓轉移話題解圍,連忙附和說:“對對對,這種磚家叫獸都是一個德行!肯定是逮了個女研究生,就出賣論文第二作者的名額,做那種苟且之事……”

“哪裏輪到你嗶嗶了!”杜丘明一下子就火了,很不滿意地又丟了幾頁論文,“你以為你以為,都是你以為!說話要負責任的!不知道就給我去查清楚,別特麽想當然了!”